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能拿到的現在要開始爭取
可能會浪費的現在就要減少
老婆很會算嘛
阿小孩咧?小孩怎麼沒有算到??
照目前的狀況來看
老公有房
老婆沒房 收入都差不多
離婚的話不會兩個都判給老婆
大概就是一人一個
現在她是不是兩個小孩都有餵奶
都有衣服穿
都有學校上
傻了嗎??
這樣不是在浪費錢嘛
老婆應該從現在開始就規劃好
以後要讓哪個跟自己
另外一個不抱不餵不穿衣
給老公處理
這樣才有公平
這樣才有保障
不要幫前夫養小孩
大家公 丟姆丟?
※ 引述《bystanderz (路人甲)》之銘言:
: 二.問題點:
: 太太最近突然跟我討論有關租房的事情
: 她覺得小孩越來越大,需要自己的房間
: 想要搬去我爸媽買的那間房子
: 這無可厚非,但她接著說:因為那間房子是買在我媽跟我的名下,如果照之前她負擔房租
: 2萬(多的6千我媽贊助),等於是幫‘’我‘’繳房貸,到最後房子還是我的,如果‘不幸
: 離婚’的話,她分不到任何一份,對她沒任何保障,覺得這樣很不公平。除非我要多支出
: 一定比例的家用(但本來就已經很極限,甚至還要我媽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