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版居然還有我可以回應的話題耶!!
先講我的結論~
請各自安排好父母的照顧及撫養費,
保險金可以改受益人,
父母拿的到手上的才是真的錢。
不要奢望另一半可以像你一樣的孝順你的父母,
口頭上的承諾只是安你的心,一點實質作用都沒有~
先生已經過世兩年半了,
過世前一些紛爭,
導致先生也不敢開口要求我要照顧他的父母,
先生走前已經安排好他父母及我跟孩子的生活費,
大致上到孩子成年是沒有問題。
依照我先生在世時我跟公婆的關係,
現在我們應該是會不太往來,
但實際上也不是如此,
公婆後來覺得我帶小孩很辛苦,
把我們之前住的地方整理完出租租金要給我收,
我是覺得先生安排的生活費已經夠我們用了,
公婆反而沒有固定收入,
最後整理的費用我出,後續租金是給公婆收,
沒有住一起,我每隔一陣子會帶孩子回去找公婆吃飯聊天,
現在孩子在國高中,公婆也可以體諒我們回去頻率不高,
偶爾我會單獨回去陪他們聊天,他們也喜歡我回去,
很多當時不愉快的事,記得但已經沒有任何情緒了,
所以,很多之後的事情會跟當初預設的不一樣,
為了以後可能根本不會發生的事要求另一伴做承諾,
其實很沒有必要,
亦或是發生了,也不會完全按照你預想的去走,
所以何必庸人自擾,
與其期待另一伴幫你照顧,
還不如自己先規劃分配好資源,
然後另一伴多做的就當是賺到了~~~
讓我對公婆可以釋懷的最大原因是我先生真的對我很好,
他幫我跟孩子盡了他人生最大的努力去安排,
所以,回去陪伴公婆是我現在唯一能為他做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