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iamobama 水桶一周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10-08-29 01:44:31
關於iamobama於下列三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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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QceGGZ (marvel) [ptt.cc] Re: [問題] 七月不能出殯?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vel/M.1282042384.A.42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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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QgpWxi (marvel) [ptt.cc] Re: [問題] 朋友救了要抓交替的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vel/M.1282059488.A.EE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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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UHjKFT (marvel) [ptt.cc] Re: [經驗] 關於蔭屍...超過30?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vel/M.1283005268.A.3D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4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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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版規
5. 禁止謾罵、吵架
說明:文章內容或推(噓)文引人不快、激怒對方、國罵以及不雅字眼和
暗喻字眼(XXX、E04)。
情節輕微者警告或水桶一周,嚴重者水桶一個月。
上述連續三篇文章版友皆是回覆分享經驗或著提問。
縱使你不認同該文的問題或觀點,但你需要用如此激烈的口氣回覆文章嗎????
雖然你刻意迴避辱罵他人或著不雅字眼,
但是你的文字內容確實造成許多版友感到不舒服。
故本次先將你水桶一周。如果解除水桶之後再犯。
我考慮會將你列為不受歡迎訪客,然後永久水桶。
請你注意你的言行舉止!!!
作者: cril   2010-08-29 08:03:00
推推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 不需如此刻意抨擊他人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0-08-29 11:26:00
沒錯,看法跟對方不同也不該攻擊對方
作者: mrwrong (風起)   2010-08-29 12:04:00
回文觀點先不說 文裡還罵原原PO 實不可取
作者: tuzi   2010-08-29 13:25:00
是啊可以不用這麼衝的語氣啦
作者: lovelykuromi (九品芝麻兔)   2010-08-29 14:06:00
推 真的要理性發言
作者: Jaies (雞肋)   2010-08-29 14:33:00
已經水桶了 就別鞭了 文章通通砍掉了
作者: tingyun60426 (傻呆 is idiot)   2010-08-29 20:01:00
啊 沒有留嗎 我要懶人包 = =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0-08-29 20:46:00
覺得文章內容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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