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哥哥的女朋友

作者: prunus (杏花兒)   2014-12-13 22:26:30
我是一個護理師
老實說這篇文章我看起來粉不舒服
好像不良老母夥同醫師強摘器官一樣.....
我相信年輕生命的早逝一定很多不甘心
但是器官捐贈的腦死判定相當嚴格的
某些程度,雖然細胞還活著
而且這麼年輕,醫療人員總是努力就到底
但是無數的經驗的統計告訴我們
腦部傷害到一定程度,真的就回不來了
不管寡母的獨子,新婚的年輕人,孩子剛出生的年輕父母
醫療人員再怎麼期望奇蹟,等不到就是回不來
年輕女孩在怎麼不甘心,走到器官捐贈的地步,真的很難回來
會跟著男朋友也是可以理解
今天害她生命不是醫生也不是她媽媽
而是沒帶安全帽跟機車車禍的行為吧.....
作者: myowl (owl)   2014-12-13 23:09:00
我推妳,很深的明白
作者: ashley7117 (Ashley)   2014-12-13 23:44:00
推護理師前輩,這篇解釋了之前看那篇覺得哪裡怪怪卻說不出來的感覺...就是腦死判定的問題....
作者: LLuchia (囧)   2014-12-13 23:53:00
原PO那篇真的讓人很不爽,居然暗示是家屬夥同醫生活摘器官,害死她的明明就是沒戴安全帽這行為要不是因為醫學進步可能早就死了
作者: raiyuyu (綠圍裙-Get!)   2014-12-14 00:07:00
醫護人員們都辛苦了!
作者: yunsworld (大長今推廣委員會)   2014-12-14 00:38:00
同意這一篇比較多。
作者: sophia6607   2014-12-14 00:40:00
推這篇!
作者: fir12378 (成大李九折)   2014-12-14 00:46:00
專業分析推
作者: gossip125   2014-12-14 00:49:00
推清醒
作者: iris1219   2014-12-14 02:25:00
推別把器官捐贈汙名化,這是很崇高的行為
作者: ALENDA   2014-12-14 04:13:00
同意,只是家屬真的需要些時間
作者: Vernashih (verna)   2014-12-14 07:55:00
醫學生推,沒醫院早就死了
作者: fall7213 ( 幸福的每一天~)   2014-12-14 09:14:00
我是原po,我認同器官捐贈是很高尚的行為但我也是從我知道的事情說出來我當初告訴我媽,如果是我遇到同樣的事不要救我,我覺得捐器官好像很有福報,但我媽青了一眼,說借錢也要救,我還跟她爭了一陣子,說我不想一直躺床上現在我自己有小孩,如果她有同樣的事,我想我的想法和我媽一樣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4-12-14 09:29:00
腦死不等於植物人,植物人可以救,腦死不行。要被判定腦死才能器捐喔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12-14 09:33:00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4-12-14 09:37:00
一個符合“腦死”標準的病人,即使提供最好的醫療,他的器官功能仍會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全面崩潰造成個體死亡所以如果真的已經腦死可以器捐,就沒有要不要一直躺在床上這個問題,因為很快就要入土了
作者: kkkkkk0422 (Wen)   2014-12-14 09:46:00
推這篇
作者: votinna (Let it be~~)   2014-12-14 10:13:00
推這篇,器捐是很高尚的行為
作者: rainbooooo (追追)   2014-12-14 10:21:00
看來原PO根本就搞不懂腦死跟植物人的區別
作者: yuchuan0521 (東方東方)   2014-12-14 10:44:00
推這篇中肯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4-12-14 11:15:00
網路資訊快速流通就是造成失去判斷力 發文者內文帶出風向後 很多人在推文就跟著罵 連是非跟醫療器捐完全都弄錯 把責任都推給那位媽媽 發文者雖然是敘述 但要負最大責任這也奉勸板友看文也要有點常識跟判斷能力 都幾歲了 人家喊吃大便也跟著吞嗎還有器捐跟行善沒有福報 因為你心裡想要的只有福報心理貪什麼 就會失去 欠缺什麼.. 老天爺 很公平
作者: hsinxuan (Tiara)   2014-12-14 11:35:00
推這篇,不要把器官捐贈汙名化
作者: piggywu (piggy)   2014-12-14 11:49:00
腦死跟靈魂是不相干的.人可判斷腦死,但一般人無法問靈魂可否器捐... 這案子的確是非常特別的例子.
作者: lianiao   2014-12-14 12:03:00
作者: as5780356 (小呆呆明星)   2014-12-14 12:22:00
作者: dairo0915 (不要問)   2014-12-14 12:40:00
見解很正確
作者: lyr19 (碧雲天,黃葉地。)   2014-12-14 12:51:00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4-12-14 13:29:00
作者: nini761010 (泥泥靈)   2014-12-14 13:29:00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4-12-14 13:30:00
腦死的話根本沒辦法救阿
作者: Enfys (嗯啡)   2014-12-14 13:47:00
作者: d78315 (d78315)   2014-12-14 13:50:00
真的發生了不幸,帶不走的東西留給有需要的人,還有比這更偉大無私的行為嗎~
作者: Orangecat (橘喵愛吃糖OAO)   2014-12-14 15:30:00
作者: bitter5566 (no)   2014-12-14 16:14:00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12-14 17:44:00
難怪女朋友最後會去跟表哥說都是你害的,確實如此啊
作者: oda0107 (只想單純~)   2014-12-14 19:24:00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2-14 19:27:00
推 好像騎車的沒錯一樣都岳母的錯
作者: peterpee (清風徐徐)   2014-12-14 20:52:00
感覺就是男方的問題扯到媽媽好像可以用器捐賺錢很誇大臺灣的確是鬼島但醫療絕對有世界前五水準
作者: PaeSon (陌生又熟悉的台灣)   2014-12-14 21:26:00
作者: phages (桃)   2014-12-14 21:35:00
推中肯,希望更多人瞭解器捐流程。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2-14 23:01:00
像是原原po這種出事推託給家屬汙辱醫療人員及器捐的文章可以檢舉嗎
作者: poo1989 (Jade)   2014-12-15 00:58:00
推這篇,原原po的文章的確很像把問題帶到女生媽媽刻意放棄急救,汙名器捐的家屬!
作者: aisu399 (ai)   2014-12-15 02:25:00
作者: eSENSE (愛睡覺)   2014-12-15 04:00:00
中肯推
作者: chu1992 (chu)   2014-12-15 04:38:00
中肯推
作者: shex2106 (金都油墨)   2014-12-15 04:48:00
推,難怪覺得怪怪的
作者: hitachi93 (半夜睡不著覺)   2014-12-15 06:02:00
看原文發現滿多人對器捐好像有誤解…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4-12-15 10:03:00
原文應該沒有撤到對方母親害死女兒只為了器官吧?扯看起來應該是對方母親沒錢負擔醫療費用所以放棄?
作者: piggywu (piggy)   2014-12-15 10:25:00
原文主要是女友魂魄希望媽媽留下那軀殼..跟放棄治療無關
作者: nagano933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2014-12-15 10:31:00
植物人不等同腦死,腦死判定很嚴格,前陣子才認真吵過網路在講都沒有在聽最原始的原PO沒有想要汙名化,是本身不懂,而且恨媽媽怎不去纏她媽媽....
作者: im484te (懸)   2014-12-15 10:50:00
專業推
作者: switcherBPC (i love 3151)   2014-12-15 12:35:00
沒錯,這種故事誤導太嚴重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2-15 13:53:00
piggywu<原文明明就是魂魄拖夢說不想死 誰跟你留軀殼
作者: halala (阿呆)   2014-12-15 13:57:00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2-15 13:57:00
這篇就在說器捐不可能依那母親的私心而為我媽很缺錢,她想要我死<<piggywu是我看錯?照原原文意 器捐甚至可以當作錢財用途,致死用途沒擔當的一家不好意思 是我看錯 不是拖夢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4-12-15 15:55:00
可能是指提早放棄治療?繼續拖下去會花更多錢住院費很貴的
作者: kety3226 (Kety)   2014-12-15 18:23:00
原PO文中從頭到尾根本就只是那一個哥哥的說法那一個哥哥自稱說看到女友在旁,女友說了什麼但也可能是哥哥自己幻想出來,以降低自身的罪惡感"不是我騎車害死她的,是她媽媽不想讓她活著...."之類的
作者: ember240 (ember)   2014-12-15 19:03:00
我會這麼氣憤的回應是 這家人沒有自己騎車害死對方的挫折~他的自責 如k大說是沒阻止岳母害她 無法接受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4-12-15 19:28:00
我覺得女方媽從頭到尾都沒有問題, 殯葬費拿200W也算合理我最受不暸的是男生都把所有責任問題推給別人就只為了降低他自己的罪惡感 女友重傷死掉不是他害的
作者: blackcateva (伊芙醬)   2014-12-16 17:29:00
有可能是自己幻想出來+1 減輕自己罪惡
作者: colan   2014-12-16 20:36:00
專業推
作者: maize21 (要當硬柿子)   2014-12-17 04:24:00
作者: strive76   2014-12-17 09:47:00
推這篇 原原PO講得好像女方媽為了錢賣器官
作者: gsy2i7y14 (松)   2014-12-18 16:48:00
作者: knchocho (雪瑞)   2014-12-20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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