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問各位候選人,政見中神棍相關事宜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8 20:59:24
大家好,我是史蓋
因為在推文內被東插一句西戳一行的,
講得不清不楚,
所以我乾脆回文好了,
順便連上面evaras那篇文的問題一起回一回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以下是有參選的板主,關於神棍的管理
: (都是直接拉政見,有漏或要補充請告知)
: 我想請問一下,除了二位沒有針對神棍管制外,其他都有專門提到
: 但是,想請問一下幾個問題,
: 1.怎麼認定誰是神棍(除了最後一位說要直接問濟公的外,都沒說到標準)
不認定。
我一直想避開神棍這兩個字,
畢竟這是頗嚴重的指控..
所以要通靈就去通,
要請神就去請,
但是增修板規,
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問事、諮詢、求籤占卜解夢等可能涉及個人利益的行為,
還有盡能嚴謹的禁止各種形式的廣告,
就如同我的政見1-1、1-2所述。
: 2.針對ID 名子 名片檔 簽名檔來明示暗示的人管不管?怎麼管?
名片檔、簽名檔的內容問題我曾經在別篇文章詢問過小組長,
他說這屬於板主權責,
因此我會把他視為在現行板規的文章基本規範內,
按照所觸犯的板規去處理,
當然現行板規需要增修,
這又回到我的政見1-1、1-2。
ID與名字,這就有點尷尬,但是這的確是規避違規的好方法,
因此假如我當選後,
我會與另一位板主討論ID與名字的明示暗示要不要加入板規,
我是傾向要管啦,
只是怕相關規定會不會觸犯到站規之類的,
所以還要討論。
再來大概回答一下evaras那篇文整理的各種案例:
1、經驗文寫的鉅細靡遺,
內容出現作者本人的感應、靈通、陰陽眼、天兵天將、鬼神妖魔等
並且作者本人還可以詳盡的回答板友問題
→ 引起了假經驗文的爭議,板上開始吵架,該如何處理
Ans:板友可針對文章內容做討論,作者本人可針對文章內容做回答,
推文內不管,回文則受現行板規1-2、1-3、1-4與系列文規範,
但不管是推文或回文皆需遵守現行板規8-3、8-4,
還有我前面一直強調的我的政見1-1、1-2:
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問事、諮詢、求籤占卜解夢等可能涉及個人利益的行為,
還有盡能嚴謹的禁止各種形式的廣告。
舉個簡單的例子,
板友可以問作者是怎麼看到天兵天將的、他們長甚麼樣、你憑甚麼證明他們存在,
作者可以針對板友的上述問題回答;
但是不准問:你可不可以請那些天兵天將幫我開光開眼開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也不准問可不可以請那些天兵天將幫我修網路恢復供電。
2、創作文寫的偏向經驗文,
內容同樣出現作者本人的感應、靈通、陰陽眼、天兵天將、鬼神妖魔等
並且作者本人還可以詳盡的回答板友問題
→ 引起了利用創作文規避經驗文規定的爭議,板上開始吵架,該如何處理
(例如小璇子爭議)
Ans:回答同第一個問題的回答。
3、狀況同1與2、但是作者並非在板上文章或推文內回答板友問題
而是利用其他管道,個板或站內信等與其他板友交流
→ 引起不當交流的爭議,板上開始吵架,該如何處理
(例如此次丹楓爭議)
Ans:依現行板規8-3、還有我的政見1-1、1-2,
一併禁止任何在文章及推文中,主動或被動,
引導至個板、粉絲專頁等地洽詢的情事。
當然也禁止公開宣傳私人宮廟、問事處或算命攤、
相關團體及通靈問事相關個板的詳細資訊與聯絡方式。
4、經驗文或是創作文造成了科學、醫學或是等已知通俗學知的牴觸
→ 引起其他板友質疑或讓人誤解造成問題,板上開始吵架,該如何處理
(例如外星細菌之爭議)
Ans:我的想法大致上同第一個問題的回答,
但是打到這邊我突然想到,
會不會有人用換標題的方式來規避質疑文的規範..
這我現在只有想到文章討論的問題若與爭議文幾近雷同,
也一併納入質疑文與系列文規範..
不過好像有點問題,還需要再討論
靠杯我幹麻現在就開始抓漏洞..
5、有人PO個圖片或照片等,
就有一些板友開始喊,這照片讓人不舒服,建議刪掉
這圖恐有一些問題,哪邊哪邊很嚴重
→ 推文開始通靈王大戰,開始吵架,該如何處理
(去看看靈異照片文章底下推文,一定會有人開始不舒服說這照片要刪掉)
Ans:反正不要透露照片詳細地點...
這隨便啦=.=
6、確認或是疑似有病的板友發文
→ 板友對作者病情與文章產生爭議,板上開始吵架,該如何處理
(滿久以前一位板友疑似精神問題而發出許多內容有marvel但邏輯不合的系列文,
該作者文章有說自己有精神問題,
並於幾年後似乎治療結束,回到板上要求刪除以前自己的所有文章,
但也造成一次爭議與板面吵架事件就是了。)
Ans:同第一個問題回答,
刪除文章部分應該是由作者自己刪,板主不介入吧(?
7、其他重大爭議事件 (煩請其他板友幫忙提供)
Ans:哪來這麼多蠢事,雖然上述幾乎每件事我都有跟到..
我開始有一點後悔了..外面風雨好大嗚嗚
總之大概是這樣,
我的理念一直都是全面禁止公開的問事、提供管道與宣傳,
當然要訂得詳細一點還是一個大綱直接概括,這還需要討論,
但是板主能做的也只有盡可能的在第一線過濾這些管道與事情,
檯面下要怎麼弄真的管不著..
畢竟人的聰明才智有其極限,腦殘則無。
公開能管的都管了,還要自己去檯面下傻傻的給人拐那只能怪自己...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28 21:08:00
認真,推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9-28 21:10:00
ID、名子和名片不是群組以下的權責,目前來說無法限制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8 21:15:00
作者: sunny0731 (慢!幸福就不會擦肩而過)   2015-09-28 21:24:00
總算看到一個(正常)的候選人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8 21:34:00
決定投你1票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9-28 21:41:00
認同 不過貼照片應該禁血腥殘忍照片
作者: komorimomoww (大願 世界宗教本是一家)   2015-09-28 21:50:00
讚 沒有受害者就不會有舉發者 的道理嗎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8 22:06:00
禁血腥殘忍照片這點現行板規就有規範了
作者: sony168 (俠女)   2015-09-28 22:10:00
7樓是釋迦青陽弟子快拜
作者: AC82853190 (神經病)   2015-09-28 22:26:00
那假如經驗或創作文被踢爆是假的 不就水桶 可是創作又是創作 那會水桶嗎?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8 22:39:00
創作就是創作阿,創作在認知中就是假的東西,只要不在文章或推文中觸犯問事的板規,那沒理由水桶他
作者: mollia (茉莉芽)   2015-09-28 22:40:00
有寫踢爆就水桶?不是寫問事、諮詢、謀私利水桶。ac看到了我沒看到的?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8 22:48:00
對阿 沒有說踢爆就水桶或許可以用8-4或12-3來判啦,不過這應該需要板主討論以免變成擴大解釋而且如我政見所說,經驗文是真是假,這應該由板友討論來
作者: AC82853190 (神經病)   2015-09-28 22:51:00
哦 抱歉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8 22:52:00
公評,應該不太算是板主權責
作者: hazerain (鵲子)   2015-09-28 23:22:00
推 私以為ID暱稱等,受站規限制而管不到就算了,畢竟本來就只是降低風險而不可能完全杜絕,盡力而為就好
作者: daidai (腳踏實地)   2015-09-28 23:35:00
作者: graydream   2015-09-28 23:42:00
你好正常 推
作者: npiemi (愛在瘟疫蔓延時...)   2015-09-28 23:42:00
推,希望版規可以越修越好
作者: gobidesert (N2過關~~)   2015-09-28 23:42:00
認真推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8 23:54:00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9-29 00:13:00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9 00:13:00
作者: WBJAA (doubleA)   2015-09-29 00:47:00
想請問:借用別篇minystar板友的推文當有人擅自稱人神棍,或以暗諷、明示暗示作者神棍時,如何處理?謝謝
作者: miyamino (みやこ)   2015-09-29 00:52:00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9 01:25:00
我是還沒看到有單純經驗文 沒有宣傳可以通靈問事 被說是神棍的啦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29 01:28:00
其實某方面全開放也不錯,可以看到孫悟空文跟小叮噹文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9 01:37:00
如果文內沒有宣傳可以通靈問事卻被明示暗示為神棍,我覺得可用現行板規11-1來判,但這只是我的看法,還需討論..
作者: kotamario (Kota)   2015-09-29 03:13:00
認真推!
作者: Barcode5566 (|I|1I|l1I1lI|IIl1l|I)   2015-09-29 03:35:00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5-09-29 04:10:00
作者: FLYLSG   2015-09-29 11:22:00
推 這才是解決問題應有的態度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9-29 11:51:00
推,很詳細
作者: evol224466 (天降飛來一瞥)   2015-09-29 11:55:00
終於有正常人了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9-29 15:51:00
推政見 不要問、不要說、一切盡在不言中......問個屁啊!!
作者: zergtide   2015-09-29 16:02:00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30 00:30:00
我推你!人有言論自由,說自己是上帝還是撒旦都可以,但不能幫別人顯神通!!再請問,對於明顯是嘲諷文,反串文,鬧板文,因為經驗分類的定義下,你會怎麼處理?例如前面什麼大弟子的文,每觸犯版規就沒關係嗎?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9-30 01:00:00
看到大弟子,再去敲碗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30 01:15:00
我的想法..以現行板規9與11去與其他板主討論後再判定但是我會傾向先明定鬧板定義與罰則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09-30 14:01:00
你好正常,就決定投你了
作者: linda1026 (橘)   2015-09-30 15:35:00
淚推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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