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kydoor (ä¾ä¾ï¼Žå°ç´…帽)
2013-11-12 16:18:09┌─────────────────────────────────────┐
│ 文章代碼(AID): #1IUxQsQT (marvel) [ptt.cc] [公告] 關於民俗信仰與[問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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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3 m 711/07 Jaies □ [公告] 關於民俗信仰與[問題]文
推 m6990400:X又自己跳出來了,你真是此板最大的亂源。 11/09 12:48
→ m6990400:比通靈王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偉大人物。 11/09 12:48
推 pigverycute:覺得某x很煩,已經搞掉好多願意分享的好作者 11/09 17:26
文章推文中,兩位版友推文,有明顯的諷刺成分,
故給予m6990400、pigverycute各警告乙次,
並紀錄在案,若有再犯將視為累犯加重處分。
再次強調,請板友注意言論,
勿將板主與板規當作筆戰的工具,
大家多注意一些,彼此才有更寬廣的空間。
marvel板主群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2:00雖然明明有板規可用卻變警告 但至少比不警告好多了 所以給推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3:00不知道如果我沒公開已寄信檢舉 還會不會有這篇公告出現 (笑)順便藉此例請問板主 如果某行為板規已有規範 板主該如何認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5:00是要照板規處理還是警告就好 是以板主對程度上的主觀認定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26:00標準嗎 這樣是不是說類似的行為 在處理結果上是可大可小的呢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17:31:00這幾句話被歸類為"諷刺"還滿有趣的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2 20:50:00誰犯規就罰誰 何來筆戰工具之說 而且依據板規 筆戰會被水桶拿板規板主當筆戰工具 等於是自己找桶 如果板主都依板規行事 被當筆戰工具這種事根本無法成立 因為一戰就會入桶 其實我一直不懂這句話的邏輯 會發生這種情況 不就代表板規沒發揮作用 這難道是檢舉者的問題嗎 而且檢舉本來就是正當權力難道報警也是把警方和法律當鬥爭工具 不對吧
x網友的推文也的確挑釁意味十足,甚至公告文都被他用來挑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07:28:00不平則鳴 實話實說 我論點有錯歡迎反駁 內容討不討喜和有沒有理是兩回事 並非一針見血就是挑釁 如果沒有問題存在 我也沒地方戳 就像唸經不要超速 人家就無法質疑 順不順誰的眼不該被當重點 有沒有理才重要 否則兒時事件可能重演 不因人廢言 不因言廢人 說來容易做來難 可能比板上出現過的所有超能力更難修成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1:00單一事件當個案看就意義不大 背後代表的狀況才重要 不管這些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2:00話多刺眼 都會在閱讀者腦中留下印象 如果將來又有兒時類似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3:00件 或許就會無形中影響部分人的想法 防止或減緩無理霸凌發生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6:00洪家事件為何群情激憤 因為這並不光只是一個人或一家人的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28:00媒體這樣鬧大之後 多少會讓應該收斂的人收斂 效果不輸法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2:33:00我不滿判決 但目的不在改變這次結果 只想讓以後判決照板規走
我覺得你如果有不滿可以私下找版主討論 你這樣一直抱怨
其實讓大家看了對你很反感 大家來這邊是想看大家的故事
沒有人想看你討論對版規有多不滿 請還給大家安靜的空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09:00你怎麼知道我有沒有試過和板主討論 你怎麼知道"大家"的想法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0:00你怎麼知道"沒有人"想看這些 你更不知道我收過那些信和水球會有像我這樣敢講的人 難道不會有敢怒不敢言的人嗎 就算絕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2:00部分人不想看到這些 也不代表那一小群人不存在 這合理吧(笑)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5:00礙了你的眼我很抱歉 但只要你看了內容 我的目的就已經達到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7:00這些也不是抱怨 而是就事論事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也沒違反板規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18:00如果不要針對個人 而是鎖定狀況討論 根本不會有這篇公告出現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1:00我也想讓這事早點告一段落 但偏偏一直有必須點破的問題出現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3:00討厭我的人看到這些話當然很煩 但若都是合理反駁 我早就閉嘴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6:00我從來沒把這當個板 而是一個有很多老狀況能夠改進的公眾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27:00也不是在發洩什麼 只是希望已經延續很久的問題有天得到重視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34:00有說錯處歡迎糾正 我會安靜反省虛心檢討 但不會因顧人怨閉嘴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3 17:36:00如果被討厭就能換到改變板上的機會 這代價對我來說實在划算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亂)
2012-01-13 22:41:00你確實把他當個版
作者:
gaplife (嘎普拉夫)
2012-01-13 23:18:00個板+1..
我記得版上好像有句話叫做:不想看可以不要看!然後下一句是什麼我忘了...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1-14 07:45:00純就這件事來說X倒是沒有錯,畢竟就算他的意見再怎麼沒用兼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1-14 07:47:00沒有實益,他也是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這樣就要被說成是
作者:
ak6aq6 (小報)
2012-01-14 07:49:00亂源也未免太過了,是該警告一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2-01-14 08:00:00不許自己不喜歡的言論出現 心態上才是把公板當個板吧 (苦笑)
作者: chinak 2012-01-14 09:55:00
看看下面推文又回想前幾年的飄版 支持被罰的兩人
作者: ooplus 2012-01-15 10:55:00
所以大家不要看就對了啦~
呃...怎麼覺得被罰的兩人的發言不怎麼諷刺,反倒是X大有些引戰...
這麼多年吵幾次了,想輕鬆看文見這些也覺得煩沒救了這板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6:00我倒覺的X的推文還好,他只是在捍衛自己的權利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7:00這是我作不到的,話說回來,我被同事造謠造到被資遣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9:00最近一個月我被老闆資遣,因為某個同事對我造謠,而老闆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