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14 12:32:23經板主檢閱,
文章代碼(AID): #1M6zS5Rq (marvel) [ptt.cc] [經驗] 朋友在葬儀社工作(3)
與
文章代碼(AID): #1M74vfiO (marvel) [ptt.cc] Re: [經驗] 朋友在葬儀社工作(3)
發文者pp810207與twelf兩篇文章無marvel點或marvel點薄弱,
依板規9刪文處理,文章收錄精華區,
再犯則警告處理。
9. 無marvel點或marvel點薄弱
1. 以板主群討論之判定為主。
2. 處理方式有文章刪除、警告、水桶及退文,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
再重申一次,
本板歡迎marvel經驗分享,
而marvel點的通俗認定為驚奇、驚愕、驚異,
並不限定於"飄"、"鬼怪"的經驗。
舉個例,
你可以分享葬儀社工作時遇到的"奇異事件",
例如葬儀社工作(4)所分享的養子一家事件;
但以本次刪除的葬儀社工作(3)來說,
食物腐敗屬自然現象,
阿嬤身上的香味也無令人驚奇的點,
故作此判決。
作者:
bagaomae (おまえばか)
2015-10-14 12:44:00首噓~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2:45:00...
作者: ShinoTseng (Shino) 2015-10-14 12:47:00
......
作者:
somehog (低進)
2015-10-14 12:53:00這次會不會又引發另一場動亂?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10-14 12:54:00居然敢把爆文刪除 算你有guts XD
這種狀況就很看作者了,sh大就處理得很好,有面子有裡子,反觀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14 12:57:00死人身上有莫名香味 這不算驚奇嗎?
那種文都能過關的話,以後一堆閒聊文醫學文都可過了有驚奇也是超薄弱的阿。讀者崩潰到無法思考?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14 13:01:00
阿嫲身上的檀香味很媽佛啊,難道這是一般人普遍現象?
作者:
moidasu (mo)
2015-10-14 13:05:00推你有guts 但阿嬤死後有檀香味不算奇異嗎XD??
作者:
bagaomae (おまえばか)
2015-10-14 13:07:00感覺版主在試水溫 故意山一篇抱爆文看反應- 3-刪
作者: hayby (分享長高藥方) 2015-10-14 13:08:00
異議,虛爆你
作者: jclin (狀態:idle) 2015-10-14 13:09:00
還好看完了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5-10-14 13:14:00三沒看,倒是我認為四飄點薄弱....
作者:
qwe1290 (田)
2015-10-14 13:16:00沒飄點就刪 英明
作者: linsen1m (大安黑洞) 2015-10-14 13:19:00
英明推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5-10-14 13:20:004還比較弱吧?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4 13:25:00推推 看某首XID崩潰 笑而不語
作者:
bagaomae (おまえばか)
2015-10-14 13:28:00針對你又如何 淫慾魔顆顆喔!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4 13:32:00針對性引戰不回 顆顆
作者:
bagaomae (おまえばか)
2015-10-14 13:33:00好啦 其實挺無聊的 0 .0 沒事惹 掰~
作者: joycerfv (肉桂小太陽) 2015-10-14 13:38:00
英明
作者:
geige 2015-10-14 13:39:00麻瓜不能發文惹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10-14 13:39:00
相信版主應該是以marvel點薄弱而刪文,而非無marvel點而刪文。而版規中有載明,“Marvel”依據朗文當代高級字典解釋如下:奇蹟、驚異、驚愕。其中的奇蹟是否已不在有無marvel點的判定範圍內?還是對於奇蹟版主們有不同的定義?可否請板主解釋?(畢竟我覺得屍體會發出香味應該可列為奇特跡象吧?)
作者: susuiris (劍龍永遠是王道) 2015-10-14 13:40:00
有香味不算嗎?
最新流行 請移駕醫學版...要聊這種專業度很高的議題
作者: v420746k (Tyrone_Huang) 2015-10-14 13:40:00
好嚴格XDDDD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14 13:42:00那創作文要不要全刪了? 這又不是小說板
作者: qqwer (qqwer) 2015-10-14 13:43:00
版主的這篇文真夠marvel了
創作文幹嘛要刪 有驚奇點就行阿 這也不是被迫害妄想版
作者: v420746k (Tyrone_Huang) 2015-10-14 13:45:00
遺體有香味夠驚奇了
作者:
kiddlau (KIDD)
2015-10-14 13:46:00都你在玩
我是作者,我覺得版主們的決定沒有錯,畢竟我的文章真的說飄點不足驚奇不夠這些都是真的。那版主們只刪一篇文章實在說不過去,畢竟每篇文章我都是這麼寫的。所以我自作主張把所有文章都刪掉了,這樣才不會有爭議。謝謝。
作者: v420746k (Tyrone_Huang) 2015-10-14 13:49:00
如果版主認為此篇沒有過多Marvel點,但能以警告的方式提醒嗎@@?畢竟這篇文還爆了,而且其實裡面也有Marvel點啊QQ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10-14 13:50:00
我只是一個愛看大家經驗跟創作文分享的隱讀者,但其實我覺得v大說的不無道理,畢竟最近看到大家的回文都一直評斷飄點薄弱,難免會讓人用相同的標準去擔心,未來會不會因爲「飄點」而影響到創作文。
文章好看就好啦,有沒有Marvel點重要嗎(大誤)
我是覺得pp的文有驚奇點,可是最後的議題很容易吵起來
畢竟大體vs遺體在別的版吵過n次了不太可能說po在這,大家就不會針對這個點展開激辯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13:53:00飄點薄弱=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作者: blauXaoi 2015-10-14 13:53:00
呃啊我正準備要看說QQQQ
作者:
bei0216 (蓓)
2015-10-14 13:56:00還好我看完了
作者: Never1008 (卡布奇諾) 2015-10-14 13:57:00
進媽佛只是想看文章都被刪了還看啥?
其實之後有機會我還是會發文,但會注意內容的充實性,這幾天對版主與版友造成的困擾深感抱歉,不過我不後悔刪掉文章的舉動,畢竟每一篇的飄點都很小甚至沒有是真的,再次謝謝大家了。
作者: pc66 2015-10-14 13:58:00
媽佛版主的媽佛點超高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10-14 13:59:00版主是認為不夠marvel而非飄點不夠
作者: k38382288 (帆布鞋) 2015-10-14 14:00:00
就當故事看看 這樣也要刪 真無趣
作者: pc66 2015-10-14 14:00:00
謝謝pp810207分享 看得很有樂趣
滿好看的啊這系列,比起創作文我還更愛看經驗文,畢竟是真實發生,且如果飄點非常之不薄弱那也太恐怖了吧=_=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10-14 14:01:00
推前版主炸彈的解釋,版主們儘早把你們對於marvel的大概標準提出,對於作者(知道何種內容可發)讀者(對於評論有無marvel點)都會謹慎爲之。然而若版主們只是怕此系列文到後面會變成亂板,我覺得當初對於暗網的處理方式就很優秀,為何不對此系列文做同樣的方式呢?畢竟爆不爆文本來就不是審核文章的因素之一,marvel的有無才是吧XD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05:00我慢好奇當「故事看所以就不準刪除的心態」耶XD
其實就真的飄點薄弱..但也可以警告吧 搞不好其他人想看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06:00好可惜喔 我覺得不錯看 p大不用自責 早知道就備份起來> <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06:00我以後也去盧八卦版版主不要刪除廢文好了 理由:當joke看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08:00有了有了 眼殘 有收在精華區 還是有得看~~
作者:
twen215 (橘寶)
2015-10-14 14:08:00覺得還蠻marvel的阿 不是一般人會遇到的事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09:00版主說拜腳尾的食物腐敗是自然現象 可是拿到廟裡拜拜的食物好像沒人反映過壞得很快 同樣有香的化學分子 為什麼有這種差別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14 14:11:00還真的滿薄弱的...
作者:
MiuLove (月兒彎彎Moon)
2015-10-14 14:12:00建議掰幾個可以跟神明怕喇涼對話的橋段大家都會很愛
而且故事中的那個朋友,講話的口氣聽了就是很機掰可以想像是嘴巴嚼著檳榔腳在那邊抖啊抖著講的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14:00我倒很喜歡那個朋友講話的口氣 滿生動的 也沒有針對誰 每個人
後來講到乾脆通稱dead body,還有鄉民在那邊對對對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15:00都溫良恭儉讓多無聊
已經有人聽故事聽到腦殘了講那些不切實際的,什麼冰櫃一日遊 dead body
作者:
fehime (短髮不能飄呀飄)
2015-10-14 14:16:00刪的好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18:00人身攻擊會讓你感覺更優越倒也無妨 原文用大體的確應該糾正
作者: amdyyu (amdy) 2015-10-14 14:19:00
很多文章都可以理性解釋 要不要都刪一刪??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20:00但因為能區別大體 遺體 屍體分別而自命不凡的某些噓推文 才是造成衝突的原因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20:00別無線上綱囉!原作者自己也有回應了,不用喊燒。Marvel 本來就很主觀,取得平衡就好。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24:00以前林文月讀大學的時候寫過小說 向臺靜農請益 臺靜農說 怎麼妳筆下的村姑農民 說起話來都像是受過大學教育一樣 原文的朋友說的話 和原po形容的神色 能夠讓你這麼投入 我認為很成功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27:00如果有文章描述的人物讓我想像 我都覺得叫成功。
作者:
marsper (Life finds a way.)
2015-10-14 14:28:00符合現實的敘述很生動啊,也許他朋友就是這樣的人又如何?
作者: a11040506 (11040506) 2015-10-14 14:29:00
幹!想說留著晚上看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0:00上面不是有說精華區有備份嗎 晚上您再找找
文章是滿好看的 但是主要還是閒聊向吧…marvel點的話真的還好……
我支持版主的決定,版主也只有刪一篇文,我很感動。其他篇是我自己刪的,免得惹爭議,關於我朋友對於說錯大體與遺體的事,其實他知道錯用後也認為不妥,還叫我跟大家說聲謝謝。他會改進。我朋友不會吃檳榔,講話很機車沒錯,但他對往身者的遺體是尊重的,套句他的話,覺得對方是怎麼樣的人,其實就是看見了自己的影子,假如有人覺得他很機掰,想必對方應該也是個機掰的人囉謝謝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31:00其實比較想知道板上被刪除或是作者自行刪除或是爭議的文章可以去哪個版發 也許可以讓對這些有興趣的作者和讀者有地方可以分享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2:00原po不必介懷,這個版就是要取得這樣的平衡。
作者:
Dix123 (小蔡)
2015-10-14 14:32:00……………………………
作者: tristawings 2015-10-14 14:32:00
為什麼啊 我覺得很marvel啊 難道一定要有飄出現喔?那這版的文章要刪一半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3:00樓上,marvel 是很主觀的東西。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33:00有版友能分享其他更適合的版嗎 感謝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34:00民俗和生死嗎 我去查查看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5:00是要規定阿飄露出腳才算客觀嗎XD對 我用手機不方便找 麻煩你惹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7:00如果要版主解釋判決的依據 我可以接受啦
marvel四本駐 Microscft,xsc,shermanqoo,vicious666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8:00畢竟marvel 每個人的看法不一樣 原作者都沒說啥不用喊燒,可以提出所謂客觀標準的實際操作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39:00我覺得比較實用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0:00一言堂的依據是?
作者:
wkwtb (....)
2015-10-14 14:41:00白血病那篇完全沒marvel點,更慘吧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1:00這邊是眾家之言 ㄧ言堂的話是哪「ㄧ言」如果是ㄧ言堂那才會有滿滿的刪除痕跡吧XD
作者:
jky823 (顆顆顆)
2015-10-14 14:42:00擲筊擲筊啦~
作者:
jky823 (顆顆顆)
2015-10-14 14:43:00擲筊~
作者:
wkwtb (....)
2015-10-14 14:43:00除非版友國學程度也是marvel點的一部份.....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3:00要焚香操琴了嗎
而且我覺得一般常理遺體味道不會好聞,有香味算驚奇,跟版主意見不同耶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4:00不要去講對文章的好惡,單純講判決本神本身精華區有備份
作者:
marsper (Life finds a way.)
2015-10-14 14:45:00但某一駐的護航好弱zzz攻擊"假設"他人的言行拉低水準
作者:
wkwtb (....)
2015-10-14 14:45:00我是覺得,真實的經驗大部分應該都是這種marvel點低的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45:00查了一下 民俗版似乎是以宮廟的神明為主
作者:
wkwtb (....)
2015-10-14 14:46:00至於刪不刪... 我沒意見...看過就好
作者:
marsper (Life finds a way.)
2015-10-14 14:46:00這個論點跟po個marvel到底有什麼關聯,還扯專業人士護航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46:00生死版大多是親人過世的生者分享區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6:00版主拍拍,我覺得就事論事可能有點困難。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7:00靈學版 生死版 民俗版
你們再質疑什麼,狗屁不通,四俠才是真正的大英雄大豪傑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49:00跟大家說實際面 如果原po這個判決可以去申訴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50:00讓小組判決最無爭議。
豪傑教訓的是,小的自掌嘴,不過板主真的辛苦了,加油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51:00是囉,組長判決滿快的,而且判決結果就是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51:00靈學版好像偏向討論的感覺 和本板分享故事經驗的方向似乎有點不一樣
當然是講那麼史帝芬阿 一個人自high不小心就進桶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4 14:52:00S大你不要再鬧了 當初您近桶是自己推文哩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52:00感覺本板比較偏向作者與讀者的分享區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53:00考量marvel 點 原po 可以看一下版主這篇所提的。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4:53:00反正有留在精華區 移駕過去也花不了多少時間 認定飄點的確有
忽然想到之前Nosleep有些好像也沒有很馬模...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55:00改成鬼故事版這版人氣會掉吧!我自認marvel 的標準不好拿捏 所以需要客觀
我覺得人心也是一種marvel不過沒一定標準,得四俠者ㄧ桶天下抱歉打錯字更正 统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56:00標準的還請提出實際衡量的工具如果工具是擲杯我很同意(誤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58:00其實覺得本板比較和笨版有點類似 笨版分享耍笨的 生活經驗媽佛版分享 毛毛的 生活經驗
作者: REACH1023 (手握衛生棉條) 2015-10-14 14:59:00
拜託,腳尾飯跟祭品根本不一樣,沒人在乎啊,就讓錯誤的亂源繼續流傳吧,呵呵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4:59:00我覺得會引起共鳴都是因為這是生活經驗 是生活上你有可能會遇到 實際會發生的事情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4:59:00可是笨比較好衡量 marvel 就比較難ㄌㄨㄛㄅ
屍體發出香味為什麼不驚奇???難道活人發出醜味才驚奇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5:00:00所以笨版是推噓決定啊…不過笨版的版友通常比較和藹可親啦畢竟是笨版!
marvel本身就很浮動,以前有一個爭議,就是大蜘蛛那次,有人覺得沒什麼,有人覺得很誇張
作者: pc66 2015-10-14 15:01:00
分類看板 HappyLiving 生活 Σ幸福生活趣 → 鬼故事/軍旅/煙請直接告訴我"鬼故事"是哪一版 我去那裡看算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5:02:00其實如果一切都用毛毛的 生活經驗來看 這樣每篇文章都說得通了!
作者: xxxlun (lunlun) 2015-10-14 15:04:00
莫非刪文是因為你就是那個養子?哈哈哈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08:00第四片真的沒媽佛點XD篇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10:00無媽佛點???看來以後來媽佛版要儘量誇張聳動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11:00所以 第四篇媽佛點在哪? 請說~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11:00版主再拍拍。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17:00第三篇的阿媽死亡後身上還有檀香,這個倒是有點阿~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15:19:00可惜版主是刪第三篇…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20:00有些工作像是葬儀社或醫院, 對一般人來說就有媽佛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21:00葬儀社或醫院的工作就有媽佛點?你要不要先搞清楚媽佛是什麼意思 ??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22:00很少接觸到, 自然這些人的工作經驗對一般人來說是驚奇..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葬儀社文會這麼受歡迎...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24:00就拿第三篇的腳尾飯來看好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25:00這是你的marvel 不是所有人的。
作者: weian18663 (ronaldo07) 2015-10-14 15:25:00
上課沒看到...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25:00版主刪文不也是依他自己的媽佛, 也不是所有人的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26:00內文說到有時候外表好的水果,拿回去卻臭掉
這個以前有判例,印像中是救災人員描述特殊的屍體狀態,雖然一般人也少見但被判定無marvel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26:00他是版主。 你不服就去申訴他,但是原po並沒有要這麼做。Marvel 讓小組判 判決完就是具文 就是判決依據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28:00按照這種標準, 板上一堆文都可以刪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28:00除非你有客觀衡量的工具可惜並沒有,ㄧ堆是哪一堆?可以指導一下嗎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31:00是說屍體有香味這不算媽佛點? 這是很常見的事情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31:00開個刀也來po, 做個夢也來po ...這種請順便處理謝謝按照這種標準, 陰屍又哪裡媽佛了, 只是屍體沒腐爛而已
作者:
lovensr (龍貓)
2015-10-14 15:33:00原PO都接受版主的判決了...就不用繼續吵了吧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34:00沒腐爛又長頭髮跟指甲,正常嗎@w@?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15:34:00擲筊啦擲筊啦~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35:00所以以後大家來唬爛就好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35:00你可以唬爛一篇讓大家看看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36:00這是無線上綱,沒必要跟你吵這個我講的可以解決目前認定marvel的問題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38:00扯別的就算惹吧
作者: Ivan1127 (Ivan) 2015-10-14 15:38:00
噓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38:00我還30公分哩...<===很媽佛吧
作者:
Jossie (天使來過人間)
2015-10-14 15:39:00哇第四篇還沒看到 有點可惜QQ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39:00小組判決就是具文 依據具文 下去判決沒意義 沒有實質討論就不用跟我扯這些了
第四篇其實真的沒啥…大意是作者朋友跟不孝的養子說一直有夢到往生者(騙他的),養子才願意來處理而且最後還問要不要收費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44:0030公分你有嗎?(沒媽佛), 真是見鬼啦<===媽佛點來了
作者:
saiyou (墨鏡)
2015-10-14 15:46:00以後馬佛得比較日常的都改創作好了
作者:
newtyper (廢文無產階級者)
2015-10-14 15:46:00XD
作者: pc66 2015-10-14 15:48:00
講人性不算媽佛 講鬼神又嫌通靈 媽佛版的媽佛點真令人猜不透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5-10-14 15:48:00明明就很好看的文.........刪殺毀
作者: pc66 2015-10-14 15:49:00
只有翻譯才safe吧
這系列的marvel點逐漸遞減 第四篇反而更沒marvel感啊
作者:
s90382 (taylor)
2015-10-14 15:51:00有檀香味很特別啊 又不是每個人死掉都香的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51:00o'_'o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52:00以後每篇文章末尾都補個『真是見鬼啦』就不會被刪啦
作者:
moidasu (mo)
2015-10-14 15:52:00以後大家寫經驗記得寫的虎爛一點就對惹 ㄎㄎ
作者: pc66 2015-10-14 15:52:00
廢掉[經驗]分類 通通改創作好了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15:52:00媽彿點薄弱,都給版主說就好了。都蔭屍了,還媽彿點薄弱,我看以後都不要發文算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53:00我說了葬儀社的經驗對一般人本來就特別...葬儀社的人說他沒見過鬼, 一般人也是覺得驚奇好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5:55:00天天接觸死人居然沒見過鬼, 不驚奇嗎? <==沒媽佛點..刪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15:57:00o'_'o
作者: pc66 2015-10-14 15:58:00
marvel點的通俗認定為驚奇、驚愕、驚異 我對P大PO文的養子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5:59:00不行
作者: pc66 2015-10-14 16:00:00
版主要不要把媽佛點訂出標準量化的指標?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6:01:00做夢的摸毛的都沒事, 結果葬儀社文居然被刪...
作者: mv253002 (morganhsueh) 2015-10-14 16:01:00
噓版主!難怪現在好文章爆文越來越少!你要檢討
作者: pc66 2015-10-14 16:02:00
大概是葬儀社人員會被問事吧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5-10-14 16:03:00依板主的判決也沒錯,同一個主題如果流於閒聊,就會變成洗版,pp810207寫文也很引人入勝,就只差些驚奇點,像第一篇跟第四篇就很有感。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10-14 16:03:00作夢的?摸毛的? 你去檢舉看看阿~話說我想知道第四篇是哪裡有感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6:05:00我有30公分, 真是見鬼啦!!! 你刪不刪
作者:
Cashin 2015-10-14 16:05:00爛版 可以廢一廢了zzzz
作者:
yyff 2015-10-14 16:11:00唉,辛苦板主了,不過這判決確實還很有討論空間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5-10-14 16:14:00第四篇說不定養母在一旁聽電話,真的跑去找養子探望一下,雖然業者只是說說而已
不要鬧板了,板主依法行政 不懂的拜託上去爬marvel四本駐 Microscft,xsc,shermanqoo,vicious666的說明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4 16:18:00ST你一直提到我做啥自己回檢舉區被桶 還心有不甘一直提起我
噓有些人牽扯作者朋友形象如何真是有點太過了,還不是自己腦補來的
ast你說我們 marvel四本駐 Microscft,xsc,shermanqoo,vicious666是腦補嗎? 拜託不要引戰 大家都是為了marvel好
作者: Carlos121 (Carlos) 2015-10-14 16:26:00
第四篇很有感啊,養子不是說老婆婆有回家?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4 16:28:00阿ST大跟你道歉 你又被檢舉了 難怪被這樣..
marvel不是驚奇之類也行嗎原來人死後正常會香香der 長知識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16:37:00刪文沒問題啊…不然以後我來這裡發廢文不也不能刪?因為我就是marvel點~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由板主判定,我不懂一堆人在那邊吵什麼,有時間在這邊吵不如自己提個marvel分數量表來幫每篇文章評分。不過板主是可以再說明清楚一點比較好!
作者:
k081 (710)
2015-10-14 16:45:00誇張
雖然薄弱,但是沒有?0.00000001很接近0,但它不=0
作者: unclejoe 2015-10-14 16:47:00
呵呵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6:48:00比起作夢摸毛門關不起來, 葬儀社的經驗媽佛多了...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10-14 16:49:00唉 講這個說不夠飄點 講飄點說是講故事要標創作 有事嗎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10-14 16:49:00版主的官威是比那篇文還marvel沒錯
作者:
nansaman (整組壞光光)
2015-10-14 16:52:00純噓版主
作者: rename 2015-10-14 16:55:00
不是才剛選完,又有新副本可吵
作者: viviiss 2015-10-14 16:59:00
刪文傻眼 好險看完了
作者:
eyln (艾牡)
2015-10-14 16:59:00推
作者: asboy0525 (昨是今éž) 2015-10-14 17:08:00
只說(3)飄點薄弱,又不是說全部,有什麼好抱怨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14 17:09:00大推
作者: AROD99 (a肉gogo) 2015-10-14 17:12:00
...........................
....................................
作者:
Zambro (Causality)
2015-10-14 17:19:00人死了身上有香味不驚奇?
作者: yf90067 (參冽) 2015-10-14 17:21:00
只能說…希望版主給作者警告之類的,刪文有點超過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7:27:00
警告比較嚴重吧?累積後還會水桶刪文還會丟精華備份……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5-10-14 17:27:00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理解一件事情會因為不同的條件下有不同的結果。食物放很久所以腐敗很正常,但僅僅放一天結果就腐敗就有點不尋常。我一直以為法律教給我們的是無罪推定,結果這版主用一句話就帶過,直接刪文實在是超過,一言堂不過如此。
本來就是版主主觀判斷,不過版主可以把判斷的依據講一下,才不會讓版友無所適從,畢竟每一任版主標準都不同
規定哪有完全客觀的,你去打官司法官的裁定也是主觀只是這主觀有個框架
本來就很薄弱,噓的人國文理解程度到有多差?該作者有一半的文都在嗆人和訴說感想
飄點高說唬爛神棍,飄點低說不夠媽佛,刪人家辛苦花時間打出來的文會不會太超過新官上任三把火膩?太閒嗎?是要逼走多少願意發文的人版主您才開心?飄版會被你們越管越死的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10-14 17:53:00
依然推炸彈所說的,麻煩先把marvel判斷標準的大概提出,不然版友真的無所適從。
有點矯枉過正啦@@真的完全無飄點再刪除就好了!不至於沒警告就直接刪掉吧><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02:00建議飄版以後就版主跟版主粉粉才可發文就好
作者:
ZOZA (ZOZA)
2015-10-14 18:02:00飄版就快要是死水了阿!多虧版主們的努力啊,加油哦!離目標不遠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03:00非版主與其粉粉的文章全部刪掉....反正飄點是依照版主主觀感覺認定的不是嗎?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10-14 18:04:00飄點高說唬爛神棍,飄點低說不夠媽佛 +1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04:00來po文還要揣測你們的主觀感覺是啥? 你們自己玩好了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10-14 18:06:00板規規定警告就警告,擴張解釋板規給警告,就是不行。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07:00
不想要這種需要主觀判斷的版規,當初有投moon嗎還是根本沒投票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18:09:00說給警告的是有沒有看過板規啊…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13:00
……只警告還可以輕鬆看文,不過苦到原po
作者: Carlos121 (Carlos) 2015-10-14 18:15:00
我有投 MOON 喔
作者:
ZOZA (ZOZA)
2015-10-14 18:16:00都是你們的毛啦
不合理的版規就有商討之必要,法都是人訂的必須應時制宜,才不會造成像今天這樣子的困擾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26:00
可是marvel點低/沒有不刪,版上就會有很多...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18:27:00有違規就一定會刪文,視違規程度決定是否給予警告、水桶或退文,在那邊吵警告的真的覺得警告比較好?而且板主刪文都有發到精華區,又不是看不到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5-10-14 18:28:00版主的功能在於維護版上的和諧及人氣, 不是來製造紛爭的...適時的跳出來即可...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29:00又不是什麼偉大的版, 有人願意分享就不錯了自己主觀認定沒飄點就砍文, 只會趕走更多想分享的人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31:00相較之下那種門關不起來, 被摸毛的怎麼不刪???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32:00
好奇是要人氣第一才算偉大的板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33:00挑人氣高的文章說飄點低, 不解這是什麼標準???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18:34:00沒飄點的文章充斥版面也會趕走看的人啊…沒人看就沒人想分享,有比較好?現在應該是要板主出來解釋更多,而不是吵刪文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35:00版主的解釋不就是他自認為沒飄點???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5-10-14 18:35:00這串文被刪了真的有點可惜, 至少這個話題留在版上沒什麼不好, 除非後來變調, 版主再處理也不遲..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36:00我個人是認為會被推爆的文章多半代表大家認可...
板規9-1不是講得很清楚了嗎? 薄弱可處理且板主主觀認定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37:00版主挑這種文章說沒飄點刪文, 本來就是在製造糾紛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10-14 18:37:00版主只刪了一篇文章而已 其他文章是作者自行刪除的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40:00
爆文marvel點低,所以這邊不是marvel版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42:00反過來說, 大家如果覺得不媽佛會爆嗎?不媽佛來這版幹嘛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10-14 18:43:00版主認為屍體有香味的文章屬於飄點薄弱,而且屬於刪文等級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43:00
樓上大概不明白會被推爆的通常只是有吸引力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10-14 18:44:00哪天板規改成用推噓文來判定要不要刪除文章再說現在就是版主主觀認定是否夠marvel 不過版主的確該給標準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8:45:00pp大已經重po了, 是在說版主這種奇怪標準只會把人趕走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10-14 18:45:00不然大家也無所適從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18:47:00
噓你曲解別人意思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5-10-14 18:59:00現在不是在討論廢文
作者: q40111 (ching) 2015-10-14 19:07:00
有香味應該算吧
某M大一直講別人朋友怎樣怎樣 一直腦補 不覺得丟臉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9:28:00來飄版po文被推爆至少多數人認為好看吧!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9:31:00現在既然飄點是浮動的, 多數人推也表示在飄版有存在價值如果大部份人覺得沒飄點文章還會被推爆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19:34:00版主還認為沒飄點而刪文,是不是版主的主觀飄點與眾不同?
作者: leokind (打字超慢的啦) 2015-10-14 19:42:00
這應該還不至於要到刪文的程度吧?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19:43:00有收在精華區裡面 還是看得到啦......
當然要想Marvel點夠不夠啊,版規不是有寫嗎XDD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0:17:00樓上難道你以為大家都會看板規嗎(茶)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19:00刪文處置版主不是說很明了?別一直迴圈好嗎
作者: rocit (DAIGO) 2015-10-14 20:19:00
驚奇驚異 有時是建築在"知識不足"的基礎上 這怎麼看
作者: asboy0525 (昨是今éž) 2015-10-14 20:26:00
原po都承認飄點薄弱,一堆旁觀者是在吵什麼!?
作者:
asososo (阿獸)
2015-10-14 20:31:00…
作者: rou123124 (提拉米酥) 2015-10-14 21:09:00
沒看到可惡QQ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1:16:00新的公告 版主是願意把他貼回來 只看作者願不願意囉 這次好在雙方各退一步 要不然又有得吵了
等版規改成推爆等於很媽佛即使觸犯版規也不准刪再來嘴不行嗎?
作者: frannk (薯條) 2015-10-15 01:28:00
這個版到底怎麼了
作者:
t860101 (光葉)
2015-10-15 04:26:00刪個毛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10-15 10:28:00又可惜了一系列好文章 乾脆直接改創作版吧
作者:
ian0817 (薏仁)
2015-10-15 13:32:00支持作法!版大堅持下去!
作者: eternal2014 (翎翎) 2015-10-15 21:40:00
想等假日看說,結果被刪了QAQ
marvel點的弱歸弱但還是有吧?? 這裡不是marvel版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6 01:04:00薄弱也可以刪啊,沒看過板規?
這麼愛吵 就請版主訂定一個推爆自動視同馬佛足夠的版規就好啦 還是大家都希望版主過度解釋版規不照明文規範走再來一次重選 抱歉不是針對前版主 純粹有感而發
作者:
Nausicaae (可以幫我買衛生棉嗎)
2015-10-16 07:58:00矯枉過正
作者:
ruby80226 (如咩咩)
2015-10-18 22:31:00來看看錯過沒追到的系列文是因為什麼原因被刪的,結果原因也太…身上有特殊香味很奇異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