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2012/4/25)所推出的板規不是很完善
所以在下稍微做了一點修訂
主要是在
1.3.4 無關板旨、飄點薄弱 的部分
非回應他人[問題]提問的發文,必須依循本板板旨。
發文亦請勿無限上綱至超自然 (例如:今天雨特別大是否因為雨神生氣)
創作文若某一話缺乏飄點或驚奇點,請一次貼至有飄點或驚奇點為止
再來就是
1.3.5 筆戰文
※ 若文章內之劇情需要使用到強烈的攻擊字眼,請於標題上註明,若無註明者,
劣退水桶一個月 (板主沒有任何幫忙註明的義務)
1.3.4 之所以更改,理由在於已經有很多的板友來信跟我說很多連載文章一直沒有飄點
或者驚奇點存在,而如果大家都這樣的話,那我想marvel板會變得跟日記板沒有兩樣..
這板規由公告後開始實施 (2012/6/21)
而1.3.5就是各位板友所訴求的人物特質與劇情需要,但是還是必須要註明..
否則將視為引戰文,而關於這個,我想版主應該也沒必要幫各位作者去註明..
所以還是要請各位多多注意了
以上就是這次所修改的板規,
或許修改過後的板規還不甚完善,如果還有漏洞或者是我沒有注意到的地方,
也歡迎各位板友來信指教,謝謝。
板工 yamiyugi.
作者:
akumahirosi (å‰é€²é’å¸ï¼YESï¼ï¼)
2012-06-21 07:00:00那個例如我笑了 XDDDDDDDDDDDDD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1 11:34:00\風神/\雨神/\土神/\石神/\地牛/ 與您一起關心寶島台灣(?)
可是我怎麼上次看 有人說板面越來越優質了 wwwww
作者:
NitroRider (Firedupandreadytoserve )
2012-06-21 18:20:00沒辦法 會罵的太多 會寫的太少
作者: lulu1012 (彩依) 2012-06-21 21:19:00
我有收到小拔毛寄的信(剛剛推文推錯地方) 推到下面聊天
作者: lulu1012 (彩依) 2012-06-21 21:20:00
區了 所以想知道的版友請到聊天區看一下 我就不重複推了
板主辛苦了 可是我覺得創作文要看整體而不是看單篇當然我也希望一次可以看到一大篇精彩的文可是 限制說一定要寫到驚奇點或飄點才可以...
這樣是不是太限制他們了???然後... 我其實不能懂 為什麼創作文不能夠豁免於
1.3.5這條板規??? 我是真的覺得檢舉創作文的髒話...是很沒有必要的行為 ... 有矯枉過正的FU~
我也覺得,如果作者有事先說明,為何一定要馬上爆飄點?
我覺得付諸投票,之前陰屍路版也是出歧見,分成兩派~最後版主也是辦了投票,原先以為是勢鈞力敵的兩派~投票
結果是一面倒~證明叫很大聲的孩子不一定會有糖吃....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1 23:29:00我覺得這樣訂不錯阿 這邊是marvel版 去笨版PO沒有笨點的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1 23:30:00文章一樣會被噓阿 最近吵很大小護士的文章 雖然我也有默默的看 但也認為一次把marvel顯現出來比較好 不然以後大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1 23:31:00家貼一堆跟版旨無關的文章 最後一篇加個小marvel點 這樣也可以嗎? 至於1.3.5 又不是不能在創作文裡面打髒話 而是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1 23:32:00只要在標題加個註解就好 就像18X的東西 不也規定也先標明?最後推一句 版主辛苦了 ^ ^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1 23:40:00抱歉,補充建議一點,關於1.3.5可否改成於標題或內文第一頁標明? 因為有時候標題可能會塞不下...
嗯... 我覺得18禁註明是必要 但是連罵個髒話都要?
就太誇張了... 像我並不能認同之前有人因為在創作中
罵個髒話還要在第一頁講 "本篇文章有髒話出現歐!!"
不管是 單個字 雙字 三字 甚至多字(W妳XFGD)我覺得跟該條板規主旨:不可引戰 一點關係都沒有
可以有誰跟我解釋一下 在創作中罵髒話 或是經驗文內寫到自己當下的心境或者反應是用罵髒話呈現引戰的意味在哪裡??? 這真的是我無法理解的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2 00:11:00恩 這點我認同啦! 之前我有發過一篇文章也跟你講的一樣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2 00:12:00這一條不應該放在引戰下面 放在18X那條應該會好點@@我會把這兩種放在一起比 是因為這兩種都有可能會讓看到的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2 00:13:00人不舒服 因為像我本身就不是很喜歡髒話大量出現的文章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2 00:14:00我來這邊是代表我願意看到marvel 不代表我願意看到髒話阿╮(╯◇╰)╭
嗯嗯 這個我認同 太過不堪的字眼會造成一些讀者不舒服不過 現在這樣訂 讓我覺得連文章中出現一個幹都不行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6-22 00:18:00嗯嗯 也是 如果只有一兩個我都覺得還好 不過要訂量又...這時候我只慶幸還好我不是版主XDDD
我想了解飄點她會放在哪一集而出來提問,結果原PO還
沒回我,我就莫名奇妙被"不友善"(應該不是我多心)對待,這裡有開放噓文不是嗎?噓個文也要被白色恐怖?
你們討論的很大一篇...其實我覺得小護士在每一篇的最後
加個馬佛點即可??我也有收到小護士的信不過現在看完沒
其實我很喜歡小護士 T^T 那篇沒跟到我很惋惜...
如果因為一個口頭禪似的X字就要劣退水桶也太嚴重...
連一些刻意亂板行為都沒這麼重O_O不能先標記要求修改嗎
我也不能理解寫到髒話跟引戰有什麼因果關係 頂多跟18+一樣有尺度問題吧
另外也覺得尺度標明是否可改成在標題"或"文章第一頁?
如果是長篇連載文 又有角色設定連續需要時 是否能在第一
集首頁開宗明義標明尺度即可?不然要是一堆文章標題尾巴都是"有18禁 有髒話粗口慎入"
恩...之前已有說過,這是公開版,而很多人對那些字眼會感
長篇連載文,最好還是每篇都註明,若照smokeblue的說法..
我想之後還是會出現問題..在標題後面空幾格 並加個註明 我想應該不會太影響閱讀
但仍覺得這種只是見仁見智觀感問題 非亂板攻擊惡劣行為
畢竟我也是有點疑惑"強烈攻擊字眼"怎定義?諧音字如"草尼
馬"或"乾~E04~"算嗎?又或者一些非國罵的污辱字眼?@@
只想表達 如無法有明確定義 建議執法時也應有點彈性o_o
畢竟每個人尺度認定不同 若都要滿足 恐限縮更多人的PO文
污辱性字眼也應該包括在內;關於這部分我執法時會依照
汪笨湖九把刀的作品有可能會被視為引戰文~因x字太多~XD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16:00我多年前看汪的電視節目就覺得他戰意濃厚啊XDDD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18:00我覺得虛擬角色因個性而講髒話或問題發言我可以接受,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19:00但是一篇文章髒字太多實在也很不容易看下去。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26:00而且也要看作者對髒話的態度,有些小說作品中講髒話的角色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27:00可以看出來純粹是要塑造角色特色,或是該角色並非作者的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28:00"愛將"(XD);也有些人強調講一些髒話就是本土文化什麼的,這就很容易引戰~
作者:
Lydia66 (我的妄想會撕裂你)
2012-06-22 09:31:00(欸我只是舉例而已不要真戰www)
作者:
sinple (低等魯神-星伯)
2012-06-22 12:10:00為什麼飄點一定要馬上出現 有些人就是埋梗阿 沒有鋪成哪來的精采的結局 這個版的走向真的是讓人越來越模糊
作者:
twins79 (小不點點)
2012-06-22 14:40:00有一點覺得奇怪,版主不是說是創作文才有此規定嗎?為什麼還是刪掉小護士的文章.....他的不是經驗文嗎
作者:
twins79 (小不點點)
2012-06-22 14:43:00再來是髒話的部分...許多人遇到飄不是會講髒話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1:00其實關鍵還是在於驚奇點的認定(拜託不要再堅持要飄點了= =)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2:00以被討論到的護士文來說 可能有些人覺得好幾篇都沒驚奇點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3:00可能有些人覺得篇篇都驚奇 當然啦 要定出驚奇點的明確範疇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唯一的辦法 就是先改掉以前的飄點謬誤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4:00讓大家知道這裡不只是發飄文 而是可以發任何有驚奇點的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5:00驚奇文變多之後 在時間的累積下 版友的回應自然會產生鑑別度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7:00慢慢循序漸進 大家就會大概能抓出驚奇點的"公認合理區域"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8:00這樣的風氣養成 也有賴於目前的版眾程度不錯 才足以達到效果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29:00像這篇推文的討論就滿理性 不管贊成反對或表達意見都很合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31:00沒有謾罵 沒有離題 沒有意識形態的胡吹亂蓋 光是看到這點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6-22 22:33:00我就覺得黑暗時代殘留的餘毒 似乎已經幾乎快代謝排除完畢了
投票+1 雖然板主有制定和裁量權 但像這種意見明顯紛紜的
而且修訂後的版規影響還滿大 個人覺得這篇可以暫時置底不然文章洗上去了 可能很多po文者不會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