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laylemon anshley hank12332 警告一次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5 15:14:24
作者 inet (NCC) 看板 marvel
標題 [經驗] 小弟死亡時我聽到教堂鐘聲
時間 Tue May 12 17:20:31 2015
→ Playlemon: 聽說自縊是毫無痛苦且成功率超高的離開方式。 05/13 10:16
→ Playlemon: 在還沒來得及感到窒息的痛苦前,大腦便已失去意識… 05/13 10:34
→ Playlemon: 我也是google來的。有興趣可以自己goo一下。 05/13 10:35
→ Playlemon: 都決意要捨棄人生了,應該不會管死狀好看與否了。 05/13 10:57
推 anshley: 要死最好看就是把玻璃用果汁機打成粉末混水喝下去,死時 05/13 11:49
→ anshley: 會因為微血管破裂全身都是粉紅色 05/13 11:49
→ anshley: 但痛不痛苦就不知道了 05/13 11:49
→ hank12332: 最沒痛苦的是燒炭,死掉臉色還會很紅潤 05/14 16:09
請不要在本板介紹或鼓吹自殺方式
公開看板中請注意自身言論內容是否恰當
此種言論已經造成版友不愉快而來信檢舉
依板規
III. 主要處理方式包含:退文、水桶、警告、鎖文、公告等。
Playlemon、anshley、hank12332三位板友警告一次
原文作者可刪除以上三位之推噓文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15 15:23:00
其實這判決我有點看不太懂就是了,所以是禁止討論死亡的方式嗎?因為從推文來看並沒有"鼓吹"的意思就是了..
作者: 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   2015-05-15 15:24:00
應該是不能有教唆或讓人嘗試自殺的言論吧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15 15:25:00
會有這問題主要是因為Marvel以前有討論過類似話題的經驗就是了,畢竟都有什麼自殺手冊之類的東西了XD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05-15 15:49:00
這種話題踩線了..容易被製造業拿去興風作浪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5-05-15 15:49:00
不能警告是鼓吹以後可以暢所欲言的講自殺方式嗎?而且這也不是講死亡,是意圖讓人家誤解自殺可以死的美美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5-15 15:56:00
後面就算了,我只是好奇自縊那個,畢竟是原來文章裡就有講到的東西
作者: willie8043 (夜@ショタコン)   2015-05-15 15:59:00
就語句觀感來說第一位自縊如果把無痛苦跟成功率高那刪感覺應該好很多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15 16:00:00
覺得還是盡量避免踩線話題吧?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真的有怎樣時,就算沒有責任,但還是有良心跟道德問題吧?
作者: willie8043 (夜@ショタコン)   2015-05-15 16:01:00
個人感想XD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5 16:24:00
這類發言只能以板主群主觀判定,創作類內容可用2.5處理板主能做的也只有盡量解釋了,因為這種東西我實在沒能力寫成明確的板規@@"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5-05-15 16:32:00
支持,我們也是偶爾路過,此篇是經驗非創作,而且是警告回文者而非作者,一碼歸一碼,清晰正確的思路才是重點
作者: magicwj (wj)   2015-05-15 17:50:00
燒炭是很痛苦的自殺法事實上,由於自殺者是缺氧及中毒而事實上,由於自殺者是缺氧及中毒而死,這個過程甚至會比喝農藥更痛苦,若沒能在一氧化碳中毒過程中昏迷,腦部將感受到強烈的劇痛,且全身無力,連掙扎的能力都沒有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5 17:53:00
樓上,這篇公告不是來討論自殺的...
作者: thelastone   2015-05-15 18:07:00
假如認為不妥的話,公告跟原文內容要不要打馬賽克?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15 18:16:00
法院判決書上也沒有把不妥之言詞打上馬賽克吧?
作者: sane0519 (mimigirl)   2015-05-15 19:03:00
是一定要在人家文下面說嗎?!想講自己發ㄧ篇啊
作者: hjklhandsome (小翼)   2015-05-15 19:47:00
這樣是有點嚴..       (本來想發表意見吞下去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5-05-15 20:05:00
我們最愛打探頭(踩線)的地鼠了,幫他壓力測試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5 22:26:00
to h大 我知道有點嚴,所以是用警告的方式,因為這些發言已經造成其他板友的不愉快,而且內容是有疑慮的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05-15 23:36:00
不用講這麼多有的沒的...這類言論 已經踩到刑法邊界像之前的自殺手冊之類的 公然散播也是有罪只是差別在 對象-不特定之多數人 可以鑽漏洞而已說的人跑的掉 但換來的大概就是像之前hate版一樣結果
作者: Akirasbo (Akira)   2015-05-16 00:55:00
這推文讓有心人看到,對他來說是種引導跟暗示吧
作者: jklm456 (ωFKNω)   2015-05-16 10:30:00
簡單講就怕閱者有心吧!S版主辛苦了!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5-05-16 10:40:00
缺氧 會頭痛喔, 而且是非常的痛, 痛很久 。可以查查看病大樓症候群所以我才講說那些講自殺不痛苦的人真是天真又可愛。。。噗嗤
作者: catsound (貓鳴)   2015-05-16 11:16:00
原來富奸在畫獅子蟻人領便當的片段是研究過得(?)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5-05-17 10:13:00
我覺得判決合理啊……光是p的言論就可以是認定在鼓吹了……A的言論不論真假也會對有意圖想自殺的人有某種程度上的影響……H也是……容易誤導別人相信那是無痛的方式而去嚐試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5-05-17 12:45:00
1支持判決,而且踩線版主也只警告而已,沒什麼不妥另外不爽的是ans大在那邊謠言,你哪個器官能吸收玻璃?
作者: s89227 (Kei)   2015-05-17 15:19:00
沒出事還好,真的出事有可能會牽扯到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才給予警告
作者: joseph860504 (巴巴巴巴巴巴巴巴)   2015-05-18 12:24:00
覺得第一個還好但判也是有道理
作者: mist0529 (三途)   2015-05-18 16:37:00
辛苦了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5-05-18 17:08:00
精神狀態健康的人,看這些推文應該沒啥問題。但若是情緒剛好在邊緣的人(像是我),這些文字確實有鼓吹的效果。這的確是很難判的案例,板主雖然沒辦法處理到盡善盡美,但這樣我想也只能說盡人事了。 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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