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樣講對不起我麻吉,其實我一開始就不看好他們這一對。
這樣說吧,我麻吉看起來是個沒節操的吃貨,但跟他當兄弟二十年還看不出他很
嚮往家庭溫暖的話我也該去吃屎了。這個傲嬌嘴巴說討厭小孩,其實如果養得起的話
他搞不好會生一打。
所以當告訴我他女朋友婚前檢查出來有不孕症的時候,我寧願得罪兄弟也還是說
了實話:「那你要不要換一個?」
我挨了一拳。不意外。他說小孩可以去孤兒院領養,老婆不是想找就有,何況她
是這年頭可遇不可求的好女人,溫柔勤儉又貼心,廚藝也是一流的。我向他道歉,他
說沒事,我們還是好哥們。
第一年,他們閃死所有人,我根本不想出席有他們的聚會,每次都被閃好玩的。
第二年,有人虧他們還不生,我麻吉說他還沒帶老婆玩夠,生小孩的事以後再說
,但他私下拜託我幫他打聽厲害的醫生。
第三年,他們倆不太出席聚會了,因為嫂子要調體質,很多東西不能吃。我麻吉
沒說,但我猜他們心裡不太好過,畢竟兩個都是吃貨,當初就是各種飯局吃來吃去吃
到在一起的。
第四年,他常常找我喝悶酒,什麼也不說。每次把他扛回家,嫂子都帶著比哭還
難看的微笑說謝謝。他們新婚時特地布置的嬰兒房看起來有些淒涼。
第五年,他似乎恢復了精神,但好像有什麼地方變得不太一樣。我猜他大概放棄
自己生,打算照他當初說的去領養了……
我錯得離譜。
嫂子用他的名義約我出來,我到場看見只有嫂子一人時就覺得不妙。我一句「嫂
子妳別害我」才吐到一半,就被她遞出來的戶籍謄本堵住──
上面寫著我麻吉半年前認領某某某為長子。認領是什麼意思?意思是這孩子不是
嫂子生的。我麻吉不只偷吃還不擦嘴。
「阿祥,你勸勸他,我拜託你。」嫂子細細地哭著,眼淚擦也擦不完,「我願意
原諒他,但他現在常常不回來。阿祥你跟他最要好,拜託你勸勸他……我只要他回家
好好跟我在一起,我不會跟他鬧……」
我頭痛。
「嫂子,勸他當然是沒有問題,應該的。」我嘆氣,「但是我也要提醒妳,有小
孩事情就複雜了,他跟小孩的血緣是斷不了的,妳要有心理準備比較好。」
「不要緊……我知道孩子是無辜的,孩子也該有爸爸……」她還是哭。「其實他
可以把孩子抱回來,反正我早就有領養的打算,養他的孩子也很好。」
我當然不能安慰她,只能跟她保證我會好好勸我麻吉。
不過如果我開口勸一勸就能解決問題的話,我應該早就被聯合國聘去跟恐怖份子
談判了。事實是,沒有一方願意妥協,我麻吉想把兒子抱回家跟老婆一起養,小三想
扶正,放話不離婚不准看小孩,嫂子後來改口說不想看到小三生的小孩只想我麻吉回
家。亂成一團。不只嫂子告小三妨害家庭,連我麻吉也為了搶小孩的監護權使盡手段
,不知道他跟法官鬼扯了啥小,連我都被傳喚去問話,法官的臉色看起來就是很希望
有人能把原告跟被告都拖出去各打五十大板。
我以為情況不可能更亂,我又錯了。開庭開到一半小三昏倒,送醫發現已經懷孕
兩個月。我麻吉撤回了監護權的訴訟……改求嫂子跟他離婚。嫂子又來找我哭訴。
「嫂子,原諒我講話不好聽。」我嘆氣,「這局注定是悲劇,對妳就是沒好處。
妳想想,就算小三滾蛋,他還是小孩的爸爸,妳不讓孩子進門,他搞不好還是三天兩
頭去陪小孩……就算妳願意接受這個孩子,他老木不點頭妳也沒辦法。再退一萬步好
了,妳老公放棄這個小孩讓小三帶走他,妳們等代理孕母合法再生……但我對他的瞭
解他會一輩子心裡有疙瘩,說不定小孩回來找他要什麼他都給,恐怕這也不是妳樂見
的。」
嫂子抽抽搭搭地哭,說她很努力了。打針吃藥針灸求神問佛什麼都試過,只差沒
找惡魔拿靈魂換(是說也沒處找,大家都是麻瓜)。哭著哭著又說,她不只子宮狀況不
好,卵巢也沒有機能了,也就是光代理孕母還不夠,得要有人捐卵……不管怎麼樣反
正孩子都不會是她的血緣。
「嫂子,你們各退一步吧。」我拿面紙給她,看著她的眼睛,「妳跟我兄弟應該
要同一陣線,讓他專心去搶監護權,把小孩帶回家,再怎麼說他是愛妳的,不然一開
始他就不會跟妳結婚。妳想想,小孩是不可逆轉的既成事實,妳既然不可能把他塞回
他老木的肚子裡,就當作他是別人捐卵、代理孕母生的,把他當妳的小孩,我兄弟也
不會再到外面亂跑了,我覺得這是最好的結局。」
我不是好人,講情不講理。論法論理,是我麻吉有錯在先,他既然這麼想要小孩
,一開始就不該娶一個不能生的。要嘛他娶別人,要嘛他認命用領養的,怎麼說也不
是去搞婚外情。再說了,小三也不是好東西吧,但除非她虐待兒童,照理說也不能剝
奪她當媽媽的權利。她願意為我麻吉生一個又懷一個,應該是對他有感情的,畢竟我
麻吉條件再好也不是郭台銘那種等級,要說看上他的錢太牽強。我這樣鼓勵搶孩子,
基本上是沒把小三當人看了。但這整件事都是悲劇,大概沒有一個人會好過。我麻吉
就算把小孩搶回家,第一嫂子跟他永遠有個心結,第二他會一直覺得愧對小三,第三
對孩子來說也不是沒有後媽的風險……小三更不用說,不但失戀又被告連孩子都保不
住,搞不好會想不開。我不敢說的是,其實我麻吉離婚把小三扶正說不定是損害最小
的選擇……對嫂子太無情無義了。
跟嫂子見面之後過了一個禮拜,換我麻吉揪我吃晚餐。他說他上禮拜(就是我跟
嫂子談的那天)又提一次離婚,嫂子不肯鬆口只是一直哭,哭到我麻吉覺得不耐煩自
己去睡……一覺醒來,老婆已經不見人影,接著一整個禮拜她都沒回家。
「律師說,這樣對我有利。」他一邊嚼烤魷魚一邊說,「只要她一直避不見面,
拖久了我就有理由提告,主張情感已經沒有辦法維繫。不然現在只要她說她不想離婚
我就沒辦法,告上法院,法官絕對會判她贏。」
我覺得律師講的有一半在唬爛他,但沒有吐槽。夾在中間我實在很難說話,一方
面覺得他很渣,一方面又有點同情他。我麻吉露出一個標準滄桑大叔的笑,說當初揍
我真是抱歉,他低估了想要「自己的」小孩的心願,接著叨叨絮絮說起他兒子多麼軟
嫩嫩白滋滋,哭聲多惹人憐愛笑的樣子多麼光明燦爛。他還愛著嫂子,但他更愛兒子
,不忍心拆散兒子和生母,也不願意他的兒子和他一樣從小在父母之間來來去去。雖
然他父母嚴格說來沒有對他不好,卻總是拿他當理由隔空吵架,吵完架就對他冷淡,
他覺得很憋。我能理解。
手機忽然響起簡訊鈴聲,我拿起來一看,居然是嫂子──
我搶走麻吉的烤魷魚,給他看我的手機,他的臉色立刻刷白了。我把帳單和千元
大鈔拍在櫃檯叫服務生不用找,拉著他直奔停車場,他的手抖到差點提不住公事包,
還要我提醒才報警。聽他報給警方的地址,我們開車過去就算不塞車也要半個多小時
……我不顧車水馬龍,一面猛按喇叭一面將油門踩到底。
我們趕到的時候,警察已經把嫂子上銬準備帶走了。嫂子低著頭一句話也不說……
我扶著我麻吉的肩膀怕他昏倒。兩屍三命的現場,我不敢細看。
這件事情過了快一年,我麻吉還是沒有從活屍狀態變回生人,白天看起來還正常
,甚至還能繼續上班,但他瘦了一大圈,晚上老是做惡夢。他是如願離婚了──配偶
犯下重罪,這是百分之百可以判離的。每隔一個禮拜,我都會陪他來找心理師,不知
道影響是怎麼造成的,總之他現在也沒辦法開車,一坐上駕駛座就會抖,他甚至不能
坐在副駕駛座。他說還好有我,我直接揍他一拳。兄弟是幹啥用的。
這一天,我在心理師的診療室外面等他的時候,把手機簡訊又打開看一次:
「阿祥,你說小孩是不可逆轉的既成事實,你說的對。但是你知道嗎,不可逆轉
不代表不能改變,小孩是可以歸零的。」
她選了殺傷力最重的一條路。
我麻吉大概會一輩子恐懼婚姻,沒辦法再婚,說不定對女性這種生物都有陰影。
殺傷力最重的一條路……說不定是對我最有利的一條路。我握緊手機縮起肩膀,盡力
不要讓自己笑出來。只有現在……讓我享受一下這份罪惡的喜悅吧。說不定,心理師
很強,他會順利走出來,再找到下一個對象,再生幾個軟嫩嫩白滋滋的孩子……
我會支持他。誰叫他是我麻吉。
-end-
案外案
服務生:「先生等一下!兩位今天的消費金額連服務費……(主角已跑走)
……一共1056元啊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