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ACINGHEART 水桶三天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10-02-03 13:10:04
經原作者overdodo檢舉RACINGHEART板友於下列文章
●17977 16 2/01 overdodo □ [經驗] 車禍載著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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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PUINIs (marvel) [ptt.cc] [經驗] 車禍載著誰...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vel/M.1264968855.A.4B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4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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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RACINGHEART:看到別人倒在路上都不鳥的,難怪師父說你也應該躺在那 02/03 00:05
噓 RACINGHEART:白痴也知道停下來不是為了看熱鬧,打電話給119這麼難? 02/03 00:08
經本人審查認為違反以下板規
4. 禁止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未滿50字(內文)、
"文字暴力"
5. 禁止謾罵、吵架
說明:文章內容或推(噓)文引人不快、激怒對方、國罵以及不雅字眼和
暗喻字眼(XXX、E04)。
情節輕微者警告或水桶一周,嚴重者水桶一個月。
因原作者檢舉你嚴重造成他不舒服,加上內容的確有所超過。
但是念在你是初犯,
水桶三天
希望在推噓文時你能夠多想想,你的推文內容是否傷害到原PO好意分享的心。
就算你不認同原PO的行為,你也可以不必用這樣難堪的話來噓原PO。
你可以觀察一下同篇文章裡面,同樣也有指責原PO 也有噓原PO的。
但是為什麼原PO僅僅只申訴你呢?? 你可以去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你是否可以採用比較溫合的方式來訴求你的不滿呢??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0-02-03 15:57:00
版主處理的手法進步很多喔 推文鼓勵一下
作者: lynnli (琳琳)   2010-02-03 16:40:00
我也覺得~給推推~
作者: anan1564 (流血者)   2010-02-03 17:52:00
同意1F 推
作者: lovesanji (兔子愛上貓)   2010-02-03 20:20:00
雖然不是正確的做法 不過好像太偏激了一點@@ 推版主~
作者: webline (抖著肥肉之偽陽光姐貴)   2010-02-03 23:30:00
馬魯好讚喔^.^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10-02-04 03:15:00
主要是作者本人檢舉,我才決定桶三天...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10-02-04 03:16:00
因為我在乎的是作者本人的觀感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10-02-04 03:17:00
不過比起我的處罰,我更希望RACINGHEART板友向原PO道個歉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10-02-04 03:18:00
處罰只是消極的做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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