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華民國,無論國號是甚麼,在這個國家存續的最後幾年,
有兩條法律的修增,極具爭議。
其中之一,是消保法的修正。
2014年,桃園一處老舊的社區發生火災,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因為舊式的公寓平房多加裝有鐵窗,許多住戶來不及逃生,
最後造成了三十七人死亡,超過一百人受傷,其中兩名幼童,
還是某名行政院閣員的小孩。
這次的火警促使社會大眾正視鐵窗的逃生問題,網路、社會輿論討論地沸沸揚揚,
立法院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於是便將消保法中,有關於鐵窗的法規,
予以更強力的規範限制,誓言要將鐵窗趕出台灣,
就連隱形門窗、鋁窗等也都在規範之內。
提案一出,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抱怨說,此舉已經過分侵害人民的私益。
但無論如何,民氣可用,法案在幾天內就三讀通過了。
鐵窗的落日條款是:
2015年底以前,住戶要全面拆除有影響逃生之虞的門窗障礙物,
政府會作部分或是全額的補貼,否則將會被處罰。
這個讓行政方極度擴大解釋的裁量權,促使住戶大幅拆除鐵窗,
但在當時,政府如此大刀闊斧的動作,民意基本上是支持的。
然而,這條法律在2016年後,因為活屍的蔓延,
致使此次的修法在歷史上的地位以及評價完全扭轉,
也是當初始料未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