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問各位候選人,政見中神棍相關事宜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09-28 18:12:03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1.怎麼認定誰是神棍(除了最後一位說要直接問濟公的外,都沒說到標準)
先講一下我對於神棍的定義
只要打著通靈、神通、守護靈、小鬼、占卜等超自然方式的招牌
來謀取不正當利益, 此不正當利益可為金錢、商品、肉體關係
所以如果有版友在經驗文中說自己有通靈能力, 這是可被允許的
但是如果被檢舉為神棍(要求或是已獲得不當利益), 且有實際證據(如錄音、文字紀錄等)
或是違反版規8-3、8-4, 而被版主群認定是在幫自己打廣告, 有藉PTT營利之嫌疑
這時候我就會出動筊杯, 親自詢問濟公活佛 : 請問某某ID是否真為通靈人?
如果沒有擲出三個聖筊, 就直接永久水桶, 擲筊杯的過程會錄影並放在網路上
(是否要實況, 因為我沒有實況過, 技術問題尚待研究)
當然, 這樣的做法還要有以下配套
1.) 同意被害版友在版面上公開神棍ID、被騙的經過、提出的證據
但是不可公佈神棍嫌疑人的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 違者警告一隻
2.) 如果檢舉人提出的證據有爭議, 一樣用擲筊杯判定證據是否為真
3.) 神棍嫌疑人可以自力救濟, 想一套方式來驗證自己的通靈能力
經過版主認可, 並在規定期間內證明自己真有超自然能力即可不受罰
4.) 版規8-3、8-4的漏洞必須改, 任何形式的宣傳 (包括且不限於以下形式)
像個版、網站、通訊軟體帳號、電話、地址、簽名檔、名字、徵站內信, 都違反版規
違反版規就是擲筊, 三聖筊決定會不會被永久水桶
PS : 有版友問過我 : 你有什麼權力可以用擲筊決定人該不該進水桶?
我的看法很簡單, 如果你會去相信某些人有通靈能力
那也請相信我有靠擲筊判斷人是不是神棍的通靈能力
真的不能接受的話, 請不要選我
PS2 : 如果有人被檢舉, 請不要跟我說你想不出辦法驗證
辦法是人想的, 真的想不出來就乖乖接受擲筊測試
PS3 : 針對"只有"陰陽眼又不知道怎麼自力救濟的通靈人士,
你可以參考一下我想到的驗證方法 - 靈界偵探召集計畫
A.) 自己選一個長久沒有破案的懸案, 像是花蓮五子命案、彭婉如命案
B.) 運用陰陽眼能力跟懸案被害者聯絡, 找出警方跟社會大眾都不知道的關鍵證據
C.) 將關鍵證據提供給警方破案, 並在記者面前露出你最燦爛的笑容說 :
"我的PTT ID是, 肥宅你還未夠班啊, 桀桀桀桀"
D.) 版主將不會提供辦案過程中的食宿交通費用
不過濟公跟我說此對維護社會秩序有莫大功德, 請通靈人士踴躍行善
E.) 若因辦案過程花費太多時間, 已被肥宅判定永久水桶
破案後肥宅願意坦承修為不夠, 解除你的永久水桶
F.) 如懸案被害者的家屬要包紅包給你, 不算違反神棍條款
G.) 即使你是靈界偵探, 還是不可在版上徵求案件委託人或是收弟子教授靈丸等特殊技能
H.) 強者的宿命就是戰, 請各位通靈人幫忙踴躍破案
我如果選上版主會在此宣布第一屆PTT通靈王大賽正式召開
: 2.針對ID 名子 名片檔 簽名檔來明示暗示的人管不管?怎麼管?
ID : 不管
名字 (暱稱?) : 管
名片檔 : 內容我不管, 但不可宣傳自己的名片檔
簽名檔 : 管
管的方式 : Follow 8-3、8-4, 判定觸犯8-3、8-4, 一樣用擲筊決定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8 18:13:00
XDDDD
作者: u424008   2015-09-28 18:14:00
這樣版主責任太大了,應當責由相關機關辦理,就是報警。只要針對創造和經驗控管就可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09-28 18:15:00
這些都太弱了,尹清楓命案麻煩來一下
作者: kodato (無非)   2015-09-28 18:16:00
魔族大隔世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8 18:1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8 18:20:00
那如果是宣傳可以到個人版面問事呢?怎麼分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09-28 18:20:00
配套第4點, 算觸犯版規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09-28 18:21:00
世界上根本沒有通靈的存在,拎北有一個方法可以證明而且是實際用來戳破過兩三個人的
作者: u424008   2015-09-28 18:23:00
自己應當先選擇正常管道解決問題的,以及像我遇到說要開刀的醫院,就再多看一間,以裨利確定病灶,以幫助自己判斷後續處理方案。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8 18:23:00
突然覺得你的方法挺不錯XDD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09-28 18:24:00
還有甚麼養小鬼更好笑,全宇宙都不存在養小鬼這鳥東西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9-28 18:24:00
請問神,我今天穿甚麼顏色的內褲呢? (擲杯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09-28 18:25:00
都是斂財的詐術,只有錢是真的其他都假的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5-09-28 18:31:00
靈界偵探召集計劃什麼啦XDDDD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28 18:36:00
沒有牡丹誰要當什麼靈界偵探 XD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8 18:56:00
不好意思...妳上面寫得是 不正當利益 那如果有人謀取的是正當利益?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5-09-28 19:01:00
哈哈哈 那麼我要大聲說不會選你
作者: goj908033 (從天而降的葉子)   2015-09-28 19:06:00
樓樓上,什麼是正當利益呢?捐出去?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9-28 19:12:00
正當利益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treacle   2015-09-28 19:27:00
XD 好像被你說服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8 19:30:00
其實正當利益就是信徒自願,這旁人也沒法可管最好的例子就是某紫衣團體這樣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9-28 19:38:00
不會選+1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28 21:26:00
很好玩,列入圈選名單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09-29 05:16:00
但小璇子沒有謀求利益,只是騙人,這種就沒有關係對吧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9-29 09:44:00
騙到了滿足感也是騙阿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09-29 13:36:00
自願就不算不正當利益啦, 會說不正當都是有人覺得自己被騙才會說是不正當利益沒有謀求利益就沒關係, 但是宣傳自己, 有可能要營利的嫌疑, 就用違反8-3 8-4處理
作者: shayne5626 (大甲黑龍波)   2015-09-29 17:37:00
加油
作者: StevoWu (遁地神探)   2015-09-30 13:27:00
謀求名聲呢?算利益嗎?
作者: gn00291010 (居恩)   2015-10-01 01:46:00
肥宅你還未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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