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一個梗鋪了十年 終於讓我等到的經歷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30:06
※ 引述《dodoho706 (我是保母邁開莉)》之銘言:
: 看完本文有幾個問題想要問原PO。
: 以下非備份,故刪減至我所需要的部分。
: : 我幾乎是每天想著:十年後到底會發生什麼事
: 其實我這邊有點看不太懂,為什麼會被嚇成這樣?
其實 我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為什麼 馬英九那麼喜歡說謝謝指教?
為什麼 我是吱吱 不是 區區?
所以 您這問題我要跟您報告
可能是十年前 那時不像現在那麼進步
如果十年前 我看到IPHONE 4S 我應該也會嚇個半死
: : 留好言後‧‧‧我開始振筆寫遺書
: : 在蔡墩銘老師 刑法總則第517頁 藏有 三千塊錢
: : 在甘添貴老師的刑法各論裡也有
:
這邊我笑了。
:
這邊我哭了;真的 而且鼻水還一直流
方便請教一下 您為什麼看到這邊會笑?
: : 我還特地跟許同學再一次鄭重的道歉:對不起 我真的不行了
: : 你把你家最破舊的房間或倉庫告訴我
: : 我直接在那裡安眠 真的對不起捏
: : 我遺書寫好了 請你不用擔心 加工自殺罪的問題
: 要在這邊解釋一下...
: 本來就不會有加工自殺罪的問題呀= =不過這邊不是法律版所以就不要多說。
: 然後為什麼師父沒有幫忙解決?然後為什麼沒有想要離開那間屋子的意思?
: 然後為什麼你會想死???????????????
不好意思 勞煩你解釋了
你這邊相關的問題 我在之前那篇Q&A 有回答到一些
第一 就結論而言 的確不會有加工自殺罪的問題
因為我到現在還坐在電腦桌前回文
我想表達的是 如果我當下真的被對方帶走了 最壞的情況之下就是死亡
法醫&檢察官驗屍的時候
詢問我同學 我是怎麼死的?
我有設身處地的想過 如果我是林同學或許同學 該怎麼回答‧‧‧
阿左手就‧‧‧講了一個鬼故事
然後發生了幾通 奇怪的電話
然後哭著說:對不起 我可能活不了了
然後 寫了遺書
然後 跟我們交待了一點後事
然後跟我借最不起眼的小房間
然後 他就死了
恩‧‧‧
聽完這番說詞 我會再設身處地的站在檢察官的方向想
【四眼田雞 你唬我?】
這是我唯一想到的結論 (掩面)
所以我以 限有的智商做推論
如果死因真的無法查明 會不會被歸類到自殺?
那如果被 歸類成自殺
死在人家家裡 已經很不好意思了
同學們如果被質疑 你們為什麼不阻止他進房間?
或是 其他相關的可能性
這我會很內疚
至於 為什麼不找師父幫忙?
我想應該也可以反問 那為什麼師父就要幫我忙?
林同學的師父 那是林同學的 不是我的
他能幫忙的 就是所謂的開天眼 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這方面是我沒講清楚 真的不好意思
他師父有講到:是我欠人家的 人家現在來討 幫不了
再者 為什麼沒想過要離開那間屋子?
我還是要再一次的重申
對不起 我俗辣
我真的沒有勇氣跟站在門外那女孩子 說借過
最後 為什麼我會想死?
恩‧‧‧應該說 我唯一想到的就是死定了 人家來找我討我當初的諾言了
我沒有自殺的意圖 可能是 文章中 遺書 加工自殺罪 等關鍵字
再加上 文筆功力欠佳 導致 有些人的誤會
: 我有親戚也是檢察官,但是公家發的匾額沒有正氣長存...
: 如果是私人發得怎麼會有官氣?
:
關於這點 我沒親戚是檢察官‧‧‧
所以我比你更不清楚(再度掩面)
我有在後記的部分上 註明了"聽說"兩字
事實上 我是如何躲過一劫
甚至 可能只是自己下自己
各種可能性都有
官匾、官氣之說 是我聽到的版本 算是我覺得 還算合理的可能性
是故 才會採取 官氣說
: 我也是法律系的,不是刻意要找碴。
: 只是這篇有太多我不太懂的問題還有疑點,有些前面有幾篇PO文已經提點過了所以不再多述。
: 可以煩請原PO解釋一下嗎?
: 不過說實在的,就讀到現在,看到敘述這麼混亂的法律系學生...不多。
您好 我知道你不是刻意找碴
所以我也盡可能的解釋了您的疑問
說實在的,你最後這句話其實就點出 我真的就不是一般人了 不是嗎? XD
作者: flycatty   2012-05-21 15:36:00
先解釋311吧zz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39:00
好的 311這問題其實不用解釋 對不起 我錯了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40:00
一覺醒來 分不出是白天或下午 我錯了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1 15:46:00
你好 請問電信公司查證的部分呢 有點一直逃避回答的跡象...
作者: dodoho706 (我是保母麥開莉)   2012-05-21 15:49:00
因為我不會在書裡藏錢,在說我看到老師的名字所以我笑了
作者: flycatty   2012-05-21 15:49:00
是喔 你兩位同學從半夜三點站到隔天中午兩點 真強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49:00
對不起 中華電信查證這部份 我沒看到 剛剛再檢查了一次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52:00
查證通聯紀錄 需要身分文件 那號碼申辦人是我本人無誤如果您所謂的查證是要本人拿身分證件到中華電信申請
作者: dodoho706 (我是保母麥開莉)   2012-05-21 15:53:00
因為我是臨櫃去問的,她必須要看到本人跟身分證才可以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53:00
那這點我真的不清楚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1 15:53:00
...呃 你的文章中說到 你要求客服幫你查通聯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1 15:54:00
第二點 查閱通聯記錄有三種方法 網路帳號 電話申請 臨櫃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1 15:55:00
除了網路之外 似乎另外兩種都會以信件或電子郵件寄送臨櫃現在我沒印象 不過以十多年前來看的話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55:00
好的 那文章有關調通聯部份 敘述有誤 抱歉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1 15:56:00
嗯 其實你文內太多錯誤 會讓人誤以為你是創作不如稍做修改一下 比如改成:事後你到臨櫃查詢通聯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1 15:57:00
或許比較通順 可以讓大家比較接受
作者: dodoho706 (我是保母麥開莉)   2012-05-21 15:58:00
主要是經驗可是講得太不通順了所以覺得怪怪的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2-05-21 15:59:00
Fly哥 您才強 我文章哪裏有寫到 他們兩位站了那麼久?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2-05-21 16:23:00
大家為什麼這麼堅持通臨的問題啊? 說不定原po被客服唬弄了也說不定呀,不是說了大半夜的,又覺得接到好像來亂的電話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2-05-21 16:24:00
也許客服只想趕快敷衍好掛電話而已^^"
作者: CENTERYO (分開旅行)   2012-05-21 17:51:00
我有種看標題是大戲但全球首播才發現是60秒預告片的感覺
作者: coffeewhite (貪吃的兔子)   2012-05-21 20:20:00
這樣爭執有點煩,不如再去修改原文,讓文句邏輯通順
作者: coffeewhite (貪吃的兔子)   2012-05-21 20:21:00
一點,我看原文也是覺得霧煞煞。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2-05-22 00:53:00
其實主要的爭執點 在於 真的是經驗嘛 還是掰的
作者: kful (LONG STAY)   2012-05-22 02:01:00
邏輯性問題吧 文章大意是我很鐵齒到我死定了
作者: kful (LONG STAY)   2012-05-22 02:03:00
中間敘事都在形容狀態卻沒堆疊脈絡
作者: kful (LONG STAY)   2012-05-22 02:07:00
反向追溯很難成立 就像趴文斷頭一樣爬文
作者: shiaobau (木人)   2012-05-22 08:09:00
現在連發經驗文都要求文筆跟邏輯性了...另外 這件事發生
作者: shiaobau (木人)   2012-05-22 08:11:00
到現在 原PO應該又過快差不多10年 其實也有可能記錯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5-22 08:53:00
其實我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掰的,去在意網路上的這種事對我來說是浪費時間,故事好看比較重要,至於原PO很多東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5-22 08:55:00
西一開始都沒講清楚,像他為什麼會無端端對女朋友發火也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5-22 08:56:00
是後來才講的,其他人的反應跟客服的問題更是連他自己都不知所以然,所以會被人懷疑也是難怪的(聳肩)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2-05-22 11:18:00
是經驗就打經驗 是故事就說故事 信者恆信 我們不是作者沒辦法驗證甚麼 不喜歡看看就好囉
作者: enoeno (窩)   2012-05-22 14:13:00
原PO等三人在恐慌的情況下 還要做出合乎邏輯的事
作者: enoeno (窩)   2012-05-22 14:16:00
不會強人所難嗎? 現在連寫個經驗文都要像犯人一樣被審問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   2012-05-23 08:58:00
話不是這樣講,只是提出疑問請原PO解釋看不懂的地方哪來的當犯人審問之說?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2-05-23 23:05:00
有很多人都搞錯重點了 重點是法律系學生的思緒表達能力不應該這麼不好....讓文章看起來非常奇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