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小組長 jobli 記予警告乙次

作者: nuit7712 (月醉羽觴)   2015-05-05 00:01:45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LHvF3cY ]
作者: GeminiMan (GM)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公告] 小組長 jobli 記予警告乙次
時間: Mon May 4 23:44:01 2015
#1LHjAVDt (About_Life)
#1LHk2VDG (About_Life)
一、#1I1vxxS1 (About_Life)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新任板主資格限制為「登入300且發表200」「新任板主上任後所
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
Marvel 現任板主 jky823 / s89227 發文數均未達 200,經由看板的板主
徵選投票上任,未符合群組規範板主資格之限制,請小組長 jobli 近期
重新辦理板主徵選作業,抑或可循 LifeNewboard 板連署方式產生。
二、Marvel 板於辦理板主徵選作業,板主候選人即詢問小組長關於板主資格查核
的相關問題。
小組長未留意群組的組規,關於板主資格門檻上的限制,回覆符合板主資格,
致當選者上任數日,因未符合板主資格,需予以解職,屬小組長於查核板主資格
時的行政疏失,記予警告乙次。
三、板主 jky823 / s89227 均未符合群組規範的板主資格門檻,故盡管兩位板主
上任後表現良好,對於看板管理有良好助益,有其民意基礎。群組認為,
仍需依組規予以解職,重新辦理板主徵選作業,始為符合公平程序的板主徵選。
四、先前的板主徵選作業,明訂當選者註冊資料不實可由得票數次高者遞補,群組
認為,目前非於選舉結果一出爐即依相關辦法辦理板主依序遞補作業,直接遞補
對於其他候選人亦有失公允。請小組長 jobli 重新辦理板主選舉作業,有心者
仍可報名參選。
五、新版群組規範未見於 L_HappyLivin 組務板,建議小組長 jobli 於轄內所管理
小組的組務板,轉錄相關規定並予以置底,俾利使用者於組務板能確知板主資格
門檻限制及相關規定。
六、群組規範均由組長群討論制訂後公告,酌參小組長 jobli 意見列為組規修訂
建議案。未修訂前,無法適用於本案。
作者: s89227 (Kei)   2014-05-04 23:53:00
了解了,那請問我這段期間的管版判決有效嗎?因為這幾天有記警告.刪文.水桶和劣退一篇文章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5-04 23:56:00
我覺得應該是有效....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05-04 23:58:00
依原有板規判定,是有效力的。
作者: s89227 (Kei)   2014-05-04 23:59:00
那等新版主上任我就把手邊未處理完相關版務信件轉給他謝謝群組長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0:12:00
重選總比遞補好 推S大辛苦了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5 00:18:00
不~~~別走啊……
作者: powerplutox (黑傑克)   2015-05-05 00:23:00
S願意衝文章數的話 我想很多人是會繼續支持你的
作者: rem20020426 ( 囉囉 A-Lo )   2015-05-05 00:24:00
要是去衝文章數就變像某些人無所不用其極要當板主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0:26:00
大家饒了我吧,要刷一百多篇文章很累欸而且我的重點政見都已經有雛型了 這樣就夠了
作者: blxbl (熾姬)   2015-05-05 00:32:00
總有一天會合格的,到時候如果能回歸,一定推。這段時間辛苦了!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5-05 00:41:00
不 QQ 辛苦了 兩位板主 謝謝你們
作者: ching7478 (moo)   2015-05-05 01:02:00
蛤可是s大很認真啊……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5 01:12:00
不覺得限制發表200篇是鼓勵發廢文&洗版嗎?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13:00
所以還是有文章數限制嗎? 那我應該符合 來選看看好了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5-05 01:16:00
馬的…太公說要選政黑還不是沒選…光說不練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17:00
了解 認同本來就要有一定的文章數限制 發文沒到一定的量 代表參與度不夠 管理版起來就少了一番說服力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05 01:21:00
是要參與什麼啦,是總發文數又不是該看版發文數Zzz這算不是算最快上台又最快下台(還一次兩人)的紀錄?XD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27:00
nuit大這句太經典了哈哈哈哈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29:00
XDDD 推n大 這裡真的妖魔鬼怪一堆 飄版 不意外啊 哈哈哈哈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30:00
對不起看了樓上的回話我更想笑了XDDDDDD
作者: steve1121 (o'.'o)   2015-05-05 01:33:00
其實 這只是一場『技術上疏失』 還是沒人看懂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35:00
看懂也不能怎樣呀,因為現在資格不符就是不符(攤手)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37:00
資格不符合可以慢慢培養啊 未來是你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05 01:37:00
難怪太公一直想檢舉王遞補,好熟悉的嘴臉(?)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38:00
畢竟版主還是要給對ptt比較熟悉的使用者來當 比較妥當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39:00
是慢慢培養所以不洗文章啊,檢舉姬那文章數實在太驚人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40:00
可是他使用時間比你久 經驗比你豐富也是不爭的事實 其實我也是啦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41:00
是事實沒錯啦,但有些東西不是靠經驗就能解決的就是了總之這次的經驗還滿有趣的,而且不知道有沒有破紀錄www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42:00
畢竟你看版經驗還是不豐富 貿然讓你當版主恐怕是揠苗助長 再多潛心學習兩年 相信未來是你的要知道整個ptt 恐怕再也找不到像太公這樣中肯的人了 聽太公的保證不吃虧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5 01:44:00
繼檢舉姬的鼓勵後,太公的鼓勵Get,今天成就進度可觀耶www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1:44:00
這機緣你可以稱作ptt張無忌了值得你稱頌一輩子的無價回憶啊!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5-05-05 01:51:00
原諒我憤怒噓 根本鬧劇 尤其某兩位真的很亂欸 還我s版主QAQ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05 01:51:00
QQ原以為是好的方向
作者: shinobeda (一切都要蛋定(忍))   2015-05-05 02:00:00
不管怎樣子反正某幾位出來選我是不會投的
作者: akaba212121 (豆豆鼠 )   2015-05-05 02:03:00
不投某些人他們還是可以*拉票*啊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5 02:04:00
開放選舉記得通知我啊 我也要請親朋好友來加持!
作者: shinobeda (一切都要蛋定(忍))   2015-05-05 02:06:00
不是要睡了?早點洗洗睡吧
作者: tsuzki (mao616)   2015-05-05 02:10:00
樓上早點睡喔!^^無奈;但只能接受重選了……
作者: pandahsien (天空藍)   2015-05-05 02:17:00
感謝兩位版主!!
作者: michi19 (有點笨笨)   2015-05-05 02:28:00
看個飄版也要遇到鬼,這樣我半夜的娛樂又少一個了
作者: Ewin (I dream of...)   2015-05-05 02:34:00
發文數真的不代表什麼,一定還有很多跟我一樣當潛水的或是僅在推文內表達意見的使用者,不過說實在群組規門檻真的不高。
作者: k99884 (龍飛)   2015-05-05 03:10:00
是沒很高沒錯啦,只是對潛水員是一大挑戰!! 話說,我記得投票者也可以設門檻 是嗎@@??
作者: lolucky531 (倫倫)   2015-05-05 03:21:00
..
作者: SaoirseH (沙織)   2015-05-05 04:51:00
?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5 05:05:00
我可以參選 然後權限下放給這兩位幫忙管版 直到他們符合資格後讓位嗎?
作者: yunfusin (Beautiful Soul)   2015-05-05 05:38:00
揠苗助長之說真是令人大開眼界...不過某些人就算符合規定我也不會投給他~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5-05 06:49:00
第一次看到這麼厚臉皮的 傻眼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6:53:00
檢舉時間比較久又怎樣 光是他的歷史就令人卻步 這裡的專的"長久"使用者有幾個會投他? 大概會比陳先生慘吧投票者設門檻啦 不然光是灌水大軍 來一堆路人 莫名其妙反正我是不會投兩位分身王的
作者: SalivaLpaca (加七)   2015-05-05 06:57:00
警告?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5-05 07:27:00
一覺醒來,風雲變色,傷心QQ
作者: ttcml (三三)   2015-05-05 07:38:00
好吧,既然太公都說要對ptt有深刻了解的來管版了,那只好無限期支持四叉(ry
作者: mizumutsuki (真夜)   2015-05-05 07:41:00
為什麼太公對這件事這麼熱心,我對這件事很好奇
作者: cybergenie ((不要看這裏))   2015-05-05 07:41:00
有某兩位性喜檢舉的分身確實是PTT各板亂源無誤.可以建議投票者設門檻嗎?很怕有人用分身帶投票部隊來.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5 08:10:00
天祐飄版……
作者: headnotbig (大頭仔)   2015-05-05 08:14:00
亂板王要開分身投給自己,那我就開分身投給別人!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08:24:00
嗯 了解
作者: Donnakane (*~糖糖~*)   2015-05-05 09:10:00
果真ptt版主永遠都是那些少數人在管每次有新人上任都會有人來鬧版逼下台 這齣還要演多久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5-05-05 09:15:00
文章洗得多表示比較熟系統喔,呵呵呵要給檢舉王當,乾脆繼續無版主狀態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9:22:00
他們也不是第一次想靠 遞補原則 搞掉前面的中選版主 趁機上台 然後又被弄下台 對版主還真執著阿然後兩位都有分身事蹟 鬼知道他們所謂的"親朋好友"會不會剛好用同一台電腦投票呢?
作者: yuchuan0521 (東方東方)   2015-05-05 09:27:00
還好是重選,不然遞補誰受的了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5 09:31:00
限制發文數的好處是 可以擋掉很多0文章數的免洗帳號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5-05-05 09:32:00
兩個"名人"加一堆免洗帳號就快毀了這個版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5 09:32:00
看看其他板的婉君之類的 要高登入次數的帳號很簡單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5-05-05 09:33:00
乾脆繼續無版主算了
作者: mizumutsuki (真夜)   2015-05-05 09:42:00
同IP不同人,雖然都不同人,但是都長的一樣帥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5-05 09:48:00
最近一堆飄不都是乙太公帶來的嗎XD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09:55:00
乙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切記啊切記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05-05 09:58:00
那種專門鬧板的 就不用理了啦 小心被釣魚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10:00:00
那個誰... 在這裡...帶風向 辛苦了PTT 讓人覺得好玩的就是這裡 XDDD義守撥接...真的很讚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5-05 10:29:00
名人真是走到哪裡,那裏就鬧的跟什麼一樣XD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15-05-05 10:35:00
無龜不成房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10:51:00
哇 同鞋阿(*^__^*)囧rz 我帶把的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5 11:00:00
我支持用 LifeNewboard 連署來產生板主,因為門檻是有效支持票數高於有效反對票數的一半,可避免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狀況。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11:12:00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11:14:00
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5 11:16:00
結果兩個的登入數.... = =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5 12:18:00
抱歉沒說清楚。那不是參加連署的門檻,而是可以去小組申請成為板主的門檻。
作者: pearMA (小肥宅酪梨)   2015-05-05 12:44:00
200篇都是廢文會比少少篇但篇篇精華文好嗎?問號CC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5-05-05 13:23:00
我的重點不在那兩位板主,那已經無力回天了。我只是不希望有糟糕當板主記錄的人,因為沒有強勁對手而當上板主。現在有人提出不錯的政見,應該不用擔心了。
作者: Canyoufindme (Xiexun)   2015-05-05 14:13:00
不能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麻?真心支持S大啊!!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5 14:18:00
發文限制一直都有歐 並非當選後才加上去的 所以不適用那個原則
作者: k99884 (龍飛)   2015-05-05 14:29:00
除非群組規修訂完了=3=~~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5 16:47:00
檢舉王真的是很誇張
作者: BrowningZen (BrowningZen)   2015-05-05 16:47:00
純噓某些假惺惺的人 真受不了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5-05-05 18:37:00
檢舉王當選我可以每天發廢文嘛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5-05 19:47:00
檢舉王搞八卦版主還不夠連飄版都要搞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6 02:30:00
根據此篇公告,我已無版主權限,儘管小組長還沒收回我的版主操作權限,但我不再受理版務相關事情,檢舉等相關版務處理,請版友們待小組長接管或新版主上任後洽詢,抱歉。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6 03:50:00
我覺得小組長還沒回收,其實也算是一種默許暫時由你代管不然又要有好一陣子無人管理的狀態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3:52:00
別亂講了吧 哪有什麼默許乖乖照制度走 不難吧 不是版主就別做版主的事!!!!!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6 03:56:00
所以說我不打算繼續處理呀,名不正言不順,不管處理得好不好,都會有樓上這類人出來吵權限問題,事情只會更複雜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6 04:02:00
好吧 看來飄板有一天有這種人在 就沒有一天安寧 惟恐天下不亂的感覺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4:11:00
笑了 希望一切照規定來原來是唯恐天下不亂 這是什麼價值觀啊好驚人喔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6 04:21:00
好的 希望你之後也會配合規定 不要違規喔 感謝你~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4:23:00
現在是當自己是未來版主了嗎?XDDD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6 04:25:00
不管是誰當板主都要遵守規定吧?... 還是我誤會了嗎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5-06 04:30:00
呵呵 是我誤會啦~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5-06 06:33:00
希望他稍微暫管一下 又沒什麼 不然這裡又要無政府了...
作者: hsuan010666 (Giroro)   2015-05-06 10:16:00
很吵…
作者: nigi0309 (妮姬)   2015-05-06 10:40:00
300篇文是什麼概念,如果在ptt混10年,平均每年要寫30篇,一個月寫要2~3篇文,這條件實在有點高。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6 10:50:00
一個月...寫...2 3 ... 不對 是200篇吧
作者: lemonade2243 (檸檬冰冰)   2015-05-06 11:19:00
辛苦了 兩位板主@@
作者: z80680613 (龍神天劍)   2015-05-06 12:54:00
我409天登入 已有1386篇文章 300篇應該不難
作者: blxbl (熾姬)   2015-05-06 12:57:00
好傷心/_\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06 18:20:00
小組長也很辛苦,根本救火隊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6 18:48:00
小組長確實很辛苦,雖然說這次的事情他有錯,但是他以經認真找方法補救了,大家就別太苛責他了。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5-06 19:43:00
小組長真的辛苦、推個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07 00:26:00
太公那天不是說要走了 食言而肥?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7 10:47:00
雖然s大幫小組長講話 可是小組長也消失太久...
作者: a5178934 (捷)   2015-05-07 11:24:00
小組長QQ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7 12:01:00
如果小組長這星期沒出現 可以考慮發起聯署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7 12:55:00
大概8號晚上就有空了啦
作者: SaiXi (塞西)   2015-05-07 13:47:00
s大再見QAQ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7 13:55:00
掰掰~(揮手)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5-07 19:33:00
那位又要選宜蘭版版主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07 23:02:00
居然www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08 09:42:00
vvvvv
作者: jky823 (顆顆顆)   2015-05-08 14:51:00
樓上是在湊國土鍊成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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