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cbr (hcbr)
2013-10-09 13:21:06※ 引述《cg30535 (大貓吼吼吼)》之銘言:
: 我知道夜叫是月經文了...但還是請各位幫我解惑一下
: 我知道夜叫前拜拜(打招呼)要盡量避免在半夜
: 但我們的活動就是要在9點多的時候才打招呼,在這之前都不會有人去拜
: 那一次拜預計會有100隻左右的香,
: 我有聽說夜叫的香不能熄掉...
: 那我這種要怎麼處理?
: 這麼大量的香似乎只能擺在鐵桶像廟裡在蒐集香那樣讓它燒完
: 然後我們不會在每一關都擺一隻香,所有的香會統一回收
: 以及,有人說要帶榕樹葉,請問這個功能是甚麼?然後要配幾片啊?
: 我們活動會拿美髮業的假人頭 布置可能會用一點真血塗在衛生紙上
: 工作人員不管生理期通通要去參加或是被嚇
: ㄜ..我有看精華區但好像都沒提到這些,再不然就是我眼殘Orz
: 所以還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 我12號就要出發了 嗚嗚
lld33821的推文說的好
→ lld33821:最好把醜話文字化,或寫成會議記錄,大家簽名一下,存證 10/09 12:45
→ lld33821:建議所有參加活動人都要對宣導簽名存證 10/09 12:45
→ lld33821:原po把會發生的顧慮的文字話,那你就沒責任了 10/09 12:46
→ lld33821:不簽名的就不要參加 10/09 12:47
→ lld33821:你們扛不起這責任 10/09 12:47
→ lld33821:如果上述您都做不到,建議你拍照作成果,發香給主辦人搞 10/09 12:49
→ lld33821:任何有爭議有問題的,你都直接避開,讓主辦人員去搞就好 10/09 12:50
→ lld33821:請夜教組長發香 10/09 12:51
簡單的一個問題,出事誰負責?
反正大學生阿,意氣風發,一些人初掌權力就忘了自己是誰,
做事硬上完全不考慮後果的大有人在,所謂撞邪這種事簡單的說也是要
天時
(遇到的人流年不利,運勢正差)
地利
(自己沒事找事,愛跑到磁場不穩地的地方)
人和
(不懂謹慎小心,在不對的時間不對的地點作了白目的事)
集到3項的人去夜教絕對沒好下場,但是還有一堆人中2項就出事的,
基本上對台灣民間信仰有一定了解的都不會去發起這種活動,
偏偏就一些有掌權無神論者,基督.天主教徒他們不信邪的發起這種活動,
(發起而已喲,他們通常不會自己去帶隊,就出張嘴)
很好啊,基於磁場信仰不在現場種種因素之下,出事的絕大多數不會是他們,
你們這些衝第一線的就自求多福吧,萬一真出事搞不定還有後遺症,
自己想看看要如何跟出事的家人親友們交代...
作者:
tusbaki (鬼后拔辣)
0000-00-00 00:00:00未滿50字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推~不知道出事被告之後~他們還覺不覺得好玩?
作者: ii1107x (沒事多喝睡) 0000-00-00 00:00:00
有滿阿...?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未滿50字? 板主你太累了嗎? 他這篇打這麼多字你說未滿
作者:
hcbr (hcbr)
0000-00-00 00:00:001F說未滿50字?有沒推錯篇?
純推初掌權力就意氣風發 忘了自己是誰 這種白痴滿滿都是
可惜我都沒機會當一下白痴 反倒很好奇那些人沒有負責的
能力 怎麼會有那些權力 夜教基本上也沒什麼 不要想太多
又不是荒山野嶺 也不是墓地什麼的 我覺得都還好 只是辦活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沒出事當然沒甚麼阿~阿好死不死出了問題怎辦~誰負責
動的是你 簽這些切結書也不代表甚麼 活動誰安排的 找誰負
責 天經地義 大一都還沒滿20 簽那些也沒法律效力
是沒法律效力,不過白紙黑字,不出事還好,出事一堆人跑先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怎麼可能是大一主辦的-.- 你是不是搞錯了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0000-00-00 00:00:00辦的都嘛是大2以上的學長姐了
通常都是大二大三辦理,不過這種沒什法律爭議,道德責任
就算出事也不用負法律責任,不過靈界的事情可能比較麻煩
反正會議活動籌備會議就是白紙黑字,免得事後一堆人推卸
lld大說要參加活動的人簽字 不包含參與活動的新生嗎?
參加活動的人有沒有簽字也沒差,因為這種事不是法律問題
作者:
piwawa (.)
0000-00-00 00:00:00版主最近壓力很大嗎...
作者: scottlsw 0000-00-00 00:00:00
沒有法律問題還是要寫清楚 人家爸媽找上門時就知道了
作者:
gunso (è»æ›¹)
0000-00-00 00:00:00當板主太累你可以選擇不要當 不是搞不清楚連線板性質 就是
作者:
gunso (è»æ›¹)
0000-00-00 00:00:00不看清楚就推文警告人 是怎樣...
作者:
gunso (è»æ›¹)
0000-00-00 00:00:00翻了兩三次頁面 都沒有字數過少的文章 根本就是按進來就警告
作者:
looop (小正)
0000-00-00 00:00:00一些人初掌權力就意氣風發 做事硬上完全不考慮後果好像有點像是在影射__喔wwwwww
roy大,講難聽一點,即使沒法律上問題,但在道德上還是會
有人推卸責任把道德問題往別人身上推,有作紀錄,至少可知
沒出事就好,一出事,我保證有人一定會推的258萬,好像一附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這能有什麼道德責任 自己要去的 除了有先天性心血管疾病那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種可能有到得跟法律上問題以外 其他就算去了以後被厲鬼纏身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全家死光光 光那簽名也告不了任何人 難道要跟法官主張厲鬼侵權之訴嗎
作者:
auni (阿南)
0000-00-00 00:00:00自己要去?不要說的那麼輕鬆 也有不少是同儕壓力下被逼去的還有些系就是學長學弟制超重 你不去會被修理的
作者:
mamage (曼珠沙華)
0000-00-00 00:00:00推~我們以前不過去走了一下公墓還有拜拜~不過還是有幹部被好兄弟出來打招呼了~回去直接收驚~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0000-00-00 00:00:00不是不符版旨就是未滿五十字,禁止夜教是有什麼隱情嗎?讓我們看下去。
反正就是沒有負責任能力的人在做決定 別妄想計劃有多周全
作者:
tusbaki (鬼后拔辣)
0000-00-00 00:00:00很抱歉,因為當初是用手機時看到的,MO PTT的顯示是那一行以下都事一般推文,所以誤判,跟原PO道歉,不好意思
MO PTT+1 看到簽名檔才知道是一般PO文XDDD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0000-00-00 00:00:00原來如此,那跟T板主致歉一下!
mamage大要不要出來分享故事,打招呼?好像很刺激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不管是道德責任或道義責任法律上都無法強制履行 換句話說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毫無意義 自己愛去死了難道還要賴別人嗎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我覺得這種事情簽名根本沒意義 如果真的把人害死了良心不
作者:
Lenore (說啥都錯,乾脆去死好了)
0000-00-00 00:00:00安 那有簽名也不會比較好過 反之一樣 人又不是他殺的
不管有沒有效力責任,說穿了自保而已,再說正常籌備會議
不該有會議紀錄簽名嗎?若沒有,這流程程序算完備嗎?
當一個活動領導者就有責任,而不是說人不是他殺,他愛參加
那些主辦不就是這種心態?反正沒責任,你出事,你愛參加
假設你是主辦,等出事了,你再當面跟對方家長說這些話吧
就像hcbr大說的,出事反正大多不是主辦,你們自己愛參加的
主辦我有權力這樣辦,誰管得著,但通常這種人不會隨便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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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鬼的代價!人嚇人判賠5萬如果夜教搞成這樣不就是搞鬼?
扮鬼嚇人致受傷,可能衍生傷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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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別忘記夜教都有道具嚇人等等很明確部份,跑不掉的
當然你要趁這時候有仇報仇,沒仇練身體也可,小心法律爭議
類似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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