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老婆不想搬到老公寓,求解

作者: jamo (hi)   2021-11-20 23:56:04
※ 引述《addog74 (陳冠希)》之銘言:
: 婚後跟她在外面租房子,大樓的大套房
: 月租2萬,優點是有電梯、離捷運近
: 不知不覺租了6年,現在老母看不過去了
: 跟我討論叫我搬到老家(舊公寓)
: 優點是房子大,有37坪!
: 缺點是離捷運比現住地還遠8分鐘左右、無電梯
: 這間房子目前是租人,年底到期
: 老母說租約到後叫我去住,給她市價一半的錢就好(要給我哥的畢竟要公平),分期慢慢給不收利息
: 當我跟老婆說起此事,她一整個不爽,「畢竟女人的腿都是殘廢狀態」,樓梯這種東西好像是天敵一樣
: 其次是她都坐捷運上班,叫她多走8分鐘路不行,理由同上
: 再就是她很懶,不想搬家
步行 13~15 分鐘的路程大概是 1 km 出頭
換算步行距離約略從忠孝復興走到國父紀念館
你到現在還沒說樓層不過猜也知道一定是 4or5 樓
老實說如果真的是忠孝復興到國館
這種步行環境可能有部分人還勉強願意
其它的步行環境+高樓層公寓
這真的非常雷,更不用說其它附加狀況
ex:高跟鞋/生小孩等
: 但現在的套房11坪真他媽像鳥籠,想想就可悲,如今可以不用等繼承就提前享受房子有什麼不好?
: 重點錢也不是她在給
: 如果要跟房客說不續,最少要月底前跟他說別人一個月緩衝期,所剩時間不多,該如何說服另一半?
我想思考重點在於取得這間房子的繼承權
37坪公寓按北市均價算它 1600~2000 之間
你用每月兩萬,本來就要付給房東的租金
取得未來繼承這間公寓的權利
表面上真的是賺到爆的選擇
但是要說服你太太,要從幾個點思考
1:你父母除了這間房沒有其他財產了嗎?
思考這件事很大逆不道
但是你去住這間房其實所為的就是房子的繼承權
因為從通勤觀點來說,這間房子並沒有比目前的小套房好
自然必須思考這件事
如果有,這間公寓給了你,其他的給你哥
不見得比較划算
2:你哥的反應,有些人是真的說不要就不要
但有些人並不是,面對上千萬的財產
十幾年前一個說不清楚的承諾,遵守的力道到哪邊
這很考驗人性
3:從你說的錢不是你太太在給
我想你們的錢是分開用的
換句話說這房子將來是你的她沒有份
為了一個十幾二十年後未必實現,
就算實現了也不屬於她的財產
這個說實在一點都不激勵人心
綜上所述,我會提出這樣的解套方案
1:取得房子的產權
我會跟媽媽說把房子過戶給我,並且立下書面協議
每月繳付兩萬的錢看是到媽媽的戶頭還是哥哥都行
看繳付幾年,甚至繳付到媽媽過世為止
去找專業的律師/會計師或者代書來操作這件事
多少要繳一些稅,這免不了
除了為了下面步驟 2 做鋪墊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把這間房
跟父母的其它遺產切開
2:私下承諾太太這間房未來可以自行裝潢
這樣看對太太有沒有吸引力
或者狠一點,未來三五年後直接脫手賣掉換新家
但這你就要面對跟家族的解釋
不過那時候因為房子在你名下,可操作性就強很多了
大家會覺得房子都在你名下了,只要你依照協議繼續付錢
其實不太會跟你計較
建議選在懷孕的時候做這件事,可以把阻力降到最低
老太太想到可以抱孫子,不會跟你543一句話~
3:承諾太太只要她願意,可以每天上班來回坐 uber/taxi
看起來錢很多,其實每天來回車錢 140*22=3080
一個月才三千多,更何況不一定天天坐
也許住久了可以開發出 ubike 之類的解法
那又更賺了~
有站對方的角度想,提出雙贏的規劃
才有可能說服對方
你吃肉她喝不到湯還要幫忙收拾殘局
誰會願意?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1-11-21 16:34:00
都是原原PO想要的,老婆以後可能就變祭品了= =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1-11-22 09:38:00
笑死他前文有說他老婆有出一半房租含水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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