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這部我要用安達充的梗。@_@//
這是一個發生在平行世界的架空故事。(嚴肅)
只是剛好有個星球很眼熟,剛好也叫地球。這個地球上也有個小島,更剛好的叫
做台灣。隔了一個太平洋,還有個美國,有個城市叫做紐約,很湊巧的發生過911
,並且有自由女神像。
就是這麼非常剛好的雷同,只有細部不一樣。
(簡單說就是我懶得查資料,繼續娛樂下去,所以不要跟我抓bug,反正安達充化
了…)
故事就這樣展開了…@_@y
楔子 在女神的看護下
我以為我住在現代的紐約,事實上還是有若干差距。
照門牌號碼來看,我的確住在美國紐約市,憑窗還可以看到遙遠的自由女神。但
我來紐約一年多了,卻連一句「How are you」都說不清楚。閱讀更不用提了,
連芝麻街都看不懂。
事實上,一年前的春天,我冷得發抖的下了飛機,讓我老爸的租賃公寓管理人接
到我老爸的家以後,就開始獨立生活了。我抵達紐約的時候,我英文說聽讀寫的
能力等於零,一年以後,還是一樣等於零。
我老爸?喔,他死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在紐約的原因之一,卻不是全部的緣故。
據說他的故居很值錢,但我完全不懂。他在美國從花花公子當到花花老爺--非
常吝嗇的浪子--跟我媽離婚以後就沒再婚了,我猜他非常珍惜安靜又逍遙的生
活…以致於過世除了我以外,沒人可以繼承遺產。
其實我是同情他的。我媽的嘴從來沒停過,直到她過世才讓她的舌頭休息。但我
不會說我聽力受損是她的緣故--最少不是直接的原因。
離題了。
總之,我老爸舒適的公寓沒有其他人住,唯有我。但老爸生前委任的租賃公寓管
理人很能幹的負責修繕、合約和其他我不了解的東西,管理一片據說有三五十個
房間的廉價公寓。此外他還雇了一個清潔女佣,每個禮拜來幫我打掃一次。
我跟女佣相處的很好…但對我的英文能力沒有絲毫幫助--她是巴基斯坦人(大
概吧)…連ABC都不認識。但她很聰明,比手畫腳就能溝通了,果然肢體語言
才是真正跨越一切種族的語言。
但我生活並沒有什麼不方便,相信我。這世界上有個叫做網際網路的東西,剛好
我家裡有部電腦。唐人街的許多商店都趕上這波潮流,何況快譯通雖然詞不達意
,但要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也不算太難。
雖然管理人凹了不少租金,但的確維持我一個小康的生活。何況自從他的同事拖
了個翻譯來告訴我,管理人貪污這件事情,我除了驚嘆美國人果然大不相同,但
也只是告訴管理人這件事情。
他倒是會說一點中文,只是…你知道的,華裔青年能夠問安和問價錢已經太強了
,這個還滿複雜的,我花了不少時間才讓他明白。
管理人臉孔整個刷白,我心平氣和的說,「李德,我不在乎。但你別讓同事知道
這事,也不要讓我過得太窮困。」
他之後租金就沒凹那麼多了,其實已經夠我生活,甚至我還可以在博客來偶爾豪
奢一下,訂一大箱的書。
我雖然在紐約生活,但幾乎足不出戶。我過著和在台灣時沒什麼兩樣的日子。你
知道網路是沒有國界的,雖然我才三十,但我覺得這樣自我掩埋在公寓裡其實算
是相當不錯的生活。
我不想學英文,因為我不想跟人溝通。
但偶爾,我食物供應不上、或實在厭倦那種假中國的食物時,我會步行五分鐘去
附近的韓國人商店買點東西。一個月大約一兩次吧?
但每次出門都會被搶。第一次驚慌失措,後來就習慣了。這些搶匪也不是真的很
想殺人,有的只是想要一點小錢吃東西或想買毒品。後來我跟韓國商店的老闆達
成協議(花了很多力氣),我去買東西記帳,回來就用ATM轉帳給他,這樣我可以
少損失很多。
但我還是會帶一點錢,十塊或二十塊美金吧?搶匪搶不到錢會抓狂,有錢就和善
了。有回五分鐘的路程我被搶了兩次。語言不通我又怕得要死,先搶過我的搶匪
居然冒出來大聲呼喝第二個搶匪,他們還打架,第一個搶匪還把我的空皮包搶回
來,遞給我。
人性還是有良善光輝的。
但也不是每個歹徒都這麼善良啦。不過因為我總是穿著廉價的衣服,容貌和身材
都是歐巴桑等級的,搶我搶習慣的搶匪,還說我「very poor」,我還以為他說我
很窮,後來才知道他們覺得我很可憐。
說起來,搶匪比強暴犯真的好太多了。
但我很倒楣的,在語言不通又人生地不熟的小巷,聽到一聲絕望的呼救。
四下張望,居然沒有半個人,連搶匪都沒有。極小的巷道,幽暗光線中,我看到
兩個人在滾。
一般來說,遇到這種狹小巷道,我會刻意離遠點,也會隨身帶著雨傘。被搶和被
強暴是兩種不同層次的暴行,對吧?被搶我可以當作是手段比較激烈的乞討,但
被強暴…我終究沒到慈航普渡的慷慨,對吧?
在我意識到之前,我已經衝上前,一面大叫,一面對著正在撕女孩衣服的混帳揮
出我的雨傘。
我想他是被我嚇到了,也不是故意要傷我。只是一回手,我就讓他手裡的刀劃到
手臂。我和他都被血嚇壞了。他轉身就跑,那個幾乎癱瘓的女孩看著我的手尖叫
…
也跑了。
幽暗的窄巷滿地垃圾和廢棄物,舊報紙被風吹得亂飛。我按著手臂,默默的警告
自己再也不要管閒事,低頭想走出去。
但我的腳踝一緊。
大約是下午四五點,但天色非常昏暗,隱隱滾著雷。我勉強嚥了口口水,試著掙
脫,像是個腳鐐般銬得死死的。
我小心翼翼的往下看,先是看到我的長裙,和握住我腳踝的男人(?)。
他正在舔我噴濺在垃圾堆和牆上的血。據說人類的舌頭很長,但我沒想到可以直
抵胸口的長。而且正常人類…應該不會脖子幾乎扭到後背,還能夠這麼強而有力
的握著我的腳踝吧?
其實我應該尖叫或者昏倒。但驚駭超過了一定強度以後,以上兩者都辦不到。
所以我看他慢慢的把頭扭到正常位置,像個染血的破布娃娃般站起來…先是慢慢
舔乾淨我不斷流血的手臂,然後把手臂搭在我肩膀上,眼睛炯炯有神的看著我。
我總懷疑藍眼珠的人有視覺障礙。但看起來他不但沒有,還冷冷的笑了笑,露出
正常人類不該有的長虎牙,聲音很好聽的講了一堆。
「…我不會講英文。」我渾渾噩噩的說。
他詫異的看了我一會兒,「傻女,我會講中文。」他踉蹌了一下,用一種包著毒
藥的甜腔說,「帶我去妳家。」
開玩笑,我只想把他扔下,狂奔著逃跑。但我的手和腳似乎有自己的意志,完全
不聽使喚,居然扶著這個又重又高,很明顯不太算是人類的傢伙,往我家的方向
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