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bii (單車大叔)》之銘言:
: 關於轉錄網路故事可能涉及到的著作權法的問題
: 我有問了朋友
: 得到一些初步的結論 但是還是有很多的盲點
: 希望有專門學法律的版友 看看有什麼建議
: 首先網路故事的出處 如果是屬於網路創作
: 那麼轉貼並注明出處跟作者 應該是不違法
: 網路是一個公開場合
: 在公開著作的空間 並沒有法條可以罰
: 再者 如果這些網路故事後來變成了實體書呢?
: 這個部份我就不確定了 可能是一個法律管轄的灰色地帶
: 最後 如果已經知道是紙本故事 屬於有償出版
: 即使是被有心人 拿來貼在網路不知名的地方
: 此時轉過來 轉錄的人是會涉及違法的
: 我想 大家都想在網路上看好看得故事
: 以上這三個 或是以外
: 都需要先釐清
推文太亂, 用回文明顯.
首先請詳閱Liska版主所發表的公告修正, 特別是裡面的第二條.
因為第一次發佈的公告被移除, 裡面的雙方的討論也不再存在,
所以在此再表達個人論述一次.
我並不對轉貼行為有無侵犯著作權法有任何意見
但對於不通知原作者即轉貼的行為, 這不但侵害了創作者的權力,
心血, 更或許包括了利益. 而以個人立場而言, 也相當於是踐踏
創作者尊嚴的行為.
法律無法管制的行為, 絕對不代表那就是正確的.
You have no right to steal others cre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