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岳父母是說不能把他們丟養老院,養老院收的是有自理生活能力的老人,如果長輩能生
活自理,也有自己的房子,那麼根本不需要養老院。
如果老人沒有自理能力,那就是送護理之家。護理之家不等於養老院,所以並沒有違背岳父
母意願。
而且通常不會倆人同時都失去自理能力,其中一人失能後,另一位多半會支持送護理之家,
因為如果不送護理之家,尚能行動的配偶也要幫忙照顧,所以父或母會支持送失能配偶去護
理之家的機會很高。
原po擔心的岳父母搬來住,發生機率其實不高。如果岳父母是健康老人,那他們住在山上自
由自在,不會去和女兒女婿一起住的。如果他們失能了,去住女兒女婿家,那最辛苦的會是
身為家管的原po太太,到時她也會主動提出送父母去護理之家的。
現在就別主動反對接岳父岳母過來,靜觀其變。如果老人家失能,其實他們的親人會比別人
還想送長照機構或護理之家的,包括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