※ 引述《rosa0027 (roror)》之銘言:
: 很多人在講產權
: 根本不是重點 誰出錢也不是重點
: 家人不就是 發火擺爛也切不掉關係的關係?
: 不然事主何必這麼困擾
: 產權、買房、搬出、找公公勸架,都是大動作改變。需要時間、心力、錢,但重點是這禮拜
: 她們就要來了!
: 如果這是你們家,他們來沒顧到你們的時間安排、沒徵求同意就是錯。
: 如果這不是你們家(是大家的),那他們來不能怨你們沒照顧,你們放空城也是可以的。
: 如果又要照顧、又要突然來,那就是他們不佔情不佔理。
產權不會是把房子視為對方的家的"必要"條件.
但產權會是不把房子視為是對方的私宅的一個"充分"條件.
狀況看起來是你提到的2. 房子是大家的.
所以....
a.大姑說她約了婆婆去住, 因為她想吃她(婆婆)煮的菜
b.婆婆想孫女
c.大姑本來沒有要住, 只有她小孩和婆婆住(婆婆可以一次看到兩個孫子)
但後來說她在婆家住太累,要跟婆婆一起過來住.
其實根本也沒有人要原PO煮飯還是幹嘛吧?
這些人還真的很像就是回到自己的房子(只是這個房子平常她們沒在住)
所以"告知"一下而已.
而這個平常他們沒在住, 但是可以住的房子.
裡面的房間被正在住的人當成了儲藏室及公共區域被使用.
其實整理一下就只是基本該做的而已, 根本談不上是為了招待而特別整理.
(就像自己房間平常借人家使用,難道自己要回去時還要自己復原???)
她們就是當回這個房子住個周末,
飯婆婆煮, 房間復原好她們自己會使用,大姑的孩子她們自己會顧.
其實就是這樣而已.
什麼媳婦要招待,要大掃除,要煮飯,要幹嘛幹嘛的,
甚至幫大姑照顧小孩都有人講.
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