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主何時改選?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5 14:30:25
※ 引述《chjh30322 (Pavone Tiramisu)》之銘言:
: 如題
: 1.marvel版主是民選還是世襲?
是民選,批踢踢沒有一個版是世襲的。
: 2.有請marvel版觀察家說明 版主戀棧的原因?
從來沒戀棧過,我跟大娜娜兩人都已經請辭了。
: 3.從占卜文以及其他好文逐漸絕跡的警訊 還不足以讓管理marvel的那些老屁股們知所進
: 退嗎?
所以這次歡迎新血一起加入批踢踢管理層的位置,我想徵選條件應該也跟上
次一樣
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註冊資料要真實
所以有心的可以先看看自己資格符不符合,才不會跟兩個笨蛋一樣被人檢舉
下台。
: 究竟還要我們忍耐他們多久
: 究竟未來的marvel版還會有哪些令人擔心的驚嘆號出現?!
: 如果marvel版曾與你有過一段美好的回憶 同時也是大家共同的記憶
: 那麼此時此刻該版正需要你我來關心注意
今天是最近難得沒有睡覺睡一睡驚醒的,又看到有人說要準備噓我,所以剛
好來講點東西給人噓一噓。
關於版規的部份,常有人拿現實法律跟批踢踢相比,這就是錯誤的前提。現
實的法律有幾百條或更多,但批踢踢的看版最多有個二十條就很了不起,在
這種情況下要靠健全的版規去約束使用者本來就是件困難的事。
那版規能幹嘛呢?因為批踢踢每個版都需符合版旨才能開版,版規的作用就
是給予使用者一個不違背版旨的大方向,什麼叫大方向呢?
就像這次被砲爆的8-3
禁止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地點、人名、價錢……等),
禁止作者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文章內容由板主群判定是否違規,違規者文章刪除、水桶一週。
它的精神就是要避免任何使用者公開的接觸行為,這非常明顯。
像是Marvel版以前還會固定有人揪鬼屋團,後來也因為類似的原因而被禁止
揪團,這都是為了避免讓網路跟現實發生掛勾,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有人提到阿厲害阿姨被噓爆是因為版友有判斷能力,這是錯的。起碼在被當
事人上來踢爆前,好厲害阿姨火熱的程度幾乎是每篇都被推爆,而下面都是
滿滿的求地點文。
#1GPQoL8Z (marvel)
版上的屍體文很少,先看看這篇剩下的就能略知當時熱門的程度。
對了,文章裡可沒提到任何關於收費的事,只有一直描述她的神通,後來事
實證明阿姨是有利己行為的。
加上當時上來踢爆的版友不止一個,直到被阿姨宣傳的批踢踢名人親自上來
澄清後,才讓當時的風向一口氣大逆轉。不然當初一般版友上來反推阿姨時
,下面還有版友用類似"純屬個案、謝謝指教"來幫阿姨當成開脫的理由。
所以為什麼有神棍條款?這並不是要證明誰是神棍、誰不是神棍,而是要防
止任何有利己可能性的行為。就像阿姨可能真的有修、也有能力,某方面來
說不算是神棍,但一樣適用神棍條款。
所以違反神棍條款並不等於我們認定你就是神棍,兩者完全不一樣。
這時又會牽扯到是否只有商業行為才算利己?當然不是。不管是商業行為、
醫療行為,又或是任何的行為,只要有達成自己目的就算利己行為,站在一
個管理者的立場怎麼可能管這麼多、修這麼細,通通禁止是最完善也最方便
的作法。
所以批踢踢追求的精神是法治,但實際上管理的手段則為人治,自由心證是
多少都會有的灰色地帶。但要因為這樣就把版主解釋成擴權、濫權,甚至是
要做出判決前還要跟版友討論、私下勸導,那只能說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最近版上很紅的作者就文祥跟丹楓,為什麼文祥反而沒事?
我在這邊不諱言的講,我們一開始注意的對象是文祥,而不是丹楓。
因為一個走在路上就能碰到道士高手收為徒弟的這種劇情太像小說了,所以
從第一篇文章開始我們就在注意文章的動向。結果出乎意料的是文祥配合程
度很高,也似乎是個低調的人,並不是那麼想幫人解惑、展現自己的神通,
害我們後來對他當初的誤解還有點不好意思。
至於丹楓的確讓我們頭痛了一番,因為他的確讓我們發現了很多需要修補的
漏洞,而這些漏洞在他出現以前是我們想都沒想過的。所以我們慢慢修訂了
一些版規,再配合原本版規的精神,只是結果還是無法盡如人意。
我不知道現在有多少人對丹楓一開始的文章有印象,我對他的印象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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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9-25 14:31:00
猴 你酸前版主!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9-25 14:31:00
對我來說兩位板主並沒有對不起我的票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5 14:33:00
兩個笨蛋很快就來噓你了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5-09-25 14:34:00
推~加油!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5 14:34:00
不過那次我覺得主要小組長出包
作者: Vick753 (彬彬)   2015-09-25 14:35:00
版主辛苦了 好版主就這樣請辭 實在可惜 演變到這樣 哀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5-09-25 14:36:00
我感覺到,其實你是喜歡丹楓的~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9-25 14:37:00
我感應到了 大那那跟你有特殊性關係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9-25 14:37:00
版主我挺你 這個版根本沒救了~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5-09-25 14:38:00
有些人就生活不如意想找寄託愛看唬爛文怎麼不去看大陸小說 甚麼都有阿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5 14:39:00
請問你所謂文祥配合度很高 意指板主群有是先與ga大
作者: kit514 (KIT)   2015-09-25 14:39:00
辛苦了,選你出來降*可惜動手的時間太晚,除靈失敗!
作者: pilgrimangus (pilgrim)   2015-09-25 14:39:00
整天一堆MARVEL 科學家都不知道死哪去了
作者: hazerain (鵲子)   2015-09-25 14:39:00
兩位板主辛苦了,對我來說並沒有對不起我的票+1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15-09-25 14:39:00
這篇文章看得出淫慾魔嗎
作者: maxwater (獅)   2015-09-25 14:39:00
兩個會做事的笨蛋 也比不會做事的聰明人來的好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5 14:40:00
另外GA讓板主發現很多板規漏洞,為何板主不先行修補漏洞
作者: n919122 (HsienChun)   2015-09-25 14:40:00
幫推 這篇講的不錯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5-09-25 14:40:00
真心支持你,明白版主的用心,希望此次事件能有善終~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9-25 14:40:00
就是有人會想要抓浮木 就給他們去抓阿 沉了活該~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9-25 14:40:00
版主都要下台了 還修補漏洞幹嘛 新版主上任就有新板規啦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25 14:40:00
你說誰是笨蛋!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5 14:40:00
有些人就是要痛過才知道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5 14:41:00
是通靈王實在唬爛過頭 還經驗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5 14:41:00
UCCU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5 14:41:00
喔 所以意思是文祥揣摩上意有準 ga沒有所以吞警告
作者: juicio   2015-09-25 14:41:00
條文趕不上小聰明鑽漏洞..明白板主是盡力啦
作者: maxwater (獅)   2015-09-25 14:41:00
s大要用紅色才明顯唷…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42:00
..法規真的還滿好笑,現實要維持法官需要多少付出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9-25 14:42:00
真的會感應的人 感應不到自己踩到板規嗎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5 14:42:00
人都下台 還有某人追打不放 呵呵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5 14:43:00
既然開個板回答問題是違規的 為何板規不增修呢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5 14:43:00
鑽了漏洞 還怪人抓阿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43:00
每個人膝蓋打篇抱怨就要版主打一篇論文回復,難怪最後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9-25 14:43:00
辛苦了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44:00
開個板哪有違規…問題在於宣傳好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25 14:44:00
cd好了,怒噓!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44:00
直接說不幹了比較快 膝蓋人只會說我也不想當(ry
作者: aimikitty (小昕)   2015-09-25 14:45:00
作者: hebeshaman (Hebe)   2015-09-25 14:45:00
被記個警告就跳腳成那樣,文章中又裝作一副道貌岸然的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5 14:45:00
記得交接完再棄職吼
作者: free963258 (Linda)   2015-09-25 14:46:00
票沒有白投+1,這段時間辛苦了!! 有些事情不是主事者真的一言難盡。
作者: changrabbit (月犽小兔)   2015-09-25 14:46:00
其實要下台前這樣討拍看了除了噁心 竟然還有點同情你太marvel了
作者: aliceexs (M)   2015-09-25 14:46:00
某人不要再出來秀下限了
作者: jasome (烏龍奶)   2015-09-25 14:46:00
辛苦了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47:00
紅明顯抱歉,站規的問題可以回答我了嗎?
作者: apjj (shadow77)   2015-09-25 14:47:00
推文還是有人想戰 只能說 何必呢?
作者: andy3020 (:+:One PEACE:+:)   2015-09-25 14:47:00
真心希望這個版不要再亂了,兩位版主真的做得很好耶...
作者: cheerevelyn   2015-09-25 14:48:00
改推
作者: kit514 (KIT)   2015-09-25 14:48:00
當時文章被質疑,經驗文馬上改創作再發,文章可以幫神佛評等級卻不准人轉靈學板。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5-09-25 14:48:00
辛苦了,你們倆好好休息,坐看下一波通靈王大戰吧
作者: hebeshaman (Hebe)   2015-09-25 14:48:00
那個丹峰才在討拍吧..還說被他老婆秀秀..飯吐出來了
作者: s870262 (范)   2015-09-25 14:48:00
推推~版主辛苦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5 14:49:00
沒有的板規拿來判 沒有的處罰拿來罰 叫作作得很好XD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15-09-25 14:49:00
葉王與他的好夥伴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50:00
老實說看過很多板主下台都是因為人治>法治
作者: jky823 (顆顆顆)   2015-09-25 14:50:00
我符合當次的選舉資格唷~~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51:00
但真的幾乎沒看過有人願意把板規修好的,都是一走了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1:00
你修阿 當初開了一堆文徵求意見 人哩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2:00
這篇就講的很清楚了,我唸法律的,民法破千條,刑法幾百條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2:00
誰有空去趕一本六法全書出來管版用了 有事嗎?
作者: chloe820502 (椰子ヾ(*′∀‵*)ノ)   2015-09-25 14:52:00
版主們其實作的很好,辛苦了,謝謝你們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5 14:52:00
如果這次是反對版主的版主上台 是否代表他要面對認同版主的版友呢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3:00
真的覺得太過份不會去罷免 喵der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5 14:53:00
如果這次是認同ga的版主上台 是否代表他要面對不認同ga的版友呢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4:53:00
shoray 可是具裁罰性質的處分總是需要謹慎阿,處罰法定
作者: Eleganse (艾勒更斯)   2015-09-25 14:53:00
我覺得一勞永逸的辦法是完全開放神棍條款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3:00
你覺得管一個板十幾條板規可以定到面面俱到依法行政?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4:00
刑法一堆都用解釋的啦…更別說行政裁罰更寬
作者: aeiouches (我是母音)   2015-09-25 14:54:00
推 沒桶就代表在不違規的情況下 炸彈還是愛看丹楓的文 互相配合就相安無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5 14:54:00
如果這次是所謂的中立版主上台 那會不會被兩邊搞到裡外不是人呢!
作者: Eleganse (艾勒更斯)   2015-09-25 14:54:00
沒有這條法律 那就不用解釋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54:00
人生在世是有多少事情能做到100分啦? 做不到就不做人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4:00
反正定時來個通靈王昭個信徒就又一次了 有差嗎?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5:00
3.8講說不能直接提供地點、人名…ETC供人問題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55:00
就更不用說,目前可能連50分都沒做到,談啥100分??
作者: justatyper (冬天的肥肚肚)   2015-09-25 14:55:00
炸彈和大娜娜辛苦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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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4:55:00
shoray 解釋和擴張不同吧。 超出構成要件以外解釋....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6:00
然後鑽個漏洞叫人去個板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4:56:00
基於處罰法定就是這樣啊... 慎刑、慎罰,惟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7:00
所以你開頭嗎 只批評林北膝蓋就打得出來惹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4:57:00
否則國家公權力壟罩總是法律人的戒慎恐懼不是嗎?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57:00
刑法有發生過,依照某條去罰,但處罰內容此條完全沒寫的?
作者: yung7767 (yung)   2015-09-25 14:57:00
推這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8:00
你以為以前一堆命令被釋憲打槍是為啥嗎?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4:58:00
罪刑法定,罪就是構成要件,刑也要明訂,沒有就不能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8:00
以前刑法強迫口交還不構成強姦咧…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4:59:00
因為性交定義阿,要性器接合,現在刑10修改阿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4:59:00
如果今天這個板的管理效力跟刑罰一樣再來跟我說罪疑唯輕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4:59:00
其實簡單來說就,沒法治觀念,甚麼都自己解釋自己幻想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4:59:00
要不要去查一下法規命令的由來Zz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00:00
罪刑法定哩 你是被拘束人身自由了? 六法只一刑法?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5:00:00
定罪刑法定?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0:00
警告,第一標籤作用,類似緩刑或者緩起訴類似,以及名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00:00
如果覺得自己都對的別人都錯的,文字規定對他們就無意義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1:00
名譽相關侵害,難道讓下次更容易落入水桶以及名譽侵害不算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01:00
算嗎 我笑了 名譽的條件很嚴刻的好嗎講難聽點他沒捏造事實汙涅致生損失你告的成?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25 15:02:00
有人一直說別人沒法治觀念,但是多數人的法律就只學到高中程度啊…最少我高中畢業就沒再碰,可以不要把專業知識當成常識嗎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5:03:00
我真的會笑死XD,警告=緩起訴,你要不要說板主身兼原告與法官有違司法中立原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03:00
如果你說不能po文算損失 ..去告壓 我等看笑話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03:00
建議之後板規一條就夠:一切由板主判定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3:00
我一直是這樣認為阿,好想寫批踢踢管理應該三權分立耶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04:00
沒法治觀念還要求版主有 哪招?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4:00
我還想被水桶起訴契約解釋原則之類的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5:04:00
板主主動作出違規裁決有違司法被動性?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5:05:00
那拜託你去寫,順便叫PTT收一收。連PTT不等於國家的大前提都搞不懂在那扯一堆 XXD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6:00
可是他是否真無公權力色彩,他可否可能夠公營造物我覺得很有討論空間,只要能拉成公營造物,是用公法原原則,基本上就很多介入空間了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15-09-25 15:07:00
版主提出的警告有捏造不實?
作者: carisbig (Gihamo)   2015-09-25 15:07:00
不錯了啦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7:00
即便無法 拉成公營造物,批踢踢上站規板規,是否平等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07:00
基本上最簡單的問題 你要維持一個司法需要多少資源?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8:00
締約,是否就可以打打看,但是現實中問題是你找不到批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08:00
所以來這裡說要比造(ry 部覺得很可笑嗎?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09:00
但要知道這邊唯一管理的事情是文章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09:00
值,用學術觀點來看其實很有趣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0:00
文章就是言論阿,言論國家要盡最大程度保障以追求真理,厚植民主法治(大法官釋字509)
作者: yiminghemi (y.m)   2015-09-25 15:11:00
推版主的認真辛苦,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真下台的話可惜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1:00
光一個行政機關的施行細則就打爆戰規了好嗎 刑法勒然後去翻一下程序法 光要檢驗程序你就會想哭了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15-09-25 15:11:00
就說言論和行為所概括的範圍差太多 不能理解嗎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1:00
那就想辦法把它厚植阿,批踢踢法務部不是一堆律師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5:11:00
所以你今天連大前提都還在腦補階段 就跑來無罪推定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2:00
這都還沒涉及你說的人民行為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2:00
都可以想辦法讓批踢踢連訴訟地位弄到告不成了這種對於批踢踢律師群不難吧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9-25 15:12:00
確實是不太喜歡你 不過這次你蠻雖的XD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4:00
..問題是有這些規定後 你要省定的人力哪生?那頂多算接了一次case而已有申訴到小組之上就知道 人根本死機態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5:00
給我接啊!!XDDD 可是我要先去登錄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5:00
以無償的方式不可能找到穩定的人力去維持你說的"法"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16:00
左一句法規不可能完美,右一句沒人力所以就都板主全權處理就好啦,結案xD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7:00
陳述事實 不然你來有種東西叫聯署 老實說每次都是依些信徒弄 版主就跑了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7:00
就說案子給我接阿,法律意見書我寫啊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18:00
全PTT幾百的板都一樣,有些板主下台有些沒有,所以囉...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8:00
不然C恰不人治嗎 還不是一堆膝蓋人士只能質疑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8:00
只是不知道不登陸台北可不可以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19:00
看是怎談合作阿XDDD 還有可不可以先幫我出登陸費我窮得沒登錄費,沒辦法接案QWQ
作者: haolish   2015-09-25 15:19:00
不能修到完善不代表就不修 這次的問題就是版規不夠完整 如果能加入站內信或其他相關聯繫方式 這樣也許就不會有如此大爭議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19:00
重點是出了爭議之後,一點點嘗試與溝通都沒有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19:00
你可以找那堆膝蓋質疑人士談壓 他們很渴望"法治"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5-09-25 15:20:00
唯一做的就是請辭+發表漂亮感言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20:00
來念書了,不喇低賽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21:00
唯一做的 你要不要看年初徵求板歸意見詢問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5:21:00
先把你的批踢踢公營造物理論建構好 然後受學說及實務見解接受先,再來討論刑法和版規的可比性好嗎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21:00
OK,這就當我博士論文。只要我有去念博班我一定寫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22:00
法檢非家 法院三審 站規公聽 鄉民公投 萬歲~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5 15:23:00
ptt主要也就發文交流討論的功能 是需要到多少法條 ?能跟複雜多變的社會相提並論?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格局不同 需要的法律數目當然也跟著不同 難道你當父母之後要管好一個家還需要幾千上百的家規嗎? 看你的回文內容 就知道你還是在硬凹 跟本不認為自己有錯 就是死不道歉 還有某樓那個自認唸法律的 法律唸成這樣 還來秀下限 真替你父母所繳的學費可惜 唸法律很厲害喔?我也是唸法律的啦 兩年前也通過司法四等特考啦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24:00
可是我修的叫通是耶Zz 比不上大大你要不要問問看一個小鄉公所被訴願要多少人力審核專業人士可以請教一下各種救濟程序需求人力嗎Zz還是你要免費諮詢服務 樓上不少人很樂見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9-25 15:27:00
rc60710 今年一試過了沒??快念書,律師要考了至少先拿到律師說自己法律系聲音比較大聲
作者: cherryiami (玫瑰色的妳)   2015-09-25 15:28:00
推~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09-25 15:34:00
卸任之前先把攤子收乾淨吧...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5 15:34:00
回a大 還沒往上考的準備 考上後只想放空了 囧
作者: wangsynnex   2015-09-25 15:36:00
你打這麼多字信徒看不懂啦 可惜了 信徒快出來選喔
作者: j53815102 (此子不可留)   2015-09-25 15:37:00
外人過來看熱鬧 某an秀下限看的蠻開心的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5 15:53:00
我之前文章底下的推文說了,有沒有利用在這版的人氣,來圖一己之利?請版友移到個版去是要?有的話,那請滾,可別等到像之前一堆神棍被爆出來,才覺得自己盲目的可笑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5:54:00
誰認定XD 我說沒有你咬我啊 自由心證? 幹版主胡亂j4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5 15:54:00
當年的神棍事件打了一堆人的臉,火辣辣的感覺還不錯嗎?呵呵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5-09-25 15:59:00
那些信徒根本沒差啊,被騙就是她們生下來的唯一目的左邊臉被打腫了當然要換右臉R,不然要幹嘛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15-09-25 15:59:00
反正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教訓就是學不會教訓
作者: hazerain (鵲子)   2015-09-25 16:04:00
真的不用擔心,就跟永遠都會有新的人來說萬一好作者都出走了沒文看怎麼辦,被騙的人也一樣都是一批批的來,不會少的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5-09-25 16:06:00
某種程度上marvel版應該是最難管理的板之一了,隨時都可能有難以收拾的情況發生,但卻誰都不會支持管理者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6:07:00
信眾vs酸酸 你今天要被誰炎上?
作者: ccclum   2015-09-25 16:08:00
我完全支持炸彈跟大那那,他們兩個是超級理性的管理者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5-09-25 16:08:00
政治相關的板至少還有兩方勢力,marvel發展成宗教就是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09-25 16:08:00
也不能說甚麼 ..老實說版主不在意也根本鬧不去聯署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5 16:12:00
當然囉,不然前陣子的友版寫手約炮事件,怎麼會那麼轟動呢,文筆好在這以文字為架構的系統上,可是如魚得水呢
作者: dameontree (Curry萌萌)   2015-09-25 16:16:00
我感應到某a每篇都噓 是信徒溺? 噁還是某g分身親友?
作者: ccclum   2015-09-25 16:17:00
是呀,可惜真的會理性思考的台灣人真的是少了,還是說
作者: Suckchi (乂大學也口以粉煞氣乂)   2015-09-25 16:28:00
法規是用來保護人的,但總有人卻要鑽規則的漏洞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5 16:36:00
阿不就好可憐 被鬥倒 是這樣喔
作者: zergtide   2015-09-25 16:44:00
辛苦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09-25 16:50:00
辛苦了QQ
作者: richardone (李茶)   2015-09-25 17:00:00
辛苦了!推版主付出努力,雖然怎麼做都無法讓所有人滿意,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用心過,大家也看得出來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5-09-25 17:03:00
辛苦了
作者: dameontree (Curry萌萌)   2015-09-25 17:11:00
還是推兩位版工辛苦了
作者: AndyLiouyy (我是白海豚 我會轉彎^^ )   2015-09-25 17:20:00
修板規啊 沒明文規定是想幹嘛啦 那我隨便都可以擴大解釋到天邊海角啊 給點腦行不
作者: StevoWu (遁地神探)   2015-09-25 17:20:00
推辛苦了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15-09-25 17:26:00
辛苦了 噓神棍
作者: kxk8059 (皇)   2015-09-25 17:32:00
喜歡版主們+1
作者: praymoon (祈月)   2015-09-25 17:50:00
嗚嗚 別走><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5-09-25 17:56:00
為何搞得像委屈被迫下台? 我其實只想問為何不是毫不猶豫的按版規走水桶跟刪文,而是給警告? 那版規是規定來幹嘛的?
作者: gobidesert (N2過關~~)   2015-09-25 18:19:00
辛苦了
作者: rrrz (RRRz-銘)   2015-09-25 18:28:00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9-25 18:42:00
推認真的炸彈
作者: qwe1290 (田)   2015-09-25 18:48:00
推 版友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作者: shoray (no)   2015-09-25 19:10:00
司特四的在那邊嗆人家浪費父母錢xd,真不好意思,我完全沒打算考國考的想法,只是目前唸法律系博班而已。不過我覺得一個司特四的嗆人浪費父母錢超好笑 LOL在討論誰浪費父母錢的時候有沒有興趣貼一下所得?看看誰比較浪費父母錢…,真是小朋友。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09-25 20:44:00
辛苦了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9-25 21:04:00
辛苦了,這次事件鬧成這樣真的很莫名其妙
作者: saranoki   2015-09-25 22:37: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09-26 00:04:00
我屬於不愛看的 其實愛看的人去soul版看看就知道了…XD
作者: daidai (腳踏實地)   2015-09-26 00:04:00
辛苦了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09-26 00:05:00
如果愛在marvel看這類文章卻不接受soul版 問題出在哪?X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6 00:26:00
soul板沒叫大家別熬夜的關係吧?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5-09-26 01:42:00
鬧得有夠莫名
作者: mupanda (人間蒸發是我的強項)   2015-09-26 01:50:00
覺得兩位版主不錯啊,辛苦了,好好休息吧!
作者: Traume (促咪)   2015-09-26 01:58:00
板主真的辛苦了,覺得這次真的…自從丹楓那篇分辨魔道的文章後,我再不看了
作者: graydream   2015-09-26 02:08:00
你選上以來一直沒有太喜歡版風,但覺得也並不是只有版主造成的,只能說時代在變,就好聚好散吧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5-09-26 02:38:00
推 解釋的很明確
作者: colan   2015-09-26 04:20:00
這個解釋能理解推, 辛苦了
作者: coldfeeling (coldfeeling)   2015-09-26 04:53:00
辛苦了~覺得局面走到這樣有點遺憾...
作者: d8668514260 (4260)   2015-09-26 08:57:00
抗壓能力還真高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5-09-26 18:18:00
作者: segabandai (where's my id?)   2015-09-26 18:29:00
下台了還要繼續酸 拜託那些酸的來當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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