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nchang (Ben)》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NO
友人是AB雙方的朋友, 且與AB雙方的父母都很熟? (從小看到大)
這篇假設是這樣的狀況
畢竟B提出的理由,沒有B父母和友人不熟 (這才是最強大的理由)
而A也沒有用這一點做文章。
: B:
: 當初以跟雙方家長約定好,母親生日時要去吃螃蟹
: 僅因朋友邀約,就改為在小孩生日時吃螃蟹,非常不尊重當初對父母的約定
: 鑒於請父母吃螃蟹是我們當初自己想孝敬父母,非友人該負擔的
: 所以幫小孩慶生這一攤,應該是我們要買單
: 而這一攤人比較多,螃蟹放在這一攤費用較高...
: 基於上面兩個因素,友人邀約的用餐地點應該要改變
1. 問都沒都問, 哪來什麼尊不尊重
而且是朋友約的, 看父母想不想要阿
*鄰居表達* 約父母一起至這間餐廳吃飯
你怎麼知道父母不想趁此跟友人吃飯?
又怎麼知道父母跟友人吃飯不會想吃好的,覺得有面子?
當然也無法確定父母會喜歡這個提議
所以這又不是下決定,而還只是討論一個方案的可行性。
可能問了爸媽,時間喬不好
也可能問了爸媽,爸媽欣然同意
(搞不好爸媽知道是鄰居小孩約的,考量鄰居想吃、自己不想連吃三次)
所以到底是爸媽覺得不悅, 還是B自己不想?
鄰居提出想約父母的想法,
B連問都沒問就替人家回答, 這樣也沒比較尊重。
2. B提出的尊重說 比較像是藉尊重當理由, 但B心理不想要
不想要的原因可以有很多, 像B提到的不想多花錢。
也沒看到A提出解法 (例如不然A自掏腰包)
B甚至可說, 海鮮餐廳B想跟家人吃, 不想友人參與。
當然A提出的想法也有相當的考量, 但畢竟B也是原邀約的當事人之一
B也有拒絕的份量。
那麼A是否對B 有足夠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