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付出很多了。
26歲開始交往,33歲才結婚。這7年青春的沉沒成本,對女方而言,是無價的。
明明已經付出這麼多成本,結果在結婚時還要再付,先是幾桌飯錢,再來是新房家電。女方
還要趕快生小孩嗎?月子中心的錢也要女方出嗎?懷孕生小孩也是付出成本喔,但有獲得什
麼利益嗎?沒有,小孩又不是跟女方姓。
還有家電要多少錢?誰決定要買那些家電?家電買什麼牌子?家電很多種,除濕機空氣清淨
機電暖爐烤箱烤麵包機鬆餅機豆漿機電磁爐吸塵器掃地機器人音響都是家電,通通女方買?
買什麼家電交給女方決定嗎?其實一個家真正需要的家電只有冰箱和洗衣機,都買國貨只要
2萬以內。冷氣不需要,心靜自然涼,電視早就不是必須品了。
如果女方真的花2萬買2件家電交差,這樣男方能接受嗎?還是又會嫌太少?
原文沒有提到女方在那裡上班,如果是台北,搬到桃園的通勤時間增加,又是一筆成本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