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關於波及家人一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3:50:32
※ 引述《shanger (多人誇獎少人嫌)》之銘言:
: 我打算不公開後續的部分 造成後面大家討論很多
: 有相信的 也有不信的 不好意思 避免有太多紛爭
: 我不寫後面了 如果有需要在MAIL給我吧 我在寫後面後再寄給他
: 如果有人想了解
: 經過也可以MAIL給我
本文內容不是為了回應這篇停寫文 而是為了回應由此文所引發的一些狀況
雖然沒有飄點 但保證絕對與本板事務有關 而且文末會補上與原PO故事看似類似
但實際上截然不同的故事 (該故事為身邊經歷改編而成 並非完全敘述真實狀況)
在論述開始之前 請先聽我說個小故事
有一對男女朋友 女方很愛吃麻辣鍋 但兩人因為都是窮學生 手頭並不寬裕
再加上男方認為麻辣鍋對身體不好 並不鼓勵女方常吃 所以女方也常常強壓口腹之慾
某次情人節 男方特地提前預定了超熱門的連鎖麻辣鍋店 想給女方一個驚喜
該店裝潢高級服務優良 不僅為單點製且消費較高 又是很容易爆滿的搶手熱門名店
如果沒預定要靠現場排隊 那可不知道有沒有那個運氣輪到自己
男方存了好一陣子的錢 打算讓女方大飽口福 好好吃它個一頓過癮的
結束了下午愉快充實的漫長約會 按照定位的晚餐時間
男方帶著女方到了到了麻辣鍋店門口 料想著女方一定會很開心
誰知道女方卻從進門就悶悶不樂 一開始吃東西後更是到處找碴東嫌西嫌
吃沒幾口就擺著臭臉想要回去 根本是找著架吵 問女方為什麼心情不好
女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反正就是滿肚子的不爽不高興
莫名其妙的男方一頭霧水 但卻耐著性子循循善誘 旁敲側擊 好不容易才查明原因
原來女方的嘴巴破洞 不要說是吃麻辣鍋了 就連吃一般有些刺激的東西都痛得要死
再加上今天難得可以大快朵頤夢寐以求的麻辣鍋 卻受限於小小的傷口而有筷難伸
當然會悶到火氣狂飆 大感委屈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 有些時候 人會只知道自己在生氣 卻不知道自己在氣什麼
所有攻擊批評噓文者或質疑者的板友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靜下心來思考過
自己對噓文者和質疑者感到憤怒 感到不滿 感到排斥 感到討厭
是真的因為打從心裡覺得"噓文或質疑是錯的 是不應該的" 所以才發出不平之鳴
還是由於"噓文和質疑會害我沒文可看" 為了自己的喜好或娛樂 才將矛頭指向他人
這裡本來就是可以自由推噓的場所 寫或不寫是作者的自由
但信或不信噓或不噓就是讀者的自由了 只要不是無理取鬧
不是針對性因人廢言或因言廢人 為什麼不准別人表達意見
為什麼只因為別人的觀點與自己牴觸 就不准他人有所發聲
如果不認同噓文或質疑者 大可講出對方為什麼不對不好 以道理去說服或辯倒對方
而不是一句"反正就不可以"打死全部
另外 如果一位作者只因為少數的批評 就不願意繼續分享 我認為那並不是批評者的問題
我知道 粉絲本來就是出於熱情 而不是理智 但請大家想想
難道絕大部分人都支持的人、事、物 就一定是對的好的 就不准少數人不喜歡不認同嗎
如果今天有一場秀 結束以後幾乎全場起立鼓掌熱烈叫好
卻有兩三個人批評說 很爛 不怎麼樣 難道這兩三個人就該被公幹嗎
或許只是因為他們看過更精彩更高水準的表演罷了
至於刻意縱容甚至推文鼓勵把公板當個板的合理性 我就不多說了 只希望各位想想
這種行為公不公平 有些人只是文筆普通或經驗平淡 所以寫不出大受歡迎的文
如果今天是這種作者因為感到氣餒 額外發了一篇沒多少字的聲明說要停寫
不要說是被熱烈推文加油打氣了 不要被慘噓就不錯了
如果標準和規矩可以因文而異 那就是沒有標準也沒有規矩
再來是"好看就好 想看最大"這種觀念 我也不須多費唇舌 以一個簡單的例子就能說明
如果今天警方執法發現違規 只要看到型男正妹就一律縱放不聞不問 甚至還揮手掰掰
外貌平庸的人就要受罰 而且義正嚴詞毫不留情 請問這樣有多少人可以接受
這不是爽不爽 喜不喜歡 高不高興 認不認同的問題 而是很基本淺顯的公平問題
不過就是簡簡單單的一句"一視同仁"罷了
最後 跟大家分享一個改編來的"卡到陰"故事
有個我勉強可以算認識的人 也是自稱體內有很多鬼 而且還常常被鬼附身
三不五時就會作出奇怪的舉動或說奇怪的話 例如亂動別人東西或造謠生事
當然更嚴重誇張的也不是沒有 甚至還有攻擊行為和類似性騷擾的事件發生
至於什麼說有陰陽眼看到鬼啦 對著空氣自言自語啦 不過是家常便飯的基本功
而且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 他也是怪腔怪調舉止異常像變了個人一樣
有時候他的表情跟動作 真的會讓看到的人心裡發涼毛骨悚然 不由得半信半疑
但每一次被興師問罪 他就一臉無奈無辜可憐兮兮的說都是鬼害他的 他也不願意
還叫別人不要惹他 最好跟他保持距離 不然可能會遭受到某些不講理的鬼牽怒惡整
到時候他可不負責
甚至 他還靠著這樣裝瘋賣傻把到了馬子 雖然他女朋友的外型和條件
是絕對不會讓人產生任何忌妒感的那種 不過這女的還是很讓人不爽
因為他們兩個常常一搭一唱 到處誇大說男方有多可憐多偉大 捨不得這些鬼流浪街頭
所以才把他們養在身體裡 但有時候又說是不小心被卡到的 也說過其實是冤親債主
反正說法一日數變算很正常
為什麼說他是裝瘋賣傻呢 因為他的狀況後來被治好了 怎麼治好的呢
不是靠宮廟 不是靠醫生 而是靠幾位打扮時尚年輕有為的熱血青年
我沒有目睹現況 只有聽別人轉播 根據八卦消息 他又裝肖維做了很白目很白目的事情
結果這次不但引起公憤犯了眾怒 還招惹到幾位特別擅長與人出面"溝通"的同儕
這幾位同儕也知道他是身不由己很可憐 就想要幫助他 所以帶他去廁所"聊天"順便驅邪
而且還超熱心的不厭其煩 只要看到他就請他去廁所裡加強處理一下 以免驅邪沒驅乾淨
據說這是為了以毒攻毒以邪驅邪 要處理髒東西就得在比較髒的地方
很神奇的 就這樣反覆驅邪軀了幾次 他卡到陰的症狀完全不藥而癒 再也沒有復發過
至於這跟那幾位有為青年到處放話 告訴所有認識他的人說 只要哪天他又發作
就馬上通知他們來免費處理 保證隨傳隨到 人到病除這件事有沒有關係 我就不知道囉
作者: antonycat (antony)   2012-09-07 13:57:00
頭噓
作者: aaa00252   2012-09-07 13:59:00
頭推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2-09-07 14:01:00
推!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07 14:07:00
飄點在哪
作者: kiddlau (KIDD)   2012-09-07 14:08:00
沒飄點 相關薄弱
作者: tity (小鮭魚)   2012-09-07 14:11:00
版規就說經驗文如果懷疑真實性當作引戰處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4:11:00
沒有飄點阿 因為這裡不是飄板 不是才剛有沒飄點的文被推爆嗎
作者: ren1072 (小朱)   2012-09-07 14:13:00
推!!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07 14:16:00
我不認同你噓但我誓死捍衛你嘘的權利 有言論自由才有鄉民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4:22:00
沒有飄點,可以讓這件事落幕了嗎?
作者: snowinwater (Snow)   2012-09-07 14:24:00
???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4:34:00
這件事本身已經落幕 但延伸出來的問題不該假裝視而不見喔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4:36:00
故意忽略問題並不能解決問題 只會不知不覺就把問題越養越大
作者: GOTO0204 (去0204)   2012-09-07 14:38:00
so?..
作者: lachica (拉琪卡)   2012-09-07 14:39:00
比較想知道上面推爆的那篇內容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2-09-07 14:42:00
???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4:43:00
板規都寫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了 遵守板規很難嗎?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4:44:00
^視為引戰 水桶一個月
作者: bb0303 (empty )   2012-09-07 14:45:00
你可以出書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07 14:47:00
假正義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4:48:00
更別說舉例失敗 請問原PO是有違規嗎?
作者: osis   2012-09-07 14:49:00
推這篇思維... 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4:51:00
如果覺得有人質疑真實性 可以向板主檢舉 而不是叫那些人閉嘴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4:51:00
一堆人無視板規2.5 我也想問問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2-09-07 14:55:00
你太認真了...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4:57:00
這個版是marvel版,並非anti-marvel版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07 14:57:00
偽善者
作者: fish9912 (魚)   2012-09-07 14:57:00
推文不夠你講道 還要特地發一篇喔?
作者: osis   2012-09-07 14:58:00
這篇不就是把盲點點出來了嗎 但老實說這條版規真的不好處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4:58:00
如果整板都沒人願意認真 那發生過的問題就會永遠一再發生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4:59:00
老實說現在的問題也還是老問題 就是"好看就好 想看最大"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00:00
一再發生的原因就是總有人不看板規 不遵守板規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0:00
只是現在因為看不到結局 很多人失落 所以發洩反彈特別明顯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1:00
就是要照板規來阿 有人質疑真實性就檢舉 讓板主判斷是否成立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02:00
我覺得噓文噓表達不好、語義不清等,都是ok的,但是噓真實性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03:00
,就有違這個版的本質,就好比去吐槽版護航藝人一樣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3:00
簡單問一句 不少人回"超展開" 這樣到底算不算質疑真實性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03:00
......個人先自律不行嗎? 非要增加板主的工作負擔?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03:00
我也覺得舉例失敗,而且看到這種說教的文章就不舒服...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4:00
與其自己在那邊罵別人亂質疑 不如交給板主判斷有個清楚結果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04:00
我個人覺得"超展開"沒有質疑的意思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5:00
我也覺得超展開不算 但除了板主判定 其他人的判定都不算數阿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05:00
那些直接說你這是"創作"吧的推文就是很明顯的質疑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6:00
罵來罵去沒有用 除非板主開罰有了前例 才能營造"自律"的標準
作者: white555 (白千翌)   2012-09-07 15:06:00
凡公告性質之外的文章被噓至X2者,予以刪除,水桶一週已經X1了....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2-09-07 15:07:00
這些說教不是幾個月前你才玩過一次..別把這當個版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08:00
"禁止質疑真實性"是為了避免無謂紛爭 不是要營造文字獄的啊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08:00
每個人都用自己的經驗去質疑的話,這個版乾脆把經驗文廢掉算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09:00
這裡的文章很多都不合常理啊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09:00
我只想問一句 板規都禁止了你還推質疑的推文 不是找碴嗎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09:00
不覺得有文字獄 版主有判決了嗎? 判了才算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0:00
沒有檢舉哪來判決?一堆人在罵亂質疑 但有多少人向板主檢舉了質疑不等於懷疑真實性 有時候只是覺得哪邊怪怪 想問清楚罷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1:00
一個人說是"創作"結果沒事 當然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阿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11:00
我現在只是針對你說文字獄這點 那邊讓你覺得是文字獄?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12:00
有些話不用經過版主判定,很明顯就是質疑了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2:00
如果看不慣某件事 自己又有能力去影響或改變 那為什麼不行動
作者: fish9912 (魚)   2012-09-07 15:12:00
哎唷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12:00
沒人被關就是沒有文字獄啊,你在營造什麼?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07 15:12:00
X大,辛苦你啦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3:00
"不准質疑真實性"的板規 就會產生文字獄的負面效果 令人禁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4:00
但這條板規本意並非如此 只是想讓板上更和氣平靜一點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14:00
算了 我還是繼續當個遵守板規的小鄉民就好了 這不乾我事
作者: Bzebze (四☆彩虹)   2012-09-07 15:14:00
agree with ximix.
作者: fish9912 (魚)   2012-09-07 15:15:00
你要不要直接把那些一棍子打死的id蒐集請他們自律好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5:00
aassd舉的例我也覺得已犯板規 但沒用啊 只有板主判斷才算數請問aassd 當你看到這些你認為是"質疑真實性"的推文時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16:00
你有進行檢舉的動作嗎 還是就覺得這樣不對 但沒有進一步作為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18:00
我是覺得既然這麼麻煩,乾脆一面禁止任何質疑的推噓文除非推噓文當事人跳出來說他沒有質疑,這時再由版主認定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18:00
所以你希望怎樣?有人去進行檢舉好造成文字獄的事實?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19:00
我是參考吐槽版的做法的啦,這樣版會比較平靜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20:00
進行檢舉→板主判斷→開罰建立先例與標準→板眾依標準自律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0:00
你的文章內文跟你自己的推文讓我覺得非常矛盾
作者: osis   2012-09-07 15:20:00
可以理性一點嗎...... 扭曲解讀沒辦法解決問題@@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1:00
文章讓我覺得人家要不要噓是自由 推文又說應該要去檢舉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21:00
為什麼你們都不看板規?為什麼?為什麼? 崩~~潰~~~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2-09-07 15:21:00
讓板上不和氣不平靜的不就是你本人嗎...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2-09-07 15:21:00
這篇絕對跟marvel版有關,而且算有邏輯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2:00
麼不自己去檢舉? 你真的好矛盾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22:00
質疑真實信為什麼不私信?為什麼?為什麼 崩~~潰~~崩潰到我連字都打錯 Orz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22:00
噓跟質疑 都不能和"質疑真實性"直接劃上等號阿= =不是說過了
作者: pipi8224761 (Q哥)   2012-09-07 15:22:00
....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3:00
而且說難聽點(我本來很猶豫到底要不要說)根據我在這邊混這麼久,幾乎每次版上有紛爭都看得到你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2-09-07 15:24:00
版規是行事依據,但不是不可質疑與討論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4:00
甚至好幾次你根本就是引起紛爭的主角我都想建議版主應該特地為你量身打造一些條款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24:00
不是有紛爭才看到我 是我看到紛爭才出現 自願說真話淌渾水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5:00
在我看來這只是你自以為是的正義而已Orz...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26:00
就事論事不難 但可惜的是對問題或錯誤視而不見更簡單 更輕鬆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26:00
無賴正義不錯聽 趙又廷很帥 (亂入)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27:00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都是"自以為是"嗎 你大可以拿出論點反駁啊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27:00
質疑不是質疑真實性所以是在質疑什麼? 我又崩潰了Orz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8:00
我可以反駁但是我不想...好吧,我承認,我怕了你的推文海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29:00
完全不想浪費時間= = 按照版規的話,這篇已經可以處分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29:00
我不贊同你兩個論點「如果不認同噓文或質疑者 應該以道理去說服或辯倒對方」- 你以為大家都有那個美國時間去跟一群可能只是來亂的人打字打一整個下午或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30:00
更久?你沒聽過跟鄉民認真就輸了嗎?居然還要求每個人
作者: white555 (白千翌)   2012-09-07 15:30:00
X2...了
作者: HiddenGuy (all out of love)   2012-09-07 15:30:00
樓上說的我心有戚戚焉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31:00
第二「如果一位作者只因為少數的批評 就不願意繼續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1:00
你也可以不要這麼麻煩 直接去檢舉就好啊= = 又不是強制性的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31:00
回到原點,這個版是marvel版,並非anti-marvel版啊
作者: lasaio (FaQ)   2012-09-07 15:31:00
給箭頭,請問怎麼不使用編輯功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2-09-07 15:31:00
他沒問題,那就別發,很好呀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07 15:32:00
你自己檢舉了幾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2-09-07 15:33:00
我不認為質疑就算anti-marvel,難道電影板不能發負評,不然就是anti-movie?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33:00
為什麼要一直問人家有沒有檢舉 人家有沒有檢舉關你什麼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3:00
我沒說作者有問題 是說不是噓文者的問題 基本上寫或不寫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4:00
只是作者個人的選擇 不是任何人的問題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2-09-07 15:34:00
笑話板有人PO了爛笑話,難道不能噓,噓了就是anti-joke?
作者: aassd (#‵︿′ㄨ)   2012-09-07 15:34:00
因為movie這個詞是不代任何立場的,但marvel就已是非科學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35:00
那我也問你一句,你一直問別人有沒有檢舉到底是什麼意思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5:00
所以又有問題出來啦 很多人不爽質疑者 但有檢舉作為的有多少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36:00
你能不能不要無視我的問題呢?要不要檢舉關你什麼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2-09-07 15:36:00
如果心理防線真的那麼脆弱,那像法西斯一樣禁噓文好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6:00
我又沒有對質疑者義憤填膺 壓根沒想針對他們檢舉 但你們呢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37:00
我沒有不爽質疑者啊,只是原PO不想再發文我覺得很合理啊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37:00
我也沒有阿 我今天來版上就只看到你這篇而已 只是覺得很奇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7:00
如果對眼前的事如此不滿 你又有能力去協助改善 為什麼沒動作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2-09-07 15:38:00
我想禁噓文,文章很容易爆,寫的人爽,有負面意見的也可推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07 15:38:00
看飄版以來讀了X大的幾篇質疑文 比較納悶的是為什麼X大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38:00
那我問你好了,亂丟垃圾有沒有違法?有吧? 那我一定要報警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39:00
當別無他法時 語言是唯一的選擇 其他時候 光說不練都是多餘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07 15:39:00
的立場都是自己相當理智 很多寫經驗文的都是牛鬼蛇神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39:00
我覺得你只是想講自己想說的話而已,失陪了
作者: miya109 (蜜亞)   2012-09-07 15:40:00
因為他相當"理智"的形象是他自己塑造出來的= = 其實仔細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40:00
airlow有建議當然是好事 大可正式提供板主參考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41:00
不是寫經驗文的都有問題 是我只針對有問題的文 不要倒果為因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09-07 15:41:00
我回什麼你都是不變應萬變,我是在浪費時間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42:00
板上經驗文數也數不清了 我是鞭了百分之幾= = 講話要有憑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9-07 15:44:00
本來就是謹守核心論點 以不變應萬變 然後去接受質疑驗證論點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07 15:47:00
我支持您噓文的自由阿 不用冠上文字獄 但提出質疑跟否定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2-09-07 15:48:00
鄉民不管認不認同這篇,但應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07 15:48:00
他人完全是不同的事吧(當然您或會說試論兩者差異就是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2-09-07 15:49:00
我真的覺得有人願意說出不同的意見(不是一昧反對)是值得推一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07 15:50:00
我認同你推虛自由 但跟態度不應該劃上等號 所以不噓不推
作者: yamiyugi ( )   2012-09-07 15:54:00
筆戰 鎖文等候判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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