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收入 > 先生
原文沒有說明實際財務/勞務分配狀況
畢竟賺多不一定等於出多
假使先生有能力出1/2, 那麼換不換工作那完全是先生的事。
但是這個家庭有兩大兩小, 房子卻只有2房一廳
空間上未來會不夠, 太太考量當前收入換房資金不足也是合理。
在假設錢不夠用的前提下,
雙方本來就有責任要想辦法解決, 而女方收入已>男方
今天是碰上有個轉職的機會,
但撇開這個機會, 男方本來就應該要想辦法增加收入,那是責任。
而要增加收入或是承擔責任 本來就不一定是輕鬆、舒適的。
好比到家還要家務育兒肯定沒耍廢划手機輕鬆,
但該擔的責任就是要做。
喊累懶得做家務 跟 喊累懶得掙更多的錢, 道理是差不多的。
換做錢也是一樣, 怎麼解決工作的問題那是各自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