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sLita (Moslita)》之銘言:
: 1.維持目前工作,天天開車通勤上下班
: 2.辭職,跟男友一起創業,到店裡幫忙
: 3.辭職,去宜蘭找別的工作
選項3絕對是最爛的
妳在台北待遇不錯還有向上發展空間
對外可宣稱有老公一半薪水
這對宜蘭人來說是非常高薪的工作
妳到宜蘭幾乎只有低薪爛工作
領少少的錢把自己累個半死
這些工作做下去只是降低自己的格調更得不到尊嚴
為什麼一堆推文要妳選3
因為這就是她們的生活
沒小孩選項1優先
有小孩談好條件就選項2
反正法定財產制妳老公賺的錢妳也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選項3就是作賤自己
老公年薪300萬
妳年薪50萬能換來什麼?
真的離婚再回台北工作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