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我是曾經被短暫水桶的foxclimber

作者: fullout (f)   2012-09-11 17:44:29
你好,我只是今年才開始在本版潛水小版眾,提出一點小小意見。
※ 引述《foxclimber (攀緣植物)》之銘言:
: 從我上飄板以來,這是第一次從頭到尾follow到重大事件,甚至還參與其中,YA!!
: 雖然我不認同板主的作法,還是要說聲「板主辛苦了」,我相信板主出發點是要
: 維持板上的「和氣」,更想創造一個「對作者(特別是經驗文作者)友善」的環
: 境,不過我從一開始就說過,這種作法只會讓問題更嚴重而已。禁止質疑經驗文
: 的板規,是變相鼓勵飛天竄地的唬爛文。
: 想不到飛天竄地文沒出現,進階版的七龍珠文已經出現了。
: 在現在這個網路時代,就算某些名作家宣稱不再寫(經驗)文,也不見得是讀者
: 的損失。作者不寫的可能原因很多,金庸早就不寫武俠小說了。少年阿賓的作者
: 也不寫了,八雲也不寫了。雖然我都很想看續集,可是就是沒得看了。
: 不管他們不再寫的原因是什麼,我們猜不出來,也無能為力。
: 如果某位作者說:「馬的有人一直噓我,我不寫了。」我會覺得這種作者很像使
: 性子的小孩,要不到糖果就發脾氣。一個健康成熟的「公開創作園地」,不需要
: 為了這種孩子氣的作者而改變。但如果是個人板,板主可以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 原因很簡單,在自由國家寫文章或發表意見的人,絕不可能禁止別人的質疑或批
: 評,如果連容納別人批評的雅量都沒有,就別寫文章,別發表意見。
: 只有無理的謾罵或誹謗,才應該禁止。
: 判斷標準很簡單,就是法律。涉及公然侮辱或誹謗的批評,社會上禁止,ptt禁
: 止,飄板也應該禁止。其他不涉及法律的批評,社會上容許,ptt容許,飄板也
: 應該容許。
: 如果有人在某篇經驗文底下噓「唬爛!」卻不附任何理由,當然是很不負責任的
: 批評,但這種噓文不需要禁止,只要其他人不認為是唬爛,這個噓文就會被推文
: 淹沒,也會有人出來在推文中「主持正義」。
: 但是,如果有人在推文說「你娘卡好!」,這樣就涉及公然侮辱,應該禁止。
: 萬一有作者說:「我很看重推噓文,只要有人噓我,我就會覺得很不受尊重,就
: 不想寫了。」那麼,我想跟這位作者說:「孩子,這個世界這麼危險,你還是待
: 在家裡別出門吧!」
: 人家的噓文又不犯法,你憑什麼禁止呢?
: 板規2.5,是比法律更嚴格的推噓文限制,這種規定是在保護不成熟的創作者,
: 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
基本上法律有很多事情沒有禁止,但是不是沒有禁止的事情就一定是對的呢?
法律給得最多是最低門檻,但是有更多爭議的事情是沒有約束力的,所以才會
有道德、傳統、公德等等,其他為多數人認可道理。而版規則是進入這個版,
多數人認可的道理。如果這些道理過於不被人接受,那這個版就會沒落,我想
就是會對這個版最大的裁決。
: 但我並不是反對唬爛的經驗文。
: 事實上,經驗文到底是不是唬爛,根本就不可能驗證。既然不可能驗證,就不要
: 驗證。只要作者敢說是經驗,就可以po。相信的人就會相信,不信的人就不信。
: 萬一有人因為經驗文而被騙,也不能怪飄板。
: 只要廢除板規2.5,讓質疑的人可以暢所欲言就行了。作者自稱的經驗文,必須
: 接受所有板友的檢視,如果有人質疑,作者可以回應可以不回應,萬一作者因此
: 覺得不受尊重。很簡單,不爽不要po呀!
: 只要批評不違法,沒有人能禁止別人的批評。全世界的創作環境都是這麼運作的,
: 我不明白飄板為什麼要有特殊的規定。
: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請板主和各位板友先進批評指教。
版規 2.5 (禁止)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
這個規則頗有趣的,它只禁止推噓文,但是沒有禁止回文。這不就是說,你想質
疑可以,但是請回文論述。事實上它即是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意見。
說實在的,這個版的大多數文章是經不起邏輯檢視的,因為本版大多數的文章所
說明的事情就是平常邏輯、理性難以解釋的東西,而本版我猜想設立的原因即是
給予這些難以被證明的事情,有被發表的空間。
而被標榜「經驗」的文章,即非原po所說的「創作」這件事,要用相同標準看待
應該是見仁見智,而本版則是用較為寬容的態度接受這些文章。這也是一種開放
的態度,讓較多人願意來這裡分享,增加本版的文章流動。當然會有一些混在經
驗裡的唬爛文難以辨別,這就應該看版友是否將非本版相關的事務過於參雜於裡
面,端看個人的意願,無論是發文或看文的人。這自然會決定本版的走向。
我想如果有版規能禁絕過於偏頗豪洨的文章被標明「經驗」開頭當然很好,需要
版友集思廣益,但是這種版規太難設立了。因為本版的文章本身的特性,導致判
斷過於唯心。因此在沒有非常有效的規範以前,我想這版規2.5還是需要的,雖然
有老鼠屎,但是各位版友還是自有判斷的尺規在作用。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7:46:00
你想太淺了,你以為為什麼有問題的版規是兩條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1 17:57:00
唉~ 規定不死才能活用。且明顯有問題卻因死規動不了?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1 17:58:00
你以為經驗是怎麼來的? 就是「真實」太過被"爛"用,才
作者: 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   2012-09-11 17:59:00
開始區分"經驗"&"故事",即然都這麼委婉的告訴你不同的走向,為何還是有人硬要挑戰讓原本的美意失去做用變濫用?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2-09-11 18:02:00
教條是死的,因時制宜的使用我覺得才是身為版主應該做的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18:03:00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2-09-11 18:03:00
現在版主只看到一個較淺的問題,完全忽略問題出現的因由!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1 18:32:00
邏輯混在一起了,其實要回覆你的內容,前面文章都早講了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1 18:33:00
降低唬爛經驗文不是目的,而是主張要保留質疑的空間因為沒有辦法證明經驗文是唬爛所以不能質疑?...莫名其妙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8:37:00
早說了,所以護航不能質疑的言論,拿同樣的標準放到大聖文身上,那些人就會立刻自動改變標準變自由心證了
作者: suleyman   2012-09-11 18:53:00
禁止推噓文 沒有禁止回文 我笑了...
作者: suleyman   2012-09-11 18:54:00
去看看上一個回文質疑的怎麼了 XD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34:00
質疑經驗文不等於質疑版上討論的事情都不存在,老是有人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35:00
喜歡混為一談,而版規2.5已經寫死汝不准質疑了,跟誰執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36:00
行法規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39:00
在不能肯定經驗文保證是真或保證是假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回歸自由言論,真實度高的經驗文很多人信,扯過頭的唬爛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40:00
文有人質疑。 而不是弄個汝不可質疑,然後追加由版主信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41:00
不信來判斷的方式補洞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2-09-11 19:42:00
這世界是有彈性的,極端的偏袒某一方,肯定會出問題
作者: edar123 (~靜~)   2012-09-11 21:01:00
想到2.5沒了,會有人怎樣熱情地質疑就覺得很恐怖....@@"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1 21:22:00
樓上可以參考paranormal 那邊幾乎都是質疑者 沒什麼人看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22:41:00
沒有開放前就腦補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22:42:00
這跟共產黨說給中國人民自由會天下大亂也甚麼兩樣沒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9-11 22:43:00
建議參照漫吐版版規,設立禁止放的質疑大決例如:拍照片出來看啊~ 叫他託夢給我之類的惡性質疑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2012-09-12 01:32:00
2.5早該廢了 不能質疑? 那都給你說就好了 XD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2-09-12 02:56:00
我準你回文,但是你還是不能質疑喔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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