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看完這位simonjen的回文,
simonjen對於「媽寶」的定義我是蠻推的啦,
媽寶媽寶媽媽的寶貝,
除了少數家庭不溫暖的人,
誰不是媽媽的寶貝呢?
原原PO想對自己媽媽好不忤逆她,
而原原PO老婆請自己媽媽協助帶小孩,
這些都是媽寶行為。
可是媽寶行為對小家庭的貢獻是什麼呢?
就原原PO&其老婆的文章來看
男方媽媽:
有時講話白目惹女方不爽,
在尷尬時機要小家庭男方提供機場接送,
每週一次要跟小孩視訊,
還有可能在視訊中數落女方。
而男方秉持不要忤逆媽媽都只是忍氣吞聲,
間接引發女方不滿,造成小家庭氣氛差。
女方媽媽,
提供車子給小家庭使用、幫忙帶小孩,
減輕小家庭在生活上負擔。
從整個小家庭的角度來看,
女方媽媽對小家庭的和樂和生活便利上有許多貢獻,而男方媽媽只是一昧的向男方要求東
要求西。這就是為什麼,女方的媽寶比較容易被忽視,而男方的媽寶則會被放大檢視。
再者,simonjen大提出一打二根本沒什麼的言論。還拿外婆一打七來類比,真的很不可思
議。
假設板上大多數人年齡落在30~40歲,那版友的外婆生小孩大概是民國40~50年代。50年
前的事情拿出來跟現在類比?
要比就來比,
先說我奶奶生了12個,我爸排行老四,國小就開始種田賺錢養家。初中畢業就北上到我媽
娘家工廠工作,薪水都寄回老家。我大姑姑、二姑姑負責帶小孩。
再說我外婆,外婆生四個小孩,我媽排行老大,
外婆生我媽時,我姑婆還很年輕,大家庭都住在一起,外公患有精神病,外婆忙於工作,
所以我媽可以說是被我最小的姑婆帶大的。我媽國小就帶著三弟在田裡工作,也幫忙照顧
四弟,之後也會幫忙帶剛出生的表弟妹。
再說我自己好了,我媽職業婦女,我國小二年級就開始自己走路上下學,放學後都跑去租
書店看漫畫看到6、7點才回家。
試問現在哪個爸媽敢放自己的小孩這樣亂跑?
以前大家庭,小孩隨便養隨便大,總找得到幫手,而且要喝母乳還是配方奶都隨便,小孩
哭了就讓大一點的孩子去哄,父母則專心工作,家務也是大家一起分擔。現在有這種大家
庭嗎?有人這樣養小孩嗎?
要類比也看一下時代變遷。
一打二到底辛不辛苦,
媽媽本人說了算。
每個寶寶的狀況不同,
而媽媽所能承受的本來就也不同,
有時真的需要有人幫忙,
剛好自己的媽媽能幫忙卻還要被嘴媽寶,
嫁到這種害老婆被網友嘴的老公,
人生真的不是普通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