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抱歉又來這裡占版面了。
我承認,因為自己身邊沒甚麼人可以聊離婚的話題,所以另外一篇落落長的心情。
這是第一次發生"突然"有人進來家裡的事情。
雖然以前在類似的情境中,我講過我的概念,
(例如,他臨時說要去找他家人時,我會問他:要不要先打個電話問一下?不然這樣沒禮貌)
但我並沒有很明確地跟他說過 "請不要沒有通知我,就帶人進來家裡" 這種要求。
(可能也因為我以為這是基本,壓根沒有想到會發生)
這次是他不清楚我的"要求",而首次發生這種不愉快的情境,
但我並不是因為一個"事件"而氣到要離婚。
不是因為家裡一團亂被看到,或自己衣衫不整被看到,而氣到要離婚。
我也想事後與他溝通這個 "帶人回家記得先通知我" 的共識,
若溝通的順利,我真的可以事過境遷。
但溝通時,我明顯感受到 "他覺得我提出的訴求微不足道"。
所以我主要是因為"他的態度"而心冷。
當我說他應該先通知我時,他只是強調他的"難處",並覺得我應該要體諒。
(據他表示,是小孩臨時說想上廁所,所以讓大家來家裡,他也沒辦法。
雖然,大家進來後,根本沒人去上廁所,但這也不是重點了。)
另外就是"再怎麼不開心都不應該沒禮貌"。
並加上一句"假如今天是你爸媽來,我可不會這樣"的比較,
彷彿今日若腳色互換,他仍會孝順又識大體,所以我應當要檢討自己。
其實我知道自己當下很沒禮貌,所以我也提出希望他體諒我的"難處"。
我說,因為我當下真的情緒快要失控了,沒有出去跟他吵架已經是我最大限度了。
但他並不覺得這算什麼問題。總之一切都是我個人不夠識大體,說再多都是狡辯。
就如同一個人殺了人了,那他就是不對,就是該被判刑,管他出於什麼理由殺人。
我感覺我"沒打招呼"的行為,在他眼中就是這麼"沒有商量餘地"的一個"犯行"。
為什麼呢? 大概是因為"他家人的感受" >>>>> "我的感受"
只要他家人在,我好像就是空氣。
我問他,當下你不能先進房安撫好我的情緒後,再兩人一起出去跟你家人打招呼嗎?
你一定要把我當空氣,然後你們一群人很開心在外面聊天嗎?
他回我,因為他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不開心的情緒,所以沒辦法。
大家知道我在生氣,因為我老公很大聲地笑著跟小孩說"阿姆在生氣啦!"
聽到後我只覺得難堪,因為就算他這樣說,也沒人關心我。
且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我只是一個婆家人來訪就生氣的神經病。
隔天晚上,當我跟他提離婚時,老公覺得難以理解並表現得很難過。他說:
"為什麼這件事情要鬧成這樣?"
"我都是吵完就過了的人,為什麼你會因為爭吵就可以說斷就斷?"
"夫妻間有摩擦爭吵不是很正常嗎?"
"我說過很多次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在你生氣時安撫你,不能之後再和好就好了嗎?"
"我是想要跟你好好過日子的,我真的不知道你怎麼會這麼不開心"
"我已經包容你很多、也沒有要求過你什麼"
"我一直都給你很大的自由,你想去做任何事我都沒管過你,為什麼妳還不開心"?
"我已經很習慣照顧你了,總是會擔心你有沒有好好吃飯,但為什麼你可以這麼絕情"?
我跟他說,我無法每次都忍受他在有摩擦時,直接冷暴力無視我且不願理解我,
每次我都是因為他這種態度難過,既然他的態度個性不會變,我無法再這樣下去了。
全程他沒有提到他仍愛我。其實我不意外,因為我感受到的就是這樣。
他甚至說,喜歡或愛他也不清楚,但他很習慣要照顧我了。
我真的不太清楚這是什麼意思,類似照顧寵物嗎?
其實我有點訝異,很多人只看我先前po文的敘述,就都叫我離婚。
我不太清楚大家就是看熱鬧隨口說說,還是是真心的意見?
我媽的態度一直是,只要不是罪不可赦(外遇、家暴、賭博)的錯誤,都該堅持下去。
而且他也一直說"這是你自己選的老公,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抱持著"大家都是這樣走過來的"的覺悟,婚後我們努力磨合了2年多。
每次遇到挫折跟父母朋友哭訴,大家都勸說"如果還有愛就再努力溝通吧"。
並且教我有一種魔法是"不要去期待對方改。先改變自己的心態跟行為,對方就會轉變"。
我努力練習這個魔法,有看到一些效果出來,但是我還是偶爾會難過到無法調適自己。
我不知道自己要做到什麼地步才對。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要像聖人一樣才行嗎?
被別人的行為跟態度影響,只代表我心胸狹隘嗎?
我好像永遠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永遠都有做不好的地方。
我感覺我永遠不能期待對方任何事。我若期待對方改,期待落空的話只能算我自作孽。
但現在就連期待一個對方的理解都得不到。
我也不能去計較誰做的多誰做得少,不能計較誰讓步的次數多。
因為大家都說計較這些小氣又自私,一段感情不應該斤斤計較,
要做就發自內心,"自己想做"而做,不要做了後指望對方給予認同肯定,
不可以責怪對方不給予同等的回報,因為感情本來就不是在做等價交易。
我一直努力想做到"不求回報的付出"並"修練好自己的內心不要受外在影響"
可是我真的累了,到最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為了什麼而辛苦。感情似乎早已被磨光。
長期的心理壓抑,經常在發生爭執時感到委屈,
這在現今,其實是很常見且能被大眾理解的離婚理由嗎?
還是多數人仍然認為離婚=失敗/一個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