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大家熱情回應 ,由於我是手機回文
可能有些回應會漏記,先就有記得的做回覆:
1.生兩個很敢:孩子兩個是雙胞胎,意外的緣份我們也不願意去抹殺,儘管我們也知道兩
個這樣是養不起
2.爸媽買的房子:房貸部分是爸媽收租拿去繳,故目前是全額爸媽繳房貸,他們有自己另
外買的房子,將來應該也會搬去,不會搬來跟我們一起住,因為婆媳問題在早前就已發生
過,還很嚴重。只是隨著搬出來之後,她也漸漸能體會到我媽對她的好(這是她自己說的)
3.租2萬很高:我們是住台北市區,基本上這裡的租金沒2萬3是很難找到符合需求的房子
,且目前房東的確也已算便宜(同社區其他戶都租在23k-25k)
4.持分部分:就我知道,如果我媽走了,這會算在遺產的部分上,遺產在離婚狀態下,太
太是不能分的?這部分我不確定,可能有請專業人士解惑
5.各自負擔的部分:有人說名義上轉換就好(她出的兩萬變成家用,我出的名義變房租)這
我也講過了,也跟她說不是一樣的意思,但她說感覺上就完全不一樣(?
6.我是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畢竟小孩還小,他們還是需要媽媽的愛,但我們之間的感
情,因為她提的這件事,讓我也開始覺得是不是她已不那麼愛我?抑或者早就是如此,只
是我不願意去面對而已
7.我爸媽的確有一些錢,老實說如板上的大大所說,真的是常常需要父母的資助
他們也盡所能的疼愛兩個孫子,常常幫他們買東西跟帶他們吃想吃的,也就是因為如此我
才更不能理解她的想法
8.很多人說租金的問題,我說明一下
目前租的房子2萬是太太全出,我負責家用。將來要搬的房子,目前爸媽收租26000如果我
們要搬過去,他們同意再額外支援6000(也就是租金支出沒變)
PS.我是家族獨子,沒其他手足
之後有看到不同的問題會再回覆
也很感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