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翻出我的文章,我也想再說明一下
我精神出軌是我的事情,那我老婆也願意從頭來過,但是現在問題是,她不喜歡我爸媽,她想要房子
那房子都是我父母親的名下,這樣說明應該不會模糊不清吧?
如題
我和我老婆結婚,那因為她不習慣我父母的生活情況、而我父母也不習慣她的生活想法,所以吵吵鬧鬧一段時間後
我父母決定把一棟房子過戶到老婆名下,但是我爸媽說,房子過戶給她後,那就要去外面自己住
(目前居住的房屋是我爸媽名下的,要過戶的房子是目前租給長期租客使用)
我老婆聽到後就不樂意,她說她想繼續待在婆家,不想搬出去
然後換我爸媽不樂意了,既然房子都給妳了,為什麼不搬出去住呢?
夾在中間的我很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