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最近事件個人淺見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1-08 18:26:00
針對板規部分提出以下三點建議,給大家參考。
一、新增推噓文相關限制
1-1 爭議文
現在開放質疑文章真實性還有marvel度高不高,不免發生紛爭。
處理方式例如C洽板對爭議文有三級處理辦法(板規第三條-板務群行政原則裡面);
第一步將單一紛爭嚴重文章S起來,當做警告,第二步S整個討論串,第三步推文警告並鎖文。
覺得可以考慮編類似的流程進去板規中,讓板主執法有據,不要全是自由心證。
1-2 人身攻擊(檢舉制)
========================================================================
定義為:
1.以 A.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以外個人的身份。
B.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外發生的任何事情。
2.用以嘲諷、辱罵、責備、貶低、臆測之。
處理程序:
1.由當事人檢舉,板主認定已達到人身攻擊後受理。
2.若檢舉遭板主駁回,檢舉人可要求交由其他板主覆閱;只要任一板
主認定檢舉事由達到人身攻擊標準,即應受理。
================================================(from漫吐板規第四條)
我覺得用這種制度不錯,畢竟有的人講話很踩線,到底算不算人身攻擊很難說,
那採當事人不告不理&只要有其中一個板主判定就受理,這樣算是非常公平。
二、文章分類
目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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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 發生在生活周遭的遇飄經驗、超自然怪事經驗,非親身經歷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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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的解釋,覺得可以再寫多一點,譬如超自然怪事的定義是什麼(是一種網羅還是靈的轉移?)
罕見傷病算嗎?重大災害、車禍算嗎?是否涉及瀕死就算在內?範圍在哪邊?
畢竟這老是有爭議。
三、板主規範
3-1 板主自律
=========================================================================
‧ 板務之處理引起極大爭議,應先洽詢板主群進行爭議性板務處理之討論,不可私自
獨斷處理造成更大的困擾。爭議性板務處理應由板主群共同討論處理方式採多數意
見為主,其後續責任由板主群共同承擔
================================================== (form八卦板規第二十條)
不解釋,老實說我原本以為這是每個板的共識捏。
跪求加這條Orz,普利斯拜託求求你Orz,
真的拜託拜託拜託唉呦加啦加阿加嘛加這條加一下加加看加看看這是我們系自己設計的(X)。
3-2 板主任期制
經過這兩次事件,或許可考慮看看任期制。
八卦板是以八個月為一任,一年還選三次,marvel板任期應該可以再拉長一點,
當然以上三點都只是很初步的建議(而且都是偷看別的板之板規來的哈哈XDD),
實際上該怎麼修改應用,還是有賴板主們的評估(辛苦了......)還有板眾的需求。
就這樣啦。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4-11-08 18:28:00
1.2 人身攻擊的第一點 是說在他板謾罵挑釁本版的使用者?1.以 A.本板參與者在本板範圍以外個人的身份。這是什麼意思 我突然有點腦袋打結0.0AB兩點這樣是感覺搞的比較複雜 單純就推文來判斷應該是簡單些
作者: JPIGHEAD (星楓寫羽)   2014-11-08 18:39:00
推你有心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4-11-08 18:44:00
未看先推(√) 看完再推(√)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4-11-08 20:34:00
推你有心
作者: unicrysfish (獨晶魚)   2014-11-08 21:09:00
推蠻用心的建議
作者: fadeaway (逝)   2014-11-09 06:26:00
這些建議不錯
作者: iamviviqueen (月光)   2014-11-09 08:00:00
用心推
作者: zhihou (沐)   2014-11-09 10:00:00
作者: WBana (Yapi)   2014-11-09 12:49:00
推推 但罵人+諷刺的準則太廣惹 我覺得要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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