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無為而治 只管廣告文跟刻意謾罵還有刻意討戰
我不會每篇文都看 會弄一個置底檢舉
2.每週可以管理看板的時間。
晚上08:00~10:00
3.對於以後管版的方向
我沒有超能力 分不出真偽通靈王
創作跟經驗文 沒啥感覺 只要故事好看就好
對於神棍 到時候如果被騙是自己問題
沒有理由要別人幫你錯誤的決定做背書或者給你有責怪的理由
(不過通常都是這樣的人才會尋求心靈上的寄託又不想負責任)
自己的決定自己負責 不要想著讓別人來幫你過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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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人間法庭都可能誤判了
那我們沒有辦法規定的靈學要怎樣判決
我倒是想問問看覺得有辦法判決的人要怎樣判定
一個連有沒有辦法證明是否存在的東西
要怎樣去判定?
作者:
Rexmb 2015-09-28 10:09:00推一個
作者:
ceansin (stella)
2015-09-28 10:20:00推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09-28 10:21:00推,板主又不是宗教法庭
作者: u424008 2015-09-28 10:35:00
讚
作者: sparkledream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9-28 10:39:00
Good
作者:
F0314 2015-09-28 11:00:00我覺得要定版主免責條款 要是有人被騙財騙色不能怪給版主說都是版主沒事先阻擋才造成他被騙
作者: kung7330 2015-09-28 11:28:00
推,marvel經驗或創作該誰判定,太多自以為的正義糾察隊
推 找不出標準就別綁手綁腳了 PTT只是平台不是道德勝地
作者:
ccclum 2015-09-28 11:45:00嗯嗯,我也推,COOL喔簡單又有效。
大推 那些人的文章當小說看不就好了=口= 自己會信是自己的問題 憑什麼要大家一起相陪葬???
臺灣人只會怪東怪西!!如果因為這樣傷害到 哪也只是臺灣人不夠成熟 有幾個版關幾個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邊)
2015-09-28 12:27:00感恩上人,讚嘆上人
作者:
saree (眼睛的溫度)
2015-09-28 12:32:00推,希望換完版主後趕快恢復平靜
作者: mincis (王佳) 2015-09-28 12:33:00
有點困惑這個版現在的定位是怎樣,當小說看被說信徒可是寫反諷文的卻被一些人追捧,所以這個版現在是...?噓的人只會在這裡噓,卻也不去妙禪信徒面前噓XD真的是擔心有版友被騙,還是為噓而噓,自己心知肚明
作者: leokind (打字超慢的啦) 2015-09-28 12:40:00
推你這篇
作者:
jenny14 (jenny14)
2015-09-28 12:48:00我不懂為什麼要因為保護笨蛋而犧牲我們看文章的權利
作者:
hikki52 (Wer)
2015-09-28 12:49:00推
作者:
jenny14 (jenny14)
2015-09-28 12:51:00若真有笨蛋被神棍騙財騙色也是他個人問題,幹嘛保護笨蛋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8 12:56:00
沒有辦法判定就應該把分類拿掉, 而不是去怪誤信經驗文的人.今天版上就是經驗為真, 創作為假. 要罵被騙的受害者笨蛋,不如先檢討分類有無誤導之嫌. 人不是神, 你我皆有可能誤判.
作者:
yanjune (寶貝碳)
2015-09-28 13:18:00推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8 13:18:00有些文章像唬爛狐那種 你還能誤判是真 我真覺得你是神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8 13:23:00
難道平淡故事就一定為真嗎? 如果經驗都要當小說看, 那留此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8 13:24:00
分類何用? 掛羊頭賣狗肉? 不如直接廢去也罷.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8 13:27:00唬爛狐就本版首任不可質疑通靈王 出現時間點約在04~05年歷屆通靈王我最度濫的一個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8 13:32:00都不管神棍出現的可能的話 哪天MARVEL板就跟著陪葬了版主至少要讓神棍在私底下騙 而不是公然在板上騙也不管吧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8 13:35:00沒了吧 之前有去看過 他的事蹟好像都消失了
其實有文章看就好的想法,可能會想以前版上的孫悟空或小叮噹大神重現江湖,不過大家喜歡看的話這部份就變的只是小問題了
其實置底可以放版規討論區,平常有問題就直接討論累積太多再一次倒出來,實在太傷元氣了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8 13:39:00世間神棍何其多 但原則至少要讓其別利用MARVEL版來招信徒不然誰沒事要管其他人有沒有被騙呢
那只要有人覺得太唬爛了,就在置底善意提醒一下?這樣可以避免去作者文章質疑的尷尬跟壓力吧版主再每週定期公告累積前三名"唬爛"票的文章有人喜歡有人覺得唬爛有神棍嫌疑,兩者聲音都讓它們同時被呈現,剩下的是讀者自己的選擇讀者沒有義務照單全收,需要一個自由空間自由質疑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8 13:45:00孫悟空廢了唬爛狐的不可質疑條款那次真的超愉快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8 13:46:00[新聞]驚爆 網路神棍利用PTT詐騙取財 ←若是類似新聞出現那MARVEL版就步入當初黑特版的後塵
...潛水那麼久,我對唬爛狐跟孫悟空沒印象...前世電影院還是什麼寵物溝通不就上過新聞?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8 13:52:00那些新聞又沒燒到PTT 自然不用怕被關版
其實有提到Ptt,只是這種事情再怎麼燒都是小事,畢竟受害者都很零星(攤手)
可是全面扼止很容易被反彈,不如調整成三不五時提醒?而且我覺得很奇怪,不管是對版規版主還是作者,平常大家都不太發表意見,一發表就是一大堆就會有種,啊靠,那平常是不會講,的感覺如果沒有辦法時時刻刻掌握民意,管理者會很艱難作者也不會知道自己哪些行為其實是犯眾怒簡單來說是有效率+有效益的雙向溝通平台吧
就不要鬧到社會新聞三不五時提醒才真的是挖坑給自己跳..
作者: susuiris (劍龍永遠是王道) 2015-09-28 14:18:00
推你,每個人都要我自己負責寫錯,是為自己負責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5-09-28 14:24:00推 純看故事
作者: vaccination (question mark) 2015-09-28 14:45:00
電視名嘴、名分析師每天都在畫虎攔 誰去封了他們的
作者: Southside 2015-09-28 14:46:00
推
作者: vaccination (question mark) 2015-09-28 14:46:00
嘴來保護無知的鄉民們吧!
作者: fffrien 2015-09-28 14:52:00
推
本來板上不同立場就是互相維持一層平衡。不要高調的弄問事或幫人看照片,多數不信的人也因為不想吵所以不去開炮質疑,沒人想沒事一身腥。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8 14:55:00
就決定投你了啦!
要話唬爛是他的事 單純經驗文就算唬爛個人也感覺沒差可是如果像GA說自己可以通靈問事要人家去個板問他我覺得這樣就不妥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8 15:14:00
先把Marvel改成18禁看板, 再要求每個人為自己負責較妥當.
我覺得是要隨時理解民情說,不論是作者或版主否則混淆了民意跟個案,累積一久又是開戰18禁看版有差嗎......
其實這個版上一直都沒有要幫忙分辨神棍的意思啊..那些版規只是為了避免雙方主動接觸,而不是幫忙認定誰是神棍,神棍哪可能靠版主來認證啦XD當然要全面開放,後果自負也是一種選擇,看版主想要哪種版風,但這都跟神不神棍沒啥關係
作者: laina (coco) 2015-09-28 15:32:00
無為而治之下板上文章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既然板眾皆要具備判斷力為自己負責, 自然需要年齡限制. 雖然必定有人謊稱年齡, 但此程序最好不要省略.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8 15:35:00不用分辨誰是神棍 而是要阻止神棍在版上公然招信徒的可能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8 15:37:00神棍私底下想怎麼做我都沒意見 別在版上就好至於你提到生命會自己找出來 但別忘了你在選MARVEL版版主*找出路 讓MARVEL能好好存活應該不會太過分才對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8 16:23:00
也不能完全不管而讓有心人士進駐 還是要把關吧難道真的不怕不肖人士 要睜一眼閉一眼 因為怕事情一發不可收拾~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09-28 16:53:00
嗯,改為有年齡限制後,才能讓大家為自己負責不管怎麼說,版規被人鑽了漏洞,出事後喜歡亂怪人的一樣會說是版主的責任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8 17:08:00
補推推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8 19:05:00推3
作者: entaroedun (絲路上的手機) 2015-09-29 00:21:00
推
作者: gazebbo (哩咕) 2015-09-29 00:39:00
推 言論自由
作者: fffrien 2015-09-29 01:09:00
推
作者: elapseregret (不知何往) 2015-09-29 13:00:00
推!!
作者: freedomZ (第二正義) 2015-10-01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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