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你自己硬扛
1.兩年前的預售屋到現在成屋,一定有賺錢,就算利率差應該也不會差到哪,因為整個建案
都是跟銀行配合,所以銀行一定可以過件
2.第二間貸款辦寬限期三年或五年,房租收入一定高過利息,所以還有多的錢還第一間
3.持有兩年,房地合一稅從45%降到35%,寬限期五年就持有五年,用這段時間觀察先生有沒
有改,一樣個性就賣掉,至少不用繳到45%
以上是建議你的財務規劃
※ 引述《coco267》之銘言
: 目前我名下有一間房,目前自住,房貸頭期跟每月貸款都是我在繳。先生因投資失利,所
: 以每個月僅能負擔部分家用費。
: 我們目前育有一名小孩。
: 前兩年,我們有購買一間預售屋,也是我出的頭期,過幾個月要交屋了,目前在猶豫是否
: 要扛下來,若扛下來的話,因我已經有一間房,且我工作屬性的關係,不容易貸到好的成
: 數及利率,所以房子勢必得掛在先生名下,並且我可能得出錢先幫先生把負債還清,才能
: 讓他順利把貸款貸下來(他的職業穩定,有助於貸款),若順利貸下來,短期考慮將房子
: 出租。
: 但不曉得這樣做是否會幫先生太多(還款部分),但因為我不懂其他投資,若把房子賣掉
: 當然是可以,只是覺得錢放在房地產比放自己身邊更值得,也更能對抗通膨,但又擔心讓
: 先生過得太輕鬆,想好久決定上來詢問,希望能有更清楚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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