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名單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2013-11-12 16: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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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UxQsQT (marvel) [ptt.cc] [公告] 關於民俗信仰與[問題]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vel/M.1383839414.A.69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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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3 m 711/07 Jaies □ [公告] 關於民俗信仰與[問題]文
推 m6990400:X又自己跳出來了,你真是此板最大的亂源。 11/09 12:48
→ m6990400:比通靈王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偉大人物。 11/09 12:48
推 pigverycute:覺得某x很煩,已經搞掉好多願意分享的好作者 11/09 17:26
文章推文中,兩位版友推文,有明顯的諷刺成分,
故給予m6990400、pigverycute各警告乙次,
並紀錄在案,若有再犯將視為累犯加重處分。
再次強調,請板友注意言論,
勿將板主與板規當作筆戰的工具,
大家多注意一些,彼此才有更寬廣的空間。
marvel板主群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1-12 16:48:00
無風不起浪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2:00
雖然明明有板規可用卻變警告 但至少比不警告好多了 所以給推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3:00
不知道如果我沒公開已寄信檢舉 還會不會有這篇公告出現 (笑)順便藉此例請問板主 如果某行為板規已有規範 板主該如何認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5:00
是要照板規處理還是警告就好 是以板主對程度上的主觀認定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6:00
標準嗎 這樣是不是說類似的行為 在處理結果上是可大可小的呢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31:00
這幾句話被歸類為"諷刺"還滿有趣的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2-01-12 20:00:00
推 勿將板主與板規當作筆戰的工具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20:50:00
誰犯規就罰誰 何來筆戰工具之說 而且依據板規 筆戰會被水桶拿板規板主當筆戰工具 等於是自己找桶 如果板主都依板規行事 被當筆戰工具這種事根本無法成立 因為一戰就會入桶 其實我一直不懂這句話的邏輯 會發生這種情況 不就代表板規沒發揮作用 這難道是檢舉者的問題嗎 而且檢舉本來就是正當權力難道報警也是把警方和法律當鬥爭工具 不對吧
作者: nivi6462 (刺鼠)   2012-01-12 22:16:00
x網友的推文也的確挑釁意味十足,甚至公告文都被他用來挑
作者: nivi6462 (刺鼠)   2012-01-12 22:17:00
釁,這點是不是版主也處理一下?才有公平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07:28:00
不平則鳴 實話實說 我論點有錯歡迎反駁 內容討不討喜和有沒有理是兩回事 並非一針見血就是挑釁 如果沒有問題存在 我也沒地方戳 就像唸經不要超速 人家就無法質疑 順不順誰的眼不該被當重點 有沒有理才重要 否則兒時事件可能重演 不因人廢言 不因言廢人 說來容易做來難 可能比板上出現過的所有超能力更難修成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2-01-13 07:46:00
不滿判決就申訴阿 整天吵有用嗎?????
作者: tsunamimk2 (我愛你 我需要你)   2012-01-13 07:55:00
釣魚的釣越多越開心 這不是網路論壇常識嗎
作者: tsunamimk2 (我愛你 我需要你)   2012-01-13 07:56:00
最好的方法就是當空氣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1:00
單一事件當個案看就意義不大 背後代表的狀況才重要 不管這些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2:00
話多刺眼 都會在閱讀者腦中留下印象 如果將來又有兒時類似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3:00
件 或許就會無形中影響部分人的想法 防止或減緩無理霸凌發生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6:00
洪家事件為何群情激憤 因為這並不光只是一個人或一家人的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8:00
媒體這樣鬧大之後 多少會讓應該收斂的人收斂 效果不輸法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33:00
我不滿判決 但目的不在改變這次結果 只想讓以後判決照板規走
作者: lookingsee (多看多聽)   2012-01-13 15:10:00
我覺得你如果有不滿可以私下找版主討論 你這樣一直抱怨
作者: lookingsee (多看多聽)   2012-01-13 15:11:00
其實讓大家看了對你很反感 大家來這邊是想看大家的故事
作者: lookingsee (多看多聽)   2012-01-13 15:14:00
沒有人想看你討論對版規有多不滿 請還給大家安靜的空
作者: lookingsee (多看多聽)   2012-01-13 15:15:00
想發洩請到黑特 不然就去八卦版 請你搞清楚這個版
作者: lookingsee (多看多聽)   2012-01-13 15:16:00
成立的目的是給有興趣的人一點休閒娛樂的空間
作者: lookingsee (多看多聽)   2012-01-13 15:17:00
不要把這裡當你的個版
作者: r07803111 (Lomic)   2012-01-13 16:04:00
同意樓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09:00
你怎麼知道我有沒有試過和板主討論 你怎麼知道"大家"的想法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0:00
你怎麼知道"沒有人"想看這些 你更不知道我收過那些信和水球會有像我這樣敢講的人 難道不會有敢怒不敢言的人嗎 就算絕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2:00
部分人不想看到這些 也不代表那一小群人不存在 這合理吧(笑)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5:00
礙了你的眼我很抱歉 但只要你看了內容 我的目的就已經達到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7:00
這些也不是抱怨 而是就事論事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也沒違反板規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8:00
如果不要針對個人 而是鎖定狀況討論 根本不會有這篇公告出現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1:00
我也想讓這事早點告一段落 但偏偏一直有必須點破的問題出現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3:00
討厭我的人看到這些話當然很煩 但若都是合理反駁 我早就閉嘴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6:00
我從來沒把這當個板 而是一個有很多老狀況能夠改進的公眾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7:00
也不是在發洩什麼 只是希望已經延續很久的問題有天得到重視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34:00
有說錯處歡迎糾正 我會安靜反省虛心檢討 但不會因顧人怨閉嘴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36:00
如果被討厭就能換到改變板上的機會 這代價對我來說實在划算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亂)   2012-01-13 22:41:00
你確實把他當個版
作者: gaplife (嘎普拉夫)   2012-01-13 23:18:00
個板+1..
作者: delacroixex (鳳)   2012-01-13 23:34:00
我記得版上好像有句話叫做:不想看可以不要看!然後下一句是什麼我忘了...
作者: x2991386 (林壹寺)   2012-01-14 06:46:00
我也是x開頭,囧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1-14 07:45:00
純就這件事來說X倒是沒有錯,畢竟就算他的意見再怎麼沒用兼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1-14 07:47:00
沒有實益,他也是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這樣就要被說成是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1-14 07:49:00
亂源也未免太過了,是該警告一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4 08:00:00
不許自己不喜歡的言論出現 心態上才是把公板當個板吧 (苦笑)
作者: chinak   2012-01-14 09:55:00
看看下面推文又回想前幾年的飄版 支持被罰的兩人
作者: jacky66666 (傑基吾郎)   2012-01-14 15:33:00
個板
作者: ooplus   2012-01-15 10:55:00
所以大家不要看就對了啦~
作者: darkecho (巫)   2012-01-16 13:21:00
呃...怎麼覺得被罰的兩人的發言不怎麼諷刺,反倒是X大有些引戰...
作者: gwabauoo (晝伏夜出)   2012-01-19 07:50:00
煩死了,一直亂七八糟的 marvel板
作者: gwabauoo (晝伏夜出)   2012-01-19 07:51:00
吵來吵去的吃飽撐著阿
作者: gwabauoo (晝伏夜出)   2012-01-19 07:52:00
這麼多年吵幾次了,想輕鬆看文見這些也覺得煩沒救了這板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6:00
我倒覺的X的推文還好,他只是在捍衛自己的權利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7:00
這是我作不到的,話說回來,我被同事造謠造到被資遣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9:00
最近一個月我被老闆資遣,因為某個同事對我造謠,而老闆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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