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增修說明與一點提醒&1011板規漏字修正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10 23:08:44
板規在2015.10.10增修囉~
除了修正舊有板規外,
也新增了兩位板主討論一致決定要納入管理的東西。
修改板規6-4、8-3、8-4、10-2、10-4、11-1、11-4、12-2
新增板規17、板規18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板主管太多、管太嚴、管太細,
但因為日前風波造成板面紛擾不斷,
甚至出現有人藉此鑽板規漏洞的情事,
因此增修這些板規實為必要之舉。
板主其實也想什麼都不管,因為這樣樂得輕鬆,
但是基於維持板面乾淨與最大限度保護板友不受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侵害,
於是禁東禁西,落得管太多的臭名,
但這是板主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也是我們參與板主選舉的初衷,
所以...希望各位板友能夠多多配合Q口Q
對了還有,
不要再隨便指稱誰誰誰為神棍啦~
神棍這詞已經是明顯貶抑詞,
新板規上路後繼續指稱誰誰誰是神棍將會違反板規,
因此指稱別人請用含蓄一點的詞語代稱,例如"具神通能力嫌疑者"之類的,
這樣子就美觀又大方啦~~
如果沒有指明特定對象的話,神棍這詞倒還是可以用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0 23:14:00
我好想看擲筊文 ~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5-10-10 23:16:00
擲筊要在行天宮還是龍山寺~記得錄影喔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0 23:18:00
想請問板規前兩句 符合Marvel意之文可發 發於看板之文須符合 Marvel ←(原文請看板規) 這兩句意思差別在哪(??還是因為重要的事要講兩次(?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10-10 23:24:00
板主有權限可以刪除文章內的推噓嗎?板規多處說要刪除推噓,但板主有修改使用者PO文內容的權限嗎?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0 23:30:00
有涉及交易、隱私洩漏部分板主得刪除推文。 ←別板板龜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10-10 23:33:00
版主加油呀~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0 23:38:00
期待擲筊直播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0 23:47:00
To DRIariel 第一句是說所有Marvel的文章都可以PO
作者: Cynosury (指引)   2015-10-10 23:47:00
版主加油~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0 23:48:00
b板主 個人覺得那就改成沒Marvel點的文章會被板規9懲罰不然 這也是個漏洞 像有些討論的回文就純理論 不太馬佛希望未來板規一些較抽象的地方 能改的地方盡量改具體點不然碰上一個愛玩文字遊戲的 板主們又被獻祭了..冏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0 23:52:00
那跟原文有關的回文,例如可能是科普或史實,是否也受限marvel?或是單一作者一篇為限由板主判定適合否?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0 23:53:00
我是說直接把板規前面那句改成跟板規9連結 那有討論空間但原來這種寫法 不說明我是看不出來是在講沒板規9..xd"而且會讓人感覺為什麼有的文有罰 有的文沒有罰如果講明是板規9來判 那板主對板上文章就有裁量的空間*看不出來是在講板規9 (更正
作者: wkwtb (....)   2015-10-10 23:58:00
8.3 作者不可,但版友可以於推文徵求站內信?然後揪團文先寫明版主可以發起版聚,版聚文只能由版主發且不受揪團聞知限制..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1 00:00:00
8-3禁止任何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
作者: wkwtb (....)   2015-10-11 00:00:00
很機車,但是上一任版主就是在這種吹毛求疵的地方被搞的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1 00:01:00
為什麼我一直感覺「其」前面有少字??還是該用「其它」??
作者: wkwtb (....)   2015-10-11 00:02:00
建議8-3 直接:「任何人於本版文章及推文中」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1 00:02:00
我之前是建議這條抓出去新列會比較好 補述感覺越來越洞*越來越多洞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1 00:07:00
To vicious666, 如果是用科普 史實來質疑, 屬質疑文受板規1-3 1-4保護. 如果不是質疑, 只是討論跟文章相關但無Marvel點的知識, 我覺得開放這類文章不妥舉例來說, 如果有人寫了一篇跟哪吒有關的文章, 結果另外一名板友以哪吒出現在西遊記裡為名義, 寫了一篇四大奇書的詳細介紹, 但全無Marvel點, 這樣看板會充斥太多跟Marvel無關的文章了, 因此我認為不妥TO 其它的板友, 你們的建議我看到了, 容我與Skyjazz討論一下. 但不一定會依照建議做更改. 我相信每個人心裡面都會有一份"自認最好"的版本, 同理, 板主們很難制定一份所有人都滿意的板規, 不過我們會努力修一份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板規出來, 多謝各位建議.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1 00:17:00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11 00:19:00
板主 你仔細看一下8-3 它是不是沒有 違規主體?如果沒主體 有網站就要罰 那很多文就要再見了(?建議把8-4的廣告拿掉 將8-3用廣告嫌疑來作判決標準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11 00:25:00
阿啦,是我漏字了...我可以修完板規後直接在這篇公告修正,不另發公告嗎QAQ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1 00:32:00
可以啊,方便就好啦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1 00:40:00
最後這串也太長了吧XDDD
作者: milddawn (麥)   2015-10-11 01:02:00
真的有擲筊條款XDDDD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10-11 01:10:00
推認真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10-11 01:38:00
推努力討論修正版規的版主們,這樣吹毛求疵的條例很好,保障作者及版友,辛苦了,推。
作者: funkD (放可)   2015-10-11 02:10:00
那通靈王能用嗎?
作者: asteroidR (B612隔壁)   2015-10-11 02:43:00
建議把「其它」統一改成「其他」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15-10-11 13:28:00
擲筊XDDD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5-10-11 15:23:00
紅明顯 板主有刪除推噓文的權限無誤
作者: andrew1357 (andrew1357)   2015-10-11 16:15:00
這樣害我好期待真的有神棍出現喔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1 22:30:00
只要沒有負面貶抑意涵, 都可以使用, 通靈王我覺得沒問題; 或是用"我懷疑你真的有通靈能力"之類的敘述也沒問題. 神棍之類的貶抑詞就麻煩不要用了, 除了違反板規之外, 有板友提醒我用神棍一詞, 可能會被告毀謗或是公然侮辱, 所以大家的遣詞用語還是注意些吧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10-12 01:29:00
貶抑"意函"很難界定吧? 例如"信徒""護衛軍"等,應該是詞的釋義才算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10-12 13:46:00
所以只是騙人,不騙錢就沒關係了?以小璇子為例質疑,也不能由她男友說明她的情況了?^不能質疑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10-12 14:00:00
所以自己補腦別人會通靈 還在留言說別人會通靈也沒事了~
作者: PTTakatsuki (akatsuki)   2015-10-12 20:35:00
想看擲筊文...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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