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分看來看
先不管算盤精不精的問題
主要先看目的 手段 跟 爭端
目的
1. 你們要找大一點的房子 (有共識)
手段
1. 去你媽名下的房子 (有共識)
爭端
1. 你太太認為房租她出虧到
2. 她覺得可能離婚沒有安全感
其實爭端一號很容易解決
自己是不太懂你們為啥要按照項目分工
如果真的那麼擔心
開一個共同帳戶或是指定一個帳戶
大家把收入匯進去
變成大水庫
所有的支出都從這個大水庫出
這樣就沒有誰付多少錢的問題了
簡單來說
你太太每個月出26000
你出30000 或更多一點
這樣帳戶每個月有56K的進帳
然後房租 給娘家的孝敬 所有的帳單
都從這個帳戶出
那麼大家對小家庭的貢獻就很清楚
也不會有幫誰付房租的問題
因為這些都算是你們共同的貢獻
那麼用這個帳戶來付你母親房子的房貸
你老婆一定也有貢獻
加上你是獨子 沒有兄弟姊妹來分
那麼無論房子在誰名下
你老婆只要每個月往這個帳戶存錢
那麼就算離婚她也一定能分到房子的所有權
當然啦
不另外辦一個帳戶
只要保留所有的家庭開銷支出
萬一離婚真的要吵
到最後也幾乎能分的到
只是獨立出來一個新的帳戶
可以把金流算得更清楚
如果你老婆不相信
天龍區公所都有免費法律服務的律師
去問一下基本上都能得到解答
所以這種朝三暮四的問題根本就無須擔心
真的要擔心的本56覺得反而是
為啥你老婆會覺得會離婚
小孩都生了...還兩個
薪水也不是特別高
除非你老婆生的閉月羞花
不然客觀來看
其實離婚倒楣的是她自己
這種不安全感的源頭沒有抓出來
其實才是婚姻問題最大的殺手
可能是要住到你跟你媽名下的房子
會擔心潛在的婆媳問題?
如果跟你吵架會不會被你或你媽趕出家門?
租房可能還有買賣不破租賃
或是一紙租約確保自己有個地方睡覺
住到你的房子底下
對你來說是回家還能省錢
但對你老婆來說省錢歸省錢
到最後真正的"外人"就只有她自己一個人
這種不安全感或是信心問題
可能才是這種提議最根本的源頭
至於是不是算盤打很精?
這個還真的要問原PO自己
老婆自己選的
小孩也都生出來了
老婆精不精自己最清楚
只是說實在的
如果真的夠精
其實付錢方法或是簡單的法律知識
應該都有一定的基礎
甚至結婚當下就應該住在你的房子裡面省房租
會自己在外面租房還生了兩個小孩後
這個時候才在吵持有房子的老婆
要說多精本56是不信啦
一個不爽原PO這時候跟她離婚
她直接再見
所以一直往這個角度想
只是在貶低自己當時選老婆的智商而已
真的DUCK不必....
※ 引述《bystanderz (路人甲)》之銘言:
: 以下請勿刪除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NO
: 各位大大好,由於事情有些複雜加上手機排版,我會盡可能用條列式敘述
: 一.背景
: 1.我跟太太是雙薪家庭,育有兩子
: 每月收入部分(大約):
: 我:3萬6
: 太太:3萬8
: 我媽:如真需要她幫忙會不定時資助
: 每月支出部分:
: 太太2萬(房租)+給娘家6千
: 我負責其餘家用3萬up(伙食水電等雜項)
: 2.我父母於我們婚後買了一間房在附近
: 房屋狀況:登記在我跟我媽名下,頭期款是我爸媽全出,目前租人一個月2萬6
: 二.問題點:
: 太太最近突然跟我討論有關租房的事情
: 她覺得小孩越來越大,需要自己的房間
: 想要搬去我爸媽買的那間房子
: 這無可厚非,但她接著說:因為那間房子是買在我媽跟我的名下,如果照之前她負擔房租
: 2萬(多的6千我媽贊助),等於是幫‘’我‘’繳房貸,到最後房子還是我的,如果‘不幸
: 離婚’的話,她分不到任何一份,對她沒任何保障,覺得這樣很不公平。除非我要多支出
: 一定比例的家用(但本來就已經很極限,甚至還要我媽幫忙)
: 在我看來,是覺得她是想共同持有房子
: 但現實面上又覺得為何要這樣?
: 她的理論建立在離婚的前提
: 讓我感覺她好像就是為了房子?
: 但她說的沒保障,讓我又不太能反駁
: 我跟她說那如果不搬一直跟別人租房,勢必也得租更大的才能有小孩的房間,租金也會增
: 加,也不是很實際,她就不說話了
: 最後想當然討論是不歡而散
: 我真的很苦惱,這種情況到底要怎麼辦?
: 還請大家開示我,拜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