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kydoor (ä¾ä¾ï¼Žå°ç´…帽)
2012-09-12 11:42:29經來信檢舉
文章代碼#1GJMqZ5Q
文中推文如下
→ hcyalex:這個版不相信鬼神來找碴的人很少 大部分經驗文都沒有看到 09/10 14:08
→ hcyalex:既然是[經驗] 就要經得起別人依照"經驗法則"來檢驗 09/10 14:09
→ hcyalex:當然 更靠北的是那種別人說什麼都要人去掛號的 09/10 14:10
→ hcyalex:看到就要人去看眼科或腦科 被壓也要人去看醫生 09/10 14:11
→ hcyalex:比質疑文章更可以 直接質疑你的健康 這種王八蛋也看過 09/10 14:12
→ hcyalex: 惡 09/10 14:12
→ hcyalex:要不就問你有沒有定期健康檢查 超靠北的啊 09/10 14:14
→ hcyalex:那種人要我當板主一定先水桶一年以上再說 白目到爆錶 09/10 14:14
根據板規
2.2 人身攻擊
針對性的謾罵或廣義人身攻擊 (視為引戰,水桶一個月)
處以水桶一個月
已上公告。
變一言堂了嗎?還是現在沒指名道姓也算人身攻擊?哪個
那你的版規裡面的舉例也一堆人身攻擊啊,為何不先把自己水桶一下?
作者:
ccccp (西批準備結婚)
2012-09-12 11:46:00所以另外一個躲著不敢出來了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1:55:00請問有問題的是"要不要去掛精神科 去檢查一下哪裡有問題"?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2 11:55:00這也會被桶喔? @@
作者: allenboy511 (Kay) 2012-09-12 12:02:00
版主可以解釋一下是因為哪個部分桶的嗎.?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2:11:00我看完修文了@@ 所以是"這種王八蛋"應該改成"這種人"?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2:13:00(我突然覺得我可能哪一天也會不小心被桶Q_Q)
作者:
cat1988416 (有什麼事嗎?)
2012-09-12 12:29:00抖 我不敢推文了
想知道是誰去檢舉的,覺得自己被攻擊到的人才會去檢舉吧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2-09-12 12:48:00
硬要說的話 應該大概或許是"這種王八蛋"吧?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3:08:00
可以說他講話衝、語氣差,但是,何來針對性?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3:09:00
如果他回文上方有人被影射還可這樣解釋為針對具體個人
作者:
mico409 (mico)
2012-09-12 13:10:00哪邊有人身攻擊啊?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3:10:00
但情況並非如此,難道就一種行為態樣表示意見也是針對性?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3:12:00
莫名其妙...這樣解釋的話,我戰蛆吱、族群都是針對性侮辱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3:15:00
廣義的針對性,是雖未明講人,但從內容、前後文可特定對象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3:16:00
那一段推文根本特定不了對象,不該用人身攻擊去判決
維持原判也不是說不過去,但至少要給出認為被攻擊到的人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2-09-12 13:39:00如果要說針對性 那他形容的「哪個人」要不要順便桶一桶?
作者:
naideath (棄å難安)
2012-09-12 13:54:00可能就措辭強烈吧 XD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3:58:00竟然一堆人相信他說的話 腦殘─→ 廣義人身攻擊,閱讀者若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3:59:00適皆可檢舉 (節錄自版規2.2)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4:02:00我重讀一次版規,的確是版規中定義的廣義人身攻擊...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4:03:00但我仔細思考一下,覺得是對號入座的人太敏感了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4:04:00hcyalex 表達的是別人說什麼"都"要人去掛號的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4:06:00而不是只要"講過"請對方先看醫生確定是不是病理問題的就算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4:08:00當然 hcyalex 的措詞可以再溫和、再"明確"針對一點...(讓人不要太容易對號入座進來)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2 14:09:00而對號入座的人也可以看清楚再入座。互相改善一點,就比較不會吵起來了:)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2-09-12 15:42:00............最近版規越來越妙了 = =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0:00
回PEIRON:其實這次水桶跟舉例的廣義人身攻擊並非相同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2:00
關鍵在於,對象可以是單數或複數,但必須能特定出一個範圍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3:00
那個罵相信是腦殘的例子,可以特定在某一文章的回文者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4:00
但hcyalex的回文,則是在批評那些連精神健康都亂質疑的人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7:00
這時候需要審視的,分兩階段,第一可以先看回文內容本身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8:00
如果回文本身看不出來,可以就前後文以整體來判斷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09:00
能否從整體觀察中,讓人得知其所指特定對象,是重點所在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11:00
這次的水桶不是規則有問題,講白點,是藍天門大大不懂亂判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14:00
板規2.2都說要有針對性了,hcyalex到底針對了誰?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16:00
我說帶狗散步卻不清理大便的飼主是王八蛋,這也人身攻擊?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17:18:00
對比下面的phantom23水桶,板友大多知道他指的爛人是XIMIX
雖然hcyalex講話常沒邏輯又理盲濫情看了很煩,不過節錄的這段的確很難說是有針對性
作者: pzyc79 2012-09-12 20:15:00
他罵的是行為 並沒有針對人啊 板主要不要看仔細點?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22:01:00
希望板主願意自我更正錯誤判決,術業有專攻,沒有說不能錯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2 22:02:00
如果現在不替hcyalex發聲,誰知哪天換誰挨刀
作者:
CErline (蝸牛麵包)
2012-09-12 22:11:00不同意版主判決…
作者:
CErline (蝸牛麵包)
2012-09-12 22:13:00h大沒錯啊,質疑人家身體健康也是不禮貌的行為
作者: superchau (啪塔啪塔啪塔啪塔) 2012-09-12 22:29:00
這樣也被桶 看不出來哪裡人身攻擊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2-09-13 07:07:00他質疑別人的人身攻擊 這樣要被桶 你神經是斷掉了嗎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3 09:55:00題外話一下...我發現以前筆戰是桶一週,不知啥時變一個月@@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3 09:57:00要不要依情節輕重,給個範圍1週~1個月,累犯才重判不然不小心講了兩句氣話就被檢舉,好像還滿雖的
作者:
cys (感情線上)
2012-09-13 10:18:00版主有解釋疑慮的義務 這篇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2-09-13 10:19:00感覺h大沒有直接指名是誰,為什麼要判人身攻擊?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3 10:49:00
我猜髒話吧(汗)
沒指名也在桶...你要不要問老師這樣算不算人身攻擊阿...看起來你不太懂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4 10:52:00
兩位板主在面臨質疑時,都有很明顯的逃避問題傾向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2-09-14 15:24:00其他桶我想可能兩方尚存爭議,而這個很明顯是單方亂桶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2-09-14 15:25:00他說的這個情況確實存在啊~版主 不是"誰" 是"事"
回原文去看 反倒是另一段直接點名比較符合 這段真的看不出明顯的攻擊點
作者:
licht 2012-09-15 22:28:00如果我質疑板主閱讀能力不太好是不是要連我也一起桶一下?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2-09-19 11:23:00
鑑定完畢,錯誤不改,處理態度逃避而未依板規回應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