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naffy這是抄襲 還是致敬?

作者: muds (滌雨)   2016-04-26 00:43:34
作家識得作家,就像巫師識得巫師
當初我在marvel看到這位板友的作品是很後面的某集短篇小說,
那時他的說故事技巧吸引了我,於是我往前翻他之前的作品,
但是從頭看起時卻感到有一點不對勁。
 一、他的標點符號和排版都相當「門外漢」,隨便塞個半形和按個Enter就交差了
但我心想這也是常有的事情,許多入門者不一定會把版面排的舒適易讀。
 二、他的作品相當地多產,幾乎是每天一篇,但每篇的創意都非常驚人。
我當初還以為看到了什麼少有的天才作家,每天可以生出一個有創意的短篇真的超神。
不過其實我一開始以為是屯稿後再一次發表出來。
 三、後來他的標點符號突然慢慢地變整齊,也會開始注重一些文字以外的細節。
這點倒不是讓我太意外,許多說故事高手都是這樣慢慢訓練成一位作家。
善於寫作的不一定善於說故事,善於說故事不一定善於寫作,一向都如此。
但再看上第二點的猜測,我發現他應該不是屯稿。
 四、一直讀下去發現他文字有種模式存在,詞彙都很類似,但故事的創意依舊驚人。
從這裡開始我就開始覺得奇怪了,一個好靈感都常要需要時間去琢磨,
而太常出現類似的描述,但總是讓人猜不透的故事內容,這點真的怪,
如果有很興於寫作的版友就知道,一天一個短篇,可能比一天接續寫一個長篇還難。
  後來就有很多聲音出來啦,抄襲什麼之類的,其實那時我不以為意,
  偶爾作家從別處找個靈感來用也不算什麼太特別的事情,
  但這人真的讓我覺得他不像是一個認真的作家,一直給我一種古怪感。
  我真心不喜歡這個人的文筆內涵,但我喜歡他的故事架構,
  一直到殺人義務這系列我才有點看透,他老套的迴圈,卻因為自己的名氣而被吹捧。
 
  他自己提過似乎是擔任編劇一類的職務,我還以為是因此他才有這麼高超的創意。
  但身為編劇這類職務卻連基本的標點符號都用不好,真的怪,真的奇怪啊。
  後來他一口氣全部刪文,卻又公開發表詭嬰(這系列我就沒看了)。
  我就覺得這人非善類,不是老實的作家。
這篇我只是提出我一開始對這位naffy版友的看法。
另外我也懷疑他不是單個人的帳號,他的不同作品可能是很不同人寫的。
以上,謝謝各位。
作者: com2   2016-04-27 11:13:00
[文學抄襲的三種類型] 三、概念與創意的抄襲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4-27 10:48:00
整篇看完還是不懂非善類的點在哪 XD死亡預告跟國定殺戮日就是一個概念,這很難說抄吧
作者: maliya (摩多)   2016-04-27 09:54:00
殺人義務前面有說是抄襲死亡預告跟國定殺戮日,如果不知道哪裡有抄襲請看完再來問
作者: wingston (OO)   2016-04-27 02:09:00
樓上XD
作者: PaeSon (陌生又熟悉的台灣)   2016-04-27 01:53:00
詭嬰難看 感覺是自己的作品 哈哈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6-04-27 01:30:00
殺人義務抄襲死亡預告?不懂求解
作者: cpssun (沛)   2016-04-26 17:37:00
回去看了一下早期文章...那個排版和標點符號我真的不行XD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6-04-26 17:19:00
本來就不喜歡他+1,詭嬰尤其無言
作者: BlackAndWhit (BnW)   2016-04-26 16:24:00
推 其實一直以來都沒有很喜歡他的文筆或故事 不管是詭嬰還是殺人義務
作者: mimiiy (綠)   2016-04-26 12:33:00
我看的小說大概是15年前了哦XD,我比較相信漫畫是再創作而不是原文
作者: k820 (小鬼)   2016-04-26 00:48:00
自古文人相親(誤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0:48:00
啾~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6-04-26 00:49:00
為啥刪文又公開發表就不是善類啊?這邊跳太快我想不通~
作者: k820 (小鬼)   2016-04-26 00:49:00
吾倆惺惺相惜 情不自禁
作者: k820 (小鬼)   2016-04-26 00:50:00
krista你插隊 = 3=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6-04-26 00:50:00
跟我惺惺相惜 不行嗎 >///<
作者: com2   2016-04-26 00:51:00
我只能說 他的創意是剽竊來的 這也是他唯一賣點
作者: OrzXXXqoo (思念是一種病)   2016-04-26 00:51:00
其實仔細看他的文筆都滿類似的啦 應該不太是不同人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6-04-26 00:52:00
我覺得文筆忽強忽弱耶 有的覺得很流暢很有氣氛 但是最新的這個系列文筆我啃不太下去....
作者: oi455656 (姒祤)   2016-04-26 00:52:00
他當初刪文不是有說因為要出書,所以之前的文章要刪除嗎?後面詭嬰那一系列的文章他後面也有說,放個幾天也會刪文呀。我沒記錯了話應該是這樣子。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26 00:53:00
樓上我也要加入!
作者: com2   2016-04-26 00:53:00
看得出後期努力剽竊遞減 卻也很明顯出現邏輯不通 自嗨的文章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0:53:00
啾>333
作者: dameontree (Curry萌萌)   2016-04-26 00:54:00
非善類都出來了...... captain hindsight嗎?靈感那段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6-04-26 00:54:00
s你也被插太多XDD 惺惺相惜一個~~~~(抱)
作者: k820 (小鬼)   2016-04-26 00:54:00
http://imgur.com/pY65k82 好吧 你要猩猩 就給你猩猩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0:55:00
s89227,我呢QQ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26 00:56:00
都來,都抱~(伸手)
作者: OrzXXXqoo (思念是一種病)   2016-04-26 00:57:00
貴圈真亂...
作者: k820 (小鬼)   2016-04-26 00:57:00
http://imgur.com/Rec6Ci3 只好貼這張圖了
作者: com2   2016-04-26 00:57:00
如同我之前預告 被抓包後他會謹慎偷梗 但故事會邏輯破綻百出如同最新詭嬰 媽佛點皆無法收尾 無怪一堆人感覺好虛而噓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6-04-26 00:59:00
但是殺人義務覺得還蠻好看的...(喂)
作者: com2   2016-04-26 00:59:00
樓上沒看到殺人義務是剽竊死亡預告嗎XD 唉唉唉唉唉唉 唉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00:00
身為曾經被偷梗的過來人只希望別讓抄襲者有機會坐大
作者: cov (泥)   2016-04-26 01:01:00
絕非善類這種詞聽起來有媽佛到 但又有點好笑
作者: com2   2016-04-26 01:01:00
應驗一句話 要讓粉粉死心 還真的要每篇都來玩剽竊定義遊戲歡迎有心應驗者 把短篇4/11/44/28/16/25/42/43/ 拿來公審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03:00
只要中心主旨,或是說抽出相同梗點就沒內容的就算剽竊了啦,還跟你99抄襲1原創哩
作者: com2   2016-04-26 01:04:00
真的有夠多 族繁不及備載.....(笑)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04:00
來去睡,啾一個>3
作者: com2   2016-04-26 01:05:00
su那剽竊定義也是讓粉粉 心服口服的實證模式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06:00
我的創意被這樣子剽竊過啊,超幹…細胞的啦
作者: com2   2016-04-26 01:07:00
之前底下無數位先知提抄襲梗 還不是被粉粉酸炫耀博學多聞嗎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07:00
而且還反被對方粉絲抹黑,氣得我就此退出同人圈
作者: com2   2016-04-26 01:08:00
重點是 偷梗這一個詞 甚至會被說定義不甚精準XD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08:00
講copycat比較可愛(?
作者: com2   2016-04-26 01:09:00
我贊同絕非善類==> 利用人氣創造出書機會 剽竊他人智慧財產
作者: naoiki (ㄈㄨ)   2016-04-26 01:10:00
我同意你的說法!一個連基本標點符號都無法用好的人到底為什麼可以產出那麼多富有轉折的故事真的很令人匪夷所思
作者: remaxxx (新上路)   2016-04-26 01:11:00
的確,創意驚人又個個風格不同。若非天才就是飽覽群書與群漫畫吧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11:00
可是出書會被放大檢視吧?
作者: shine0542 (辰亦)   2016-04-26 01:11:00
http://www.ucptt.com/author/naffy0705/5用網頁開就不會連到色情網站喔!
作者: suumire (S)   2016-04-26 01:13:00
呃我的確認識幾個非常有創意但語文能力會讓所有國文老師哭死的人,創意與標點符號無太大關係唷
作者: shine0542 (辰亦)   2016-04-26 01:15:00
奇怪現在用Mo ptt開又不會連到色情網站了,怎麼搞得我好亂
作者: com2   2016-04-26 01:17:00
結語 屏除掉剽竊襲來的梗 她真的所剩無幾 ......-->辭溢乎情 內容空洞 人物死板 破綻百出
作者: baobaocat (好想喝熱可可)   2016-04-26 01:26:00
形容詞貧乏單調,看多很膩,只是勝在架構原來大家也都這麼覺得啊~
作者: dameontree (Curry萌萌)   2016-04-26 01:35:00
推~看到補充了解了
作者: mimiiy (綠)   2016-04-26 01:39:00
困怨那個也是抄襲的...原文是智慧和美貌的選擇但是不管怎麼選,男主角都不會愛上女主角最後終於給女主角新的選擇...成為男主角的女兒讓女主角終於獲得男主角的愛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6-04-26 01:40:00
同感
作者: mimiiy (綠)   2016-04-26 01:40:00
只記得是很有名的女性作家,但我忘記這是誰寫的了...
作者: reino1861 (R)   2016-04-26 01:44:00
感覺洞越來越大 naffy哪時候才要出來說明立場XD
作者: mimiiy (綠)   2016-04-26 01:44:00
但話說回來,能把讀過的文本內化再創作,其實很厲害啊比起罵她抄襲創意,能轉化這些情節的能力也蠻強的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6-04-26 01:50:00
就是轉化能力不足才會被說抄襲
作者: mimiiy (綠)   2016-04-26 01:58:00
比起能力不足,我倒覺得比較像是訓練不足XD
作者: naoiki (ㄈㄨ)   2016-04-26 02:02:00
標準符號的運用能力就是基本語言能力的基礎吧,創意再好不能表達出來又算甚麼…
作者: flamelight (張火光)   2016-04-26 02:06:00
他會出來? 還是裝死到底
作者: newpath101 (It's now or never.)   2016-04-26 02:45:00
我記得我國小的時候也不太會用標點符號啊,現在會用了!可見人是會成長的啊!這樣就斷定是抄襲、不同人寫是否太...
作者: evaras (牛排)   2016-04-26 03:05:00
樓上 原PO列了好幾點交互聯結觀察 你就只反駁標點 ...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4-26 07:19:00
你會被他檢舉是人身攻擊
作者: st51119 ( )   2016-04-26 07:30:00
推 當時也有嚇到 怎麼這麼常更新且能篇篇爆文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6-04-26 08:24:00
m大說的是深雪嗎?
作者: PuElLa ( )   2016-04-26 08:28:00
看到每天一更的創意和速度覺得不正常,詭嬰也真的好亂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16-04-26 08:32:00
所以我只看日本怪談跟nosleep、reddit
作者: fishfish0420 (魚魚)   2016-04-26 08:36:00
不過m大說的我之前在某本漫畫有看過一模一樣的故事,應該是一個蠻有名的題材,不是那個作者原創的
作者: onpu15 (果)   2016-04-26 08:43:00
推有關於標點、排版的評論 文筆也真的很普通 當初看的時候只不過覺得他很有創意 沒想到這唯一賣點也是... 而且詭嬰整篇非常虎頭蛇尾 挖了一堆坑 結果結局幾乎都沒補
作者: xysati (老爺子)   2016-04-26 08:58:00
詭嬰真的感覺不算成熟的作品
作者: citywolf (電影人生)   2016-04-26 09:03:00
我是覺得詭嬰蠻難看的...我都是用快速瀏覽掃完,好奇作者會怎麼收尾,結果看完後覺得很悶,看到爆文莫名其妙,想噓一下就被圍剿了,然後接著延伸出Com2大大發文找證據XD
作者: com2   2016-04-26 09:14:00
之所以站出來 是因為看不下打著[創作]行[侵權]之實的行徑以[侵權]吸引來的人氣 又野心大試圖寫出長篇 但沒那才能city大 指出是「不成氣候」的文章 卻被粉粉撻伐一切都是大自然法則!
作者: avhaha (人中赤兔)   2016-04-26 09:23:00
作者: citywolf (電影人生)   2016-04-26 10:08:00
那時也很想用辭乎溢情、內容空洞形容,但又覺得太直接了,然後猜想篇篇推爆是不是因為有人欣賞他的文筆,但我本身是一點都不喜歡有很多時候覺得不好看的東西還是會想看到最後,算某種偏執,例如我覺得向達倫很難看,還是買了全套...(遮臉)
作者: YuTeaNe (手錶帶左手)   2016-04-26 10:17:00
推你喔,你會被腦粉噓
作者: zzguineapig (竺鼠悍將)   2016-04-26 10:34:00
我也曾覺得標點符號這事很marvel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6-04-26 10:40:00
沒看過他所有的文章,也不是粉,但我覺得這篇推論邏輯根本亂七八糟耶
作者: dynament (小方)   2016-04-26 10:43:00
推city大~我也會這樣,雖然覺得很難看但是我還是會看完!折磨自己的偏執啊~~~(詭嬰真的很難看但是我看完了,佩服你有說出真相的guts!)
作者: pearMA (小肥宅酪梨)   2016-04-26 10:44:00
樓上+1!!!XD 我可是收齊了種村全作品呢...(欸你錯棚了
作者: cherish21051 (兔子卡蘿)   2016-04-26 11:04:00
city大+1~~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6-04-26 11:16:00
會覺的這篇邏輯有問題的人是不是悟性有點...
作者: Grecie (容)   2016-04-26 11:33:00
一兩天沒到馬佛就跑出這麼多文章...還沒完全看完討論串,瀏覽了推文和第一篇com2的文章,覺得滿失望的,之前也是滿欣賞作者的故事。同意這篇m大提出的:會說故事的人不一定會寫作,反之亦然之前看時覺得不少文章標點、錯字和架構的確稍微凌亂,但不太妨礙欣賞故事。這篇還提到一點:有很多重複的概念,就想到確實我好像看過不少在描寫絕世美妙、傾國傾城的女子發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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