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jos (lks)
2021-11-16 12:50:05原PO補這句很明顯被戳後
唬爛補的
這500萬男方是要求的
那男方會接受你每月還錢回去?
叫娘家出錢意義在哪
當婆家都87
這500萬要,產權也要???
賣鬧啊啦
越補推文
整篇文邏輯破洞越大
只是要鞭男方的話
直接噴就好
真的不需要編這些故事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DaWNgej.jpg
: 現在才看到這句話
: 原文內文並沒有寫
: 所以連我都以為是硬要插股
: 如果是夫家要求出錢 原因是不爽白住
: 法律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解決
: 但按照妳提到夫家的態度
: 我猜他們不想在房地上登記你為共有人
: 或抵押權人
: 有個不用登記的方式提供妳參考
: 妳們出500萬本質上看來是住房的對價
: 也就是租金 那就乾脆訂個不定期的租賃契約
: 期限到妳們婚姻關係消滅為止
: 租金和給付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 每年1元還是每月1元
: 還是其他都可以
: 500萬就當押租金 約滿返還
: 然後再去公證租賃契約
: 這樣如果他們把房地賣給別人
: 妳還是可以繼續住
: 也可以拿這個租約去做預告登記
: 但我看他們是不太會同意
: 再怕的話可以叫先生簽五百萬本票給你
: 付款日就約定一年
: 如果婚姻關係存在的就每年換票
: 以上都不一定要去地政機關登記
: 只要花公證費用幾千元
: 如果夫家什麼都不願意
: 但卻一定要妳們出錢
: 妳該思考的就不應該是這500萬元
: 而是該思考妳在這婚姻幸福嗎?
: 妳結婚的目的是什麼?
: 妳老公是可以給妳幸福的人嗎?
: 然後去找律師諮詢離婚
: 可以幫妳省下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