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暱稱》Drbigbird (大鳥博士) 《經濟狀況》清寒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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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保障言論自由 嚴懲違法亂紀
言論自由還是有一定的範圍
這條線不能踰越最低的道德標準也就是法律
當然我非法官不能裁判是否違法
但依客觀情形認定若有違法的可能
此時我就會介入插手
2.每週可以管理看板的時間。
每日 (除2300-0900外) 皆可管版。
3.對於以後管版的方向
1. 修改板規8-3, 違反此條者 文章退文,永久水桶。
新聞上許多被神棍拐騙錢財案例層出不窮
每個人都有慌亂害怕低潮的時候
受騙並不是自己出了問題
而是不肖之人利用自己最脆弱的時候來作奸犯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必嚴懲
2. 不定期舉辦優質好文創作大賽
優勝者,發p幣以茲鼓勵。
有關下列問題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09-29 13:14:00如依一般社會經驗足可認知其所言並非合於常理 這點有問題 所謂的常理 大家定義不一樣喔 要不要確實詳述?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09-29 13:22:00你的常理跟我的常理跟作者的常理可能不一樣耶XD
光常理這件事,就不可能用版規來解釋了因為只要有人解讀出不同意思,就表示這版規不適用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09-29 13:32:00只好擲筊了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9 13:45:00推亂世重典,永桶+劣退我喜歡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9-29 14:09:00老實說 又些事情的底線還是由幹部自由心證會比較適當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29 14:20:00你這樣小心步上炸彈跟大娜娜的後塵,申訴小組長會判你敗哦
作者: gf833910 2015-09-29 15:45:00
偏人治的話出問題版主會被針對的更嚴重……
又亂扣帽子了,人氣高的這麼多我只針對他要幹嘛Zzz還眼紅勒?我只覺得有夠莫名其妙
作者: gf833910 2015-09-29 16:37:00
啥?不是我說的,是在一開始的相關文章推文看到的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09-29 16:56:00我覺得你搜尋ㄧ下神棍的新聞 以及板上歷年爭議你的定義還不夠嚴謹 ㄧ樣會歷史重演
作者:
ARUSHI (努沙)
2015-09-30 02:02:00還是靠版規的清楚明文,來儘量降低人為詮釋的空間,比較可以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