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整篇文章,只覺得好朋友就是你自己
裡面有些完全不合理之處
以下就一一提出質疑
※ 引述《swama07 (校長)》之銘言:
: 這篇文章是幫我好朋友打出來的(?)
: 他是名鑑識警察 平常的工作就是跟屍體為伍
: 以下這則故事是他上個月的親身經歷
: 由我幫忙寫成敘述文章 文筆不好請多包涵
: 此篇文章也沒有"鬼" 但考量到毛骨悚然與懸疑的成分
: 還是選擇在這個看板分享 文章角度以第一人稱敘述
: 謝謝各位
案場????
聽過刑案現場或現場
從沒聽過案場
要不要乾脆簡稱刑場?
: PS.這篇文章其實應該要附圖片的
: 但在網路上公開案場圖片他會被釘爆
: 所以就請各位想像一下畫面了
: (圖片我看過 一般人很難接受的等級)
職等兩線一…還真沒聽過這種用法
就一個普通的鑑識科巡官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是一名鑑識科警察,職等兩線一,工作與各式各樣的屍體為伍,但從不畏懼怪力亂神
,
: 學長學弟有時對我這鐵齒的個性十分討厭,但對我來說,屍體就是屍體,就是血跟肉,
那
排班制?作二休一?這用法也很少聽到
輪班制及勤二休一還比較常用
再者,平常的工作怎會是開車巡邏?
依你的輪休情形應該是鑑識科派去分局
支援鑑識小隊或帶鑑識小隊的吧?
難道偵查隊警力缺到需要你這巡官幫忙巡邏??
: 些捕風捉影的鬼神傳說,若真有其事的話,我還挺願意來個互動的。平時我是排班制,
作
: 二休一的體制搞得作息不是很正常,工作時候主要是處理些文書影片,或是跟學長們開
車
: 巡邏,而卸下警察身分的我則特別愛亂跑,登山旅行甚至是環島,雖然年近三十,但還
稱
: 得上微陽光男孩。廢話不多說,前情提要先讓大家知道我的大膽程度(但個人很怕蛇)
,
: 也順便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從業以來最毛骨悚然的案件。
: 時間是冬天的一個午後,局裡響起一通電話,看學弟沒有好臉色的來敲我的門,我就知
道
: 有得忙了,放下手上還沒剪好的影片,急忙整理裝備戴上口罩就趕到案場,在還沒進去
案
: 場之前,簡單聽了報案人的陳述。來報案的是一名中年太太,也就是案場的房東,一年
多
: 前,她把這個地方租給了一個女老闆,女老闆重新裝潢後開起了酒吧,但也不知道什麼
原
: 因,酒吧在一個多月前拉下鐵門不做生意了,這段時間女老闆也消失地無影無蹤,後續
甚
: 至還有些債主來討債,雖然租約還未到期,但聯絡不到人又收不到租,只好找來鎖匠跟
清
: 潔隊,打算重新整理後再出租。誰知道打掃到一半,就聞到陣陣惡臭,清潔隊推測,可
能
: 是哪裡來的死貓死狗,找尋臭味來源之際,才發現原來味道是從一座緊貼牆壁的沙發後
傳
: 來。清潔隊阿伯搬開沙發,並沒發現什麼死貓死狗,再仔細一看,牆壁上竟然有道暗門
,
: 這個暗門尺寸偏小,藏得非常仔細,鎖匠撬開門後,惡臭撲鼻而來,但真正讓所有人落
荒
: 而逃的,是門內那幅驚悚的景象。
怪了,腐爛好一陣子的屍體也看過幾具,
從來沒聽過派出所的學長會主動說什麼
八字不夠重的別進去,拜託不要亂誤導好嗎?誰管你八字重不重,現場裡誰負責拍照、錄
影、紀錄、繪製現場圖等都分工好了,豈容你說不進去就不進去?
: 第一個發現屍體的阿伯,還偎在樓梯間直念阿密陀佛,我接手後現場已拉起封鎖線,第
一
: 個到場的學長向我走來面有難色的說:「別讓其他學弟妹進來,這件案子,八字不夠重
的
: 別碰比較好。」話才一說完,我帶著滿懷期待的心情進入封鎖線。簡單講一下這個暗門
裡
: 的空間設置,不到一坪大的密室,左右兩邊各有個層板,眼前這具屍體已腐爛一個月以
上
案發時間據前述大約是1個月前,目前仍為冬天,氣候偏冷,就當室內溫度為常溫好了,
大量的蛆繁衍了好幾代,難道都沒一堆蒼蠅?肉呈現爛泥狀?這用法真奇特,腐爛就腐爛
,還爛泥…
: ,身上的肉呈現爛泥狀,大量的蛆蟲不知道繁衍了幾代,密密麻麻的鑽在門板及屍體上
,
: 屍體呈現盤腿坐姿向後仰倒,頭的位置正倒在一個炭爐內,屍體的左方有個小矮櫃,矮
櫃
: 上擺置了數個嬰兒造型的陶瓷娃娃,這些陶瓷娃娃很明顯就不是拿來布置環境用的,具
宗
: 教儀式的道具散落在一旁;而屍體的右方有個稍高的層櫃,櫃上放了三尊類似泰國的神
像
: ,焦黑的身體,搭配一雙血紅有神的眼睛,正惡狠狠地盯著在場的所有人。我說過我是
不
: 信怪力亂神的人,但我曉得,這個空間與邪派的宗教儀式脫不了干係。當下我拿了相機
,
你負責吆喝?你是現場指揮官?
這類案件不用報請檢座相驗?
一個小小的巡官有權叫葬儀社的將屍體移走?頗呵
: 在整個空間裡拍了一輪,然後吆喝葬儀社的大哥準備進來收屍,誰知第一家葬儀社才剛
進
: 來,看著那幾尊焦黑的神像便打退堂鼓。他說,大哥,這不能碰,問過老闆了,給別家
收
: 吧。我悶哼了一聲,想說這有什麼好顧忌的,一連叫了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直到
第
: 六家,都沒人敢收,全部站在門口告訴我,太邪門了,一靠近就渾身不對勁。沒辦法了
,
: 只好CALL公家的過來處理,畢竟公家單位可不能用什麼理由來拒絕收屍。經過一段時間
,
: 來收屍的阿伯總算奮力一鏟,將這句已經骨肉分離的爛泥屍鏟起裝好,我才繼續研究現
場
: 的蛛絲馬跡。
: 這個密閉的空間裡,除了剛剛的炭爐之外,暗門的縫隙也用膠帶層層纏起,依照過往的
經
: 驗,可以合理推定是一起自殺案件,本想說該拍的都拍好了,該處理的也處理了,正打
算
: 打道回府來洗香香。心中卻不知為何一直覺得不是很舒服。我急急忙忙地跑向屋主,詢
問
: 她這段時間有任何人進來過這間房子嗎?屋主斬釘截鐵地說,這是她第一次進來,一進
來
: 就報警了。剎那間我腦海浮現出白爛貓的阿娘喂貼圖,有兩個目前無法解釋的疑點在我
腦
: 中瞬間竄起。仔細回到案場觀察,果然沒錯,原本認定燒炭的爐子,裡面確實是有炭,
但
: 怎麼也找不到燃燒後的灰燼,再者,死者頭顱就橫臥在炭爐上,照理說昏厥後傾倒,爐
中
: 的炭應當尚未熄滅,頭髮及頭皮會有燒燙痕跡,可是左看右看卻看不出個端倪;另外一
個
: 疑點更讓我無法說服自己,稍稍回想一下,我們如何進到這個空間的?沒錯,是清潔工
搬
: 開沙發後才進來的,既然這是第一案發現場,推測為自殺案件,那又是誰將沙發橫置在
門
: 前的呢?
: 這個案件就說明到這邊,目前已交給法醫進行解剖調查,後續偵辦也將由檢察官處理,
藏
: 在心中的這兩個疑點還在試著解釋當中,希望等到解剖後能釐清案情。
:
好啦,就當你是真的幫你好朋友描述,
因為對我們這行不太熟導致遣詞用字不夠專業,但你這好朋友的行為,用Line傳屍體照給
你?不是單純被釘爆而已,偵查不公開懂否?都快30歲了,好歹也幹了5、6年了吧,職業
道德聽說過沒有,私底下要講述這種案件給朋友聽我管不著,但擅自把現場照傳給他人真
的是很…不僅不尊重死者也很沒職業道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聽到這邊再搭配LINE上傳來的圖片 只能說太震撼了)
以上為一些質疑,講真的,原文會被推爆,我還真的是很不以為然,不過看來這樣的「經
驗?」文章還真的很對版友們的胃口…
你是警界的嗎? 兩線一這種說法很常見啊...我爸都叫認識的副局長三線二
作者:
qwe1290 (田)
2017-03-11 02:09:00搜查官4ni?
家人有人當警察 真的沒聽過刑案現場還要管八字 各種屍體慘狀是你負責你就是要進去啊
看原文覺得過程好草率 而且我也不過以前常看CSI而已
作者: Milujukrev (訟棍全家死光光無人收屍) 2017-03-11 02:48:00
認同為何案發現場圖片可以傳給一般不相干的人......職業道德擺在哪裡?對往生者的尊重又百在哪裡?
作者: MilchTea (米勒禧餮) 2017-03-11 02:52:00
哦哦哦看起來不錯幫推
作者:
unidon (ウニ丼)
2017-03-11 02:54:00圖片用賴傳跟可以傳給外人這兩點的確非常奇怪
小補充,一般來講,麗蠅1-3天 肉蠅3-6天 埋葬蟲7-9天隱翅蟲9-10天,一個月多的屍體保守估計會有2-3代成蟲,原文沒提到成蟲不知道是怎麼推算死亡天數的;另,若屍體有受焚燒泡水及包埋等特殊情況就更需要等實驗室培養確認(考量蟲齡分佈,環境溫度等等), 沒經過相驗就叫人收掉,是蠻妙的
作者:
unidon (ウニ丼)
2017-03-11 02:55:00八字重那個我看的當下是覺得應該是指視覺效果太震撼,請待會進去的人自己有心理準備之類的一種形容方式吧?
作者: programMan (程式人) 2017-03-11 02:59:00
這邊不是故事版嗎 不要那麼認真
護士都可以把手術房照片外流了,有啥問題嗎?雞蛋裡挑骨頭,擺明欠噓!看別人寫的文被推爆眼紅逆?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3-11 03:10:00%%%%%%%%%$
愛看又愛嫌,不服氣的話換你寫一篇媽佛文來瞧瞧,讓大家看看你文筆有多好?”
作者:
purue (purue)
2017-03-11 03:11:00其實就美國巡山員的概念啊
作者: Milujukrev (訟棍全家死光光無人收屍) 2017-03-11 03:14:00
「護士都可以把手術房照片外流了,有啥問題嗎?」很妙是鼓勵全民欠缺職業道德與尊重他人的做人根本嗎?
假如是真的一堆人求圖到底?別鬧了吧這麼光怪陸離的案子,記者沒有報出來實在太不像台灣了
作者:
auni (阿南)
2017-03-11 03:34:00笑死人了 正經地討論該質疑的地方 還要被說眼紅 叫人自己寫?放任通靈王拼命發[經驗]就爽了嗎?
作者:
R10K (R壱万)
2017-03-11 03:42:00推。
作者:
fish030 ( 魚兒水中游)
2017-03-11 03:42:00乾你屁事 = =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7-03-11 03:45:00認真推某樓的邏輯就不評價了
作者: s6525480 2017-03-11 03:46:00
淫慾魔都還沒抓到 難道通靈王大賽又要來了嗎還好我準備往十字教去
作者:
Eudora08 (Eudora)
2017-03-11 03:49:00就當大家討論嘛,有時候這種質疑不一定是惡意的,網友熱心提供不同視角的觀察,marvel版的內容才會豐富。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3-11 04:07:00還好我信爆裂道
作者:
sealboy (顫動)
2017-03-11 04:19:00照你邏輯,既然許多不合理字眼,那不就表示他是外行人嗎,又怎會是他好朋友,轉述的故事寫的清清楚楚才有問題吧
警察有在算職等? 職等14是公務人員的算法吧, 警察一直都算是官階, 就是幾線幾星
這麼愛質疑鬼神說,有本事在媽祖巡迴繞境時,到神轎前面大聲嗆妖言惑眾怪力亂神,如果酸民能四肢健全活著回來上PTT,那就敬你是條漢子,不要只會躲在鍵盤前面吠!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04:23:00
看到跟學弟妹說八字不夠重什麼的,就end了,感覺幻想。質疑第一篇不算無神論吧,信鬼神不等於什麼鬼怪故事都要信警察鑑識歸鑑識,怎麼突然會判斷八字多種可以進怎樣的現場
作者: MasLoty (MasLoty) 2017-03-11 04:28:00
推 某些人的邏輯不知道跑去哪了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04:28:00
?每次現在的情況都不一樣,死法也不同,怎麼判斷?有時候想想,不意外田中實加、程宇等騙徒可以撐那麼久。當然第一篇的原po不一定是騙子,但八字那邊實在太扯。殯葬業者那段感覺也有點唬爛,叫到六家也太多了吧?
作者:
vis64 (哇咖啦奈)
2017-03-11 04:35:00補血推,怒噓的人是有什麼好護航的,理性思考很難嗎?
作者:
ktirene (小栗)
2017-03-11 04:35:00比較好奇既然是密室 那會有縫可以讓蟲進去嗎??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04:37:00
更怪得是房東好像不知道有密室?
作者: s6525480 2017-03-11 04:38:00
那叫沒禮貌 怎麼連這種事都分不出來鬼神論你再怎麼深信不疑 拿著閻羅王發的令旗 跑去教堂
作者:
gofee (撞牆的青蛙)
2017-03-11 04:40:00原來媽處信徒一堆流氓黑道是真的 動不動就要斷人手腳*媽祖
作者: s6525480 2017-03-11 04:41:00
邊揮邊喊丫拉花瓜 下場也不會太好
質疑經驗文是不是真的被講成不信鬼神…還叫人去做一些會被活人打的事情來證明鬼神存不存在?什麼邏輯?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04:44:00
問題是信仰神明,不代表我要信其他神棍的屁話。質疑卻被打成無神論,這樣的護航真得很弱和沒有邏輯。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3-11 04:54:00
笑了XDDD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7-03-11 04:55:00原本那篇的文筆,是準備寫驚悚推理劇練手用的吧?很久沒進來看了,跟以前一些證實是創作的有幾分像
作者:
z00799 (Iphonx)
2017-03-11 04:58:00關你屁事
作者:
mftd (Mda)
2017-03-11 05:05:00原文就硬要媽佛的感覺...唉
純粹想回答kti大的問題,除了真空以外的空間都會長蟲吧,我出門三四天沒倒垃圾也長蟲,門窗也都是緊閉的押XD
作者:
yash (蚜煦)
2017-03-11 05:29:00噓的人好好笑哈哈哈
又不是要板主刪文,而是回文去談原文的疑點。這樣也有人要說「關你屁事」?看到疑似創作但掛經驗的文章,板友當然可以討論阿
作者: pica177253 2017-03-11 05:53:00
推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3-11 05:58:00覺得小說+1 鑑識科幹嘛要巡邏?又不是派出所的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7-03-11 06:05:00原文疑點很多,樂見專業人士們來討論
作者:
H2OYi (水易)
2017-03-11 06:41:00有人玻璃碎太快了吧
同覺得原文有點不合理,支持理性討論來區別經驗和創作文
警察也是有算職等的,薦任七職等約等於警正三階,支持本篇說法
看完原文之後我只覺得扯,再看這篇覺得認同本篇看法。然後馬佛點在於原來那篇還不少人相信?
作者: poolo (嗯~) 2017-03-11 07:10:00
為啥有些崩潰噓啊
作者: vuqup0716 2017-03-11 07:14:00
創作還是經驗,差很多欸
作者:
USAGItn (天兔)
2017-03-11 07:17:00推疑點跟推文
好煩喔!明明就很棒的故事幹嘛這麼嚴肅,我還要看下集欸
作者:
spadenet (BomBom)
2017-03-11 07:51:00質疑文還真不用marvel點...你新來的?
作者: higashi (哇哈哈) 2017-03-11 07:52:00
當故事看而已,幹麻那麼認真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07:52:00叫人去嗆馬祖 我分類為第四種 八嘎囧型媽祖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07:56:00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08:18:00所以看個Marvel版腦袋就要裝死了是不是 看文要不要那麼認真的言論真的很好笑哈哈哈難怪本版信徒眾多 通靈王都要來傳教啦啦啦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08:34:00好啦 用詞姑且說他是為了讓讀者能懂而修改 那這篇提出的兩個疑點 1:理應有分工 為何還有臨時叫人八字不夠別進來2沒等檢察官來 就能擅自要求禮儀公司移走屍體關於這兩點 力宏 來 你講看麥
作者:
TennisC (兩年多)
2017-03-11 08:43:00不錯啊,是事實出來說明一下不就好了... 難怪會永遠有宋七粒s之類神棍,因為實在太多人相信了
作者:
Ann1990 (發文限制好多~~~)
2017-03-11 08:46:00對於牆壁的厚度感到好奇,這密室明顯不是屋主弄的,但一般住宅的牆壁會厚到可以挖出一坪大的密室?有建築相關的可以解惑ㄧ下嗎~
作者:
G12134 (G12134)
2017-03-11 08:52:00喔@@
作者:
Ann1990 (發文限制好多~~~)
2017-03-11 08:56:00幫補血
我覺得八字那段是叫不相關的人不要進來湊樂鬧的意思要質疑應該是要質疑邏輯而不是質疑經驗吧如果要質疑經驗那這裡每篇經驗文不都是笑話世界上怎麼會有鬼神或是靈魂呢?
經驗本來就可以質疑,支持你。某些人邏輯很怪,原文沒提到鬼神,這篇也不是質疑鬼神,在那邊跳針說來媽佛卻質疑鬼神,神邏輯!超無言我覺得八字那句沒啥問題,不是指要真的八字重吧,只是代表裡面可怕的概念唯一有疑點是,不用請檢查官來驗,他一個人hold住全場?
作者:
knightlaw (Siegfried)
2017-03-11 09:16:00二線一是俗稱(像一毛三也是),警察官職等一般是指佐、正、監(如公務員的委、薦、簡)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09:20:00#1GJ9SCyf (marvel) [ptt.cc] [經驗] 看到孫悟空顯靈5年前就有人為了當時板規經驗文不能質疑而挺身而出簡直是漫威版啟蒙運動 五年後還一堆人越來越退步
看到八字重那邊就差不多了... 誰備差誰處理好嗎?八字個大頭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09:22:00簡單講是5年前板規不能質疑 有個人PO文說他跟濟公很熟某天他遇到困難 呼叫濟公幫忙 濟公沒空 派齊天大聖去幫
作者:
oasis822 (sisao)
2017-03-11 09:23:00補血推,一堆人崩潰好好笑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09:23:00有人就質疑小說人物也算神嗎? 當時就戰說你敢質疑經驗文所以有個漫威版啟蒙運動之父 發文嘲諷 說遇到賽亞人悟空
一毛三XDDD 我堂弟就是一毛三, 原來如此我以為他們都用幾線幾在稱呼叫八字重的別進來那邊有點怪就是... 話說我看過王水案的照片, 那個真的一般人還是別看好, 看完嚇到那堂課我後來就沒修了
作者:
m122e (m122e)
2017-03-11 09:40:00可以戰他質疑的點很奇怪 或是質疑的方式不對 哪有直接說關人屁事的?一堆通靈王預備軍崩潰噓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3-11 09:41:00
提護士爛例子又無的放大絕的真的是最美的風景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09:47:00請問經驗不用認真~ 那大家都創作掛經驗就好了 某些人的邏輯真的是呵呵
作者:
JieshinRS (油水夫夫住我家樓上)
2017-03-11 09:48:00來看崩潰留言XDD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09:48:00還分經驗跟創作幹嘛 高中生?
作者:
m122e (m122e)
2017-03-11 09:48:00笑死人 這種創作當經驗的風氣再不遏止 過沒多久又會有「好厲害阿姨」、「全台宮廟大鬥法」這種鬼東西出現!你要發創作、分享沒意見 就是不要扯到是經驗 騙到一堆通靈王蠢蠢欲動 想要出手吸收信徒 就不好了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09:49:00難怪通靈王都要來本版吸腦粉zzz
作者: Awllower (Awllower) 2017-03-11 09:50:00
我八字好輕ㄛㄛㄛ學弟幫我處理啦
作者:
m122e (m122e)
2017-03-11 09:52:00沒邏輯的人到處都有 這邊也不缺 ex 高中生999。只要能滿足自己閱聽的需求,就算是唬爛的也沒關係(連重點都搞不清楚沒有人叫他不准發 是換個標題而已)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17-03-11 09:52:00專業理性分析推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09:52:00反正只要第一個系列文是掛經驗 就算後面全是創作 信徒還是會出來護航的~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17-03-11 09:53:00再推,補一下那些腦波弱的碎玻璃
作者:
OalexO (fight!)
2017-03-11 09:58:00這質疑是否正確還不知道 但質疑經驗文本來就沒錯啊
作者:
Smile916 (笑笑Ou<)
2017-03-11 09:59:00專業分析推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03-11 10:04:00推這篇 有些人的邏輯根本沒救了 我自己是只看經驗文不看創作 可是有的經驗文實在扯到無國界了 所以我都當故事看 去質疑他們 也只會說信者恆信
作者:
aiyai03 (涼颼颼)
2017-03-11 10:07:00推 如果是故事就掛創作啊,為何要掛經驗
作者: ytc9607 2017-03-11 10:15:00
推這篇,敢說是經驗就要接受質疑啊,原文根本疑點很多
拜託,我光想到有個警察會隨便把圖片傳給非相關人員看,我就覺得很媽佛,更媽佛的是一堆人討著要看
作者: shigatoxin (亂步) 2017-03-11 10:29:00
來湊熱鬧 推主用心分析
作者: jolier327 (法律不保護弱者) 2017-03-11 10:31:00
八字重那段我覺得還好 就是個說法而已 但是說要開車巡邏聽起來像在馬路上巡 但巡官應該是只要巡各派出所而已…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0:35:00reality6699 你邏輯好爛= = 質疑文章真假而已他是有說不信鬼神喔? 你個工三小的爛話??
作者:
rocf117 (你腳骨甘有這軟Q?)
2017-03-11 10:35:00一定是跟跟菩薩不夠熟啦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0:36:00質疑問題點為什麼要去媽祖遶境嗆聲? 關係在哪裡?你也知道他們都是黑道把持的,所以知道會被打斷腿喔XDDD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03-11 10:37:00其實沒成蟲所以主角也只能推論"一個月以上"
作者:
sromys (阿爾瑪濟)
2017-03-11 10:37:00聽來的故事不是本來就可以用經驗嗎?原原po既然是轉述故事的人,有些地方描述得不完美也是情有可原吧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10:37:00
照這種護航邏輯,那有信鬼神的,是不是遇到那個龍神居的胖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0:37:00文章爆了不能噓不能質疑,所以你嫌東西難吃也不要嫌,自己有種開一家店再來罵啊。 這三小爛邏輯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10:38:00
子「龍少主」也要相信?這樣來說夢境文應該也要解禁才對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0:38:00Marvel 版不是鬼扯板或是腦殘板好嗎 = =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03-11 10:38:00我認為最不合理的是警察居然會認為這是"奇怪的自殺"理論上都會被教說任何奇怪的地方都先假設是他殺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10:41:00
照原文,以後警察到現場還要通知今天八字到達幾兩才能出動
實在沒聽過鑑識需要督勤的 而且原文中的快打需要用到鑑識出勤 我蠻想知道那邊的偵查隊這麼缺人另外應該都是用勤二休一(不過都說是朋友轉述就算了)
作者:
CCMg (☜㊣ⒸⒸⓂⓖ♥☞)
2017-03-11 10:43:00原文真的不像真實經驗分享啊…
還有進現場前要先看八字的,身邊好幾個幹了幾十年的老警察或是五六年的中生代都沒聽過這種事XDD不過我以前不懂時也有問過老警察這種事,還被笑了一頓八字不夠不能進現場,那跑不快是不是不用追犯人,那還要我們警察幹嘛,後來想想也是滿有道理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7-03-11 10:50:00我也覺得八字那邊很扯 而且傳照片給外人已經觸犯妨害國防以外秘密罪了啦 好假的文章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0:51:00所以八字輕的根本應該被刷掉啊照這個邏輯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10:51:00
我想他被苛責的原因是創作當經驗文發
作者:
suumire (S)
2017-03-11 10:54:00雖然不是警界人員但也覺得鑑識警察外巡很奇怪,你看CSI時會看到他們出去巡邏嗎
作者: h2macchiato (獅心) 2017-03-11 10:57:00
搬椅櫈,叫雞排奶茶囉。專業的出現了,真相越辯越明。
作者: lieutent (小智) 2017-03-11 10:57:00
支持
作者:
suumire (S)
2017-03-11 10:58:00作者:
youhou (YF)
2017-03-11 10:58:00是說會把照片存在自己私人手機很匪夷所思欸 我還以為都一律用專用的相機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1 10:58:00原文看到鑑識科要出去巡邏也覺得怪怪的
作者:
janet6 (唉)
2017-03-11 10:59:00偵查不公開在台灣只是個笑話啊,參見前陣子的小模命案。
作者:
swama07 (校長)
2017-03-11 10:59:00我是原PO 刪文是因為不想再看到吵來吵去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1:00:00你刪文不就沒辦法明辨真相了… 這樣是你理虧欸
作者:
swama07 (校長)
2017-03-11 11:00:00沒那麼多時間 故事都是真的 但以後不再回覆謝謝媽佛板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1 11:03:00不過原標題如果別用經驗倒是還有點懸疑氣氛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3-11 11:03:00質疑文不是本來就不用marvel點嗎
作者:
cheetah (Chee)
2017-03-11 11:03:00原來如此啊!雖然這篇底下推噓文都有,但我覺得有一些可以平衡資訊的文章是很好的。對於不懂的事我們容易把片面資訊當作真實的,這樣的文可以提醒自己要有思辨~
作者: Jet94 (QQ) 2017-03-11 11:04:00
真得要多點思辨能力,社會充斥很多程宇和田中之徒,我到現在還是很納悶田中那些幻想文,怎麼那麼多人信,還幫寫序?
推專業 不需因為有人不認同你的說法而難過或生氣 那篇用詞真的滿怪的 明眼人笑笑就好XD
作者: esfertrilia (水佩) 2017-03-11 11:07:00
同樣身為警職人員,不談用字遣詞是否精確,光是鑑識巡官要巡邏、可以跳過偵查隊長指揮現場、可以用手機自行拍照還傳給朋友就完全違反程序甚至觸法了,不讓人質疑實在太不可能了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7-03-11 11:09:00原文刪了耶 不是說經驗嗎幹嘛刪啊XD
作者:
giplin (步步驚心)
2017-03-11 11:10:00大家可以不要吵嗎qq 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好想知道後續的發展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1:11:00可是原PO都忙到沒時間回應了 有時間打後續嗎XDD
作者:
poem1999 (可愛小牢ㄙㄨˇ)
2017-03-11 11:14:00創作就創作為什麼一定要分類選經驗,創作寫的好也是可以很多推的啊~
作者: r8101202 (哇哈哈) 2017-03-11 11:15:00
依署頒之『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屍體程序』規定,員警於受理報案後,應管制現場,報請檢察官相驗,經確認死因及死者身分,相驗確認無他殺嫌疑後,始得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處理……
作者:
achieve (嘎哩)
2017-03-11 11:15:00推這篇,某樓用那種沒水準的護士外流病人的手術照片來救援真的是一樣沒水準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1:16:00因為很多人只看經驗啊(例如我) 創作除非很多推才會點進去
作者:
m122e (m122e)
2017-03-11 11:17:00很多非常好看的作品用「創作」就不會有這麼多爭議,不知道為什麼一定想用「經驗」?是「經驗」比較容易吸收到信徒嗎?一定想說服大家說是真的?然後現在自刪了...講好聽點 說是不想起爭議,講難聽點 就說你肉腳 被踢爆了 就趕快逃離戰場!
作者: mizys 2017-03-11 11:19:00
信徒和前面噓的快出來護航啊!!!
作者: r8101202 (哇哈哈) 2017-03-11 11:19:00
總結兩大可疑處,一沒有報請檢察官相驗,二沒有首先通知『公立』殯儀館
作者: riddle31 2017-03-11 11:19:00
哈哈某些人一定是信了被打臉才出來森7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7-03-11 11:20:00
沒聽過職等兩線一+1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1:23:00我比較好奇是怎麼樣聽到故事的 到底是用聽的還是傳Line訊息的敘述方式超像講故事 還稱自己是微陽光男孩欸XDD有些人因為是轉錄別人的故事 會自己前後潤飾 通常他們都會掛創作而不是經驗啊~
作者:
CCMg (☜㊣ⒸⒸⓂⓖ♥☞)
2017-03-11 11:32:00嗆媽祖遶境的真的太有趣了XD
作者: feuilles (feuilles) 2017-03-11 11:32:00
推
作者:
suumire (S)
2017-03-11 11:36:00虛擬世界還不是真人在用的?難道不認真然後再次上演通靈王大戰?
作者: CCJ4meder (Fangfang) 2017-03-11 11:40:00
推
某樓噓的邏輯真怪,虛擬世界不用認真那就都不要抓網路詐騙好了
好奇一問,假設原文為真,如果有人拿那篇去報案檢舉之類的,以網路文章為理由,能辦下去找到將照片外流的警員嗎
說實在不太在乎是不是真的,故事文筆好看就行了。真被質疑但又提不出証據或說明,規定下次用創作就好啦,多大的事……
作者:
vcjoy (vcjoy)
2017-03-11 11:46:00沒有新聞爆出來算不算一個疑點阿??
作者: domorita666 (大王) 2017-03-11 11:50: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文刪掉惹
作者:
kuma52 (熊熊)
2017-03-11 11:52:00經驗文本來就要禁的起質疑,回不回應又是一回事
作者:
weibkey (Keep Walking)
2017-03-11 11:52:00護航的玻璃掃一掃 很難看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1:55:00marvel的分類 扼殺了許多好文 像以前那樣多好 來這裡看文的人真的會在乎真實性嗎? 還不是呵呵笑笑關了睡
作者: chiungonni (歐逆) 2017-03-11 11:55:00
原PO故事不錯,推這篇
作者:
Fireya (☆*"`'*-.,)
2017-03-11 11:55:00會不會有感覺跟八字無關啊= = 我5兩多但是我被遺傳了...
作者: sagoshi (sagoshi) 2017-03-11 11:55:00
笑死 怎麼這麼多人崩潰
作者: regen1999 2017-03-11 11:56:00
推專業,看到一堆人崩潰好爽
作者:
suumire (S)
2017-03-11 11:56:00回marsonele,事實上就是有人信啊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1:59:00像以前那樣的分類 似真似假 有想像空間 把分類限縮在經驗和創作 我覺得可以改進這個版戰分類戰多少次了……我只想來這裡看故事 不想看戰文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2:01:00樓上 可是我想看真實的故事啊 你的想法是一種 我的想法也是一種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2:02:00樓樓上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2:02:00嗯嗯 你說的沒錯 很好大家的意見都很好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2:03:00好的故事才不會因為分類被扼殺
當初看就覺得寫的很像什麼靈異劇,因為八字不要讓工作中的警察或是任何人進去,太好笑了吧然後外流照片還讓人寫出來,真的滿胡扯的
直接刪文也是很玄 也解釋都不願意 就連小說故事情節有問題也是要被編輯要求修改的
作者: hatexxxxxxxx (hatexxxxxxxx) 2017-03-11 12:07:00
原po刪文了..... 好想看後續啊QQ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2:07:00那就當作我懷念以前的版風吧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1 12:08:00就算用創作,故事好看也一大堆人看阿,像鬼吹燈這類不是也很多人看??
我是覺得如果真有八字輕最好不要進去這習俗,那麼當初要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2:10:00我不是說故事情節如何 我是說分類常常造成戰文
進鑑識科的,就要把這納進去才對,以確保每個案子都能進
作者:
spiderway (spiderway)
2017-03-11 12:11:00想問版上哪個經驗是真的
而不是看過現場後,才說八字不夠重的最好不要進,如果現場警員八字通通不夠重怎辦?通通回去再換一批來?
分類造成戰文XD 不po充滿問題的假經驗誰會沒事亂戰啊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2:13:00像以前有 驚悚 可怕 虎爛 這種分類 你不會跟他認真 看看就過去了
作者:
Fireya (☆*"`'*-.,)
2017-03-11 12:13:00不會吧 那看到就想吐的人 一個禮拜吃不下飯的人 又怎麼辦?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3-11 12:14:00創作跟經驗 分得很清楚 有好有壞
作者:
spiderway (spiderway)
2017-03-11 12:15:00原文刪了
作者:
F0314 2017-03-11 12:17:00推文好多通靈王信徒 被質疑還會森七七
作者:
hagan (哈根大師)
2017-03-11 12:17:003文了啦
作者:
dawnA (奈奈子)
2017-03-11 12:19:00為何這裡變那麼多連文章都看不懂的怪人啊.....
我覺得這篇不算戰文餒~~討論一下自己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不想被質疑的人通通掛創作就好啦 隨便寫沒差
欸我喜歡故事也喜歡質疑文耶!看了可以長知識啊!原文刪了就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了
marsonele你別逗我笑了,你上站次數不到400次,跟我說以前有驚悚、可怕、唬爛的分類,還真是有夠唬爛XDDD果然現在講話都不用負責任是真的滿爽的
作者:
pxndx (Poppyjungle)
2017-03-11 12:29:00我的經驗文是真的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2:30:00FairyBomb 你犯了個小錯誤,因為這個ID有可能只是分身
作者:
a31415926 (Adam smith)
2017-03-11 12:30:00幫補血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1 12:34:00標題要用經驗也可以,但別有太明顯的漏洞讓人挑阿,像原文用手機拍現場照片,還用line私傳照片,這就算不是警界人士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1 12:35:00一看也覺得很有問題阿
而不是看到有人質疑就刪文,就算是真的故事,很多人也會
滿好奇有驚悚、可怕、唬爛的分類時期嗎? 我記得我來的時候是標真實的時期 剛剛往前找好像也沒有類似的標籤
有啊,大概剛開版2004的時候有驚悚吧,那時候根本沒在管分類的。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3-11 12:41:00
6699讓我覺得好療癒 小確幸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2:45:00你看看 我一開始就說6699那個在我的陣頭護航分類理由表裡面是八嘎囧型 果然真的沒錯吧? 開始約出來了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2:46:00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2:47:00雖然讀過幾年書 會識字上PTT 但是畢竟還是八嘎囧很愛嗆鄉民只敢網路批評 不敢當面罵更甚者還會約你出來訂孤枝的完全歸類正確啊 太屌了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1 12:48:00原文如果是真的,那反而會讓人懷疑鑑識科警察的工作態度吧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2:49:00SUN999 一直噓別人認真 結果自己還回來噓耶 共兩次 哈哈你也蠻認真的喔
ahw大你不覺得八嘎囧很無辜嗎?莫名被扯進去XDDD
原來是剛開版的時候 2004那時我連帳號都沒有 突然覺得時間過好快喔QQ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2:51:00沒辦法 因為他用的套路完全符合我的分類表
作者:
omi0210 (楠仔坑郭美珠)
2017-03-11 12:57:00可以提出來討論吧 覺得沒必要噓
作者:
smallsix (檸檬貓你在此!)
2017-03-11 12:59:00推~~長知識,我也覺得原文很有趣但覺得拍照有點誇張
其實我不太懂硬要把創作當經驗的心態是?如果創作文章寫的好,也是一堆人推阿,文章寫得不好,硬要當做經驗,推文也不會高阿
作者: g7030470636 2017-03-11 13:19:00
專業推
作者:
ryu38 (lynx3)
2017-03-11 13:20:00某R就在反串釣魚
作者: Autumn06513 (阿丸) 2017-03-11 13:22:00
推專業質疑
哈,好啦好啦,不質疑原PO了,我相信是真的。(請問該如何檢舉這位鑑識科警察外流照片沒道德? )
作者:
ryu38 (lynx3)
2017-03-11 13:25:00通靈王信徒都在崩潰改經驗才能收信徒阿
作者: riku10 (邊緣大酋長) 2017-03-11 13:30:00
推一波 分析精闢
紅明顯,既然原原po如此堅持其故事都是真的,那請問要怎麼舉發原原po他所謂朋友這樣的行為?看swama這種寧願吃官司也要催眠自己到底賭氣刪文的嘴臉我看了就覺得好笑。還謝謝馬佛版勒?
簡單啊,去報案,發文台大調資料,通知到案就可以知道哪位鑑識科的洩漏照片了
作者: yunzl1225 (日勻) 2017-03-11 13:38:00
原故事不錯看也推這篇長知識質疑文
作者:
weijiaGO (weiJGoGoGo)
2017-03-11 13:48:00不談前後兩作者文章,純推分析概念!
作者: apple323 2017-03-11 13:51:00
推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7-03-11 14:01:00討厭垃圾噓文的 黑名單很好用 愛講屁話就讓你ID信用破產
紅明顯 原文刪了 笑死 拿職業編故事 裝警察 醫生的一堆 重點是都掛經驗 是以為版裡都沒相關行業的人就對了 等補推推推推
作者: addio1108 (弱弱賣萌求賞臉) 2017-03-11 14:07:00
撇開前面的其他質疑不談,光是讓照片外流就很值得噓了吧,某些樓的發言是在鼓吹職業不道德?親友團捨不得原原po受質疑的委屈?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7-03-11 14:13:00質疑給推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7-03-11 14:20:00你這麼快怎麼培養通靈王
看來也是鑑識學長 鑑識界真的很小 警大查ㄧ下網路查ㄧ下 哪個單位 ˊ住哪裡 家裡幾個人都查的到 軍警消都差不多
作二休一還好啦,我有聽過這樣的說法,但照片外傳...不不適合作二休一比較像是為了解釋給親友聽的用詞
長知識了~只撇開細節 是原文真的太精彩本來就不像是真的啊XDD
原po有夠可笑,那麼愛寫創作文就去Dcard啊?明明被拆穿了,還死要面子烙一句所述為真才跑掉
作者: Harbin 2017-03-11 14:46:00
推
推解釋 但是並不是每個版友都是警察 不用那麼酸說不懂為什麼會被推爆 每個人的專業都不一樣 你也不可能看出每篇唬爛的故事 不能對版友放尊重點?還是只要一發文就開始質疑噓文的媽佛版才是你想要的?補個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03-11 15:26:00
沒打算護航也認同本篇原po所述應該才是實情。噓的只是最後一段,部份版友,至少我就是,看本版應該都放空大腦看,事後不會再去查證,今天你提的出問題只是因為你剛好是專業人士。 沒必要這樣嗆其他版友。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些眉眉角角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5:35:00推爆
作者: gentle10 (快樂生活) 2017-03-11 15:36:00
推一下XDD
作者: Locemonshr 2017-03-11 15:37:00
幫推~~~質疑經驗文真假又沒有錯 是在崩潰什麼XD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7-03-11 15:38:00原文原PO是開文創公司 不曉得他發這篇《經驗文》的意義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7-03-11 15:39:00之前有人寫聽說來的故事,細節出錯,回頭向當事人查證,跟板友重新解釋,把疑點說開就沒事,文章還是可以繼續掛經驗的。不過每個人對語氣跟情緒用語的感受不同,這就比較難規範了。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7-03-11 15:39:00如果當初他用創作就好了 當小說還不錯看說
沒打算護航,可是如果是聽完代寫在打字,又是外行,用語出錯什麼的我覺得挺正常的,你有些部分感覺是硬要質疑....自介的部分感覺也還好...沒那麼誇張不過你後面質疑的問題倒是很實在喇
作者: mickeyfoot (Godmickey) 2017-03-11 15:45:00
推 干你屁事的又干你屁事
作者:
R6 (′_ゝ`)
2017-03-11 15:49:00原文小說寫得不錯啊 哈哈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7-03-11 16:02:00原原po就創作騙稱經驗啊 用字用詞還是小事 小小巡官管控全場 屍體要不要收都他說了算 完全不鳥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6:02:00帶聽寫字應該也不會有這麼多差錯吧 頂多是作二休一那種錯誤而已而且如果是代po 原po沒有去給朋友看過? 還是原po擅自主張把故事po在這?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7-03-11 16:03:00檢察官 擺明唬爛
作者:
tanpsy (Kagupa)
2017-03-11 16:03:00我以為媽佛版要和reddit一樣 要當成真的事來看欸
作者:
vcjoy (vcjoy)
2017-03-11 16:04:00一直說是真實的,可是不解釋又刪文,到底是要怎樣?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7-03-11 16:07:00硬要噓的說人家硬要挑毛病?
作者: remaxxx (新上路) 2017-03-11 16:18:00
原文真的很創作感,超多吐槽點懶的一一打出來。 贊成理信討論!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6:32:00噓的有沒有問題啊....這樣就是酸就是嗆喔?這年頭,提個問題都可以被說是嗆,不然要怎樣?一定要先道歉再痛哭流涕說不好意思有點小小問題這樣?
作者: icepreechaya 2017-03-11 16:33:00
有反推就支持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6:34:00說什麼放空大腦....這也可以當作理由? 你要無腦就是會被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1 16:34:00反智已經夠可恥了 可恥得理直氣壯 顧盼自雄 是怎樣?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6:35:00你要無腦放空看,然後人家說你無腦,你還不准人說是怎樣?jmd0820你放空腦被電不行,你好大的官威喔你誰啊這已經不是知不知道眉角的問題,這是根本沒有邏輯的問題本版神棍板就是有這種只會放空大腦的人在那邊傻啊
作者: getx105 (生吃臭豆腐) 2017-03-11 16:40:00
笑死,不是說不能護航,但至少有點邏輯吧?還有威脅人的勒
作者:
xxx15435 (老屁股閉嘴)
2017-03-11 16:50:00神之臉腫 哈哈哈哈
作者:
brave98 (我要當勇氣人)
2017-03-11 16:56:00那邏輯好妙XD 連吐槽都不知道怎麼開始了
作者: jesse3699 (克萊兒) 2017-03-11 17:11:00
退認真 中立
腦袋弱化成缺少思考能力的某些人就別出來丟臉了 好好充實自己吧
作者:
tangkuai (巧虎你是豬)
2017-03-11 17:19:00推用心分析!你很棒!
作者:
KGTW (哆啦)
2017-03-11 17:23:00經驗文被質疑 就説文好看就好沒差 那分類吃洨用的喔?強迫大家防空大腦看文 我也是醉了。。
作者:
sonax2k (活人)
2017-03-11 17:27:00推
作者: guli128 2017-03-11 17:35:00
原文刪掉惹???!!!
作者:
how3550 (究極)
2017-03-11 17:36:00哈哈 刪文了XDDD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7:39:00我不懂J大的邏輯欸 所以知道可能是假的也不能提出質疑 我完全不解這篇質疑的發文者有那個部分在嗆原文發文者
作者:
Zauber 2017-03-11 17:39:00推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7:41:00啊我看懂了 你是說原PO再嗆相信的人嘛XDD*在
作者:
MINCIO (陽光不分區)
2017-03-11 17:42:00經驗就經驗.創作就創作.把創作故意分類成經驗本來就不對了再說會要求分類的原因本來就是避免通靈王出現阿.如果不要求.這個版直接改名叫靈異小說創作版好了(?)鑒於這個部分.我贊同質疑原文的部分.版規也是允許的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7:46:00而且講你剛好是專業人士超讓人傻眼 感覺就跟上一篇被噓爆的t大創作文 回應炸彈大的文 「唉唷被你抓到把柄」一樣
作者:
myown1345 (陽光分å)
2017-03-11 17:50:00想看下一集說……@@
朋友跟你講的故事可以記得一清二楚,細節和專有名詞描述跟本人經歷的一樣才可疑吧? 現在要發經驗文,還要細節描述精準到100%才有資格? 乾脆廢掉經驗好了。
是不是真實對您來說 很重要很重大嗎 還是你人生以打臉別人為樂? 在別的地方找不到成就感嗎
作者: police79 ( ) 2017-03-11 17:58:00
看這篇的噓文就知道版上一堆通靈王不是沒理由的XDD護航的都超反智XDDDD
好啦,就退一步來說,那故意是真的只是他被唬爛或寫錯細節,但傳相片這種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員如果故意為之還會加重其刑,而且這是非告訴乃論的東西,這麼簡單就把朋友賣掉真的好嗎?XD
尤其是最近偵查不公開這種事還挺熱門的,這節骨眼上賣朋友這種事,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啊?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8:06:00哈哈 說"在虛擬世界認真什麼?腦殘嗎?呵呵" 的三度來噓
作者:
wani420 (wani)
2017-03-11 18:06:00推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8:07:00自己也是很認真呀
就算修圖過的放上來,那事主幾乎是立即被鎖定吧www
重點才不是原po寫朋友的故事所以細節有誤正常 某些人是不是搞錯重點了呵呵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7-03-11 18:11:00推文從頭看到尾差點笑死笑死
這個板白痴本來就很多…ptt現在平均學歷已經很低了,這裡平均學歷大概只有國中畢業
作者:
MINCIO (陽光不分區)
2017-03-11 18:13:00爆了爆了爆了~!!!
翻譯文亂翻一通,比原文以難懂也不少。還有人護航…到底是學歷多差才會以為別人看不懂英文啊?創作文裡背景設定不合理到很中二的也多的是…上次還有一個主角有1/3德國血統的。被噓了還說自己只是算錯…到底要怎樣才能算錯自己有幾個祖父母?真的不懂耶。有沒有智商不到70的可以出來解釋一下?這些垃圾文偏偏還一堆垃圾看的很開心,不準別人噓…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8:27:00冷靜點 通靈王大戰時 雙方都會挑字檢舉 用詞小心
作者:
LisaLee (Liz)
2017-03-11 18:36:00自刪文了欸希望原原po出來說明清楚
作者:
TennisC (兩年多)
2017-03-11 18:37:00覺得很好笑,又沒人咬定他虎爛,被疑問可以出來說明解釋啊,直接刪文不回應,護航到底什麼邏輯...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1 18:41:00reality6699為什麼要站內信你,你老己你很大咖喔?約我? 你付錢我就出來啊。 這邊也可以聊幹嘛一定要站內?你怕你邏輯公開以後被發現沒有邏輯??還是你想說站內信比較好恐嚇???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7-03-11 18:44:00marvel本來就可以質疑經驗文,給推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18:45:00999搞錯重點了吧 雖然我不懂案件現場的指責分配 但有相關職業提出是否有資格可以指揮全場這件不合理的事 完全不是妳說的細節問題除非朋友自己碰轟啦哈哈哈哈
作者: astrophy 2017-03-11 18:49:00
都有創作分類了,為何還要想騙是經驗?
有些噓的人好像沒搞清楚狀況或著沒看仔細文章和整篇推文耶 其實以這篇某些噓文水準 實在應該放在joke版比較合適 真的讓人笑的不要不要的XD
作者:
cicq (cicq)
2017-03-11 19:07:00當作創作文看,平常不愛看經驗文
推 創作就好好分類創作啊!(雖然也沒相信過經驗就是經驗就是了)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滾)
2017-03-11 19:30:00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崩潰XDDDD
作者:
kenso (kenso)
2017-03-11 19:37:00都有創作分類了,為何還要想騙是經驗?
作者:
cvb50179 (Chloechen)
2017-03-11 19:42:00找不到原文><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19:48:00原文刪了 當然找不到
我有推呀,但我不覺得是真的,版上好幾篇標經驗的我也認為是創作...後來就都當故事看
我覺得有些發文心態真的蠻奇怪的,有那麼想紅嗎?如果真覺得朋友說的是真,只是詳細不是那麼清楚,所以不想分類成創作,那也可用"其他"這分類阿,這樣也比
作者: LaLiM (水水點) 2017-03-11 20:13:00
大家小心啊,2017年第87屆的通靈王大戰已經開始了
較沒人會認真質疑,免得一質疑,又立刻說不想吵架刪文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1 20:19:00反智一直有市場,戳破了惱羞也是人之常情 ^^
作者:
hlcho (You moved me to tears..)
2017-03-11 20:36:00支持打击伪经验文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3-11 20:38:00從2006年看到現在,反智市場永遠占大多數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20:48:00不如趁這機會 連署創新分類 [通靈王] 不算創作也非經驗享有不可質疑權力 名義上也不是創作(虛構)打給共 賀唔賀啊!!!!!!!!!!!!!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1 20:55:00通靈王分類就騙不到信徒了啊 人家是真實經歷捏>_<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1 20:58:00應該分成 純粹遇鬼=經驗 編出來=創作 超能力=通靈王超能力包含神鬼跟你濠洨喇D塞五四三 以及非普通人能力不管降魔伏妖 還是老婆大將軍 好厲害算命 通通都算
有不少人只看經驗不看創作的,放經驗會比較多少看比較多人看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7-03-11 21:40:00鄉民反智的越來越多
作者:
revolute ( somewhere )
2017-03-11 21:42:00經驗文本來就開放質疑,是有什麼好噓的何況原文掛經驗不僅誤導還傷害一般人對鑑識工作者的認識
作者:
rknung (歐比)
2017-03-11 22:01:00推專業
作者:
mirac1e (月下美人)
2017-03-11 22:31:00原Po是因為想要告誡原發文者而發文 其實沒什麼問題但原發文者刪文還要「堅持」是真的 可能會惹上麻煩編故事歸編故事 經驗歸經驗 不可以在網路上亂講話我弟弟也是警察 他在辦案子從來不會跟我們「分享」更別說還跟朋友講 或是用line傳屍體照片這種事情這就是尊重自己的工作 也是職業道德
作者:
satiie (阿貞貞)
2017-03-11 23:07:00真的還是很多邏輯很差的護航腦粉欸哈哈推原po分析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7-03-11 23:09:00推
作者:
vannesa (Vannesa)
2017-03-11 23:09:00一被質疑原文就不見了QQ
作者:
jamg (can't)
2017-03-11 23:18:00奇怪,為啥不可質疑原文?創作就創作,說謊本來就不可取,噓的人很喜歡被蒙在鼓裡嗎?很喜歡被騙?不合理就是不合理,每個人都關你屁事那哪來真的故事可以看啊!
作者:
hanamai (櫻舞鳴)
2017-03-11 23:30:00刪掉了好可惜 撇開經驗還創作...內容倒還蠻吸引人XD
作者:
JOJOttt (嬌嬌打天下)
2017-03-11 23:39:00看到有人崩潰就是要推啦~哈哈哈
推 確實不該放任創作文濫竽充數 特別是這種會造成誤導的職業
作者:
mieu (淺蒼)
2017-03-11 23:53:00推,依照某樓的邏輯是代表只要牽扯鬼神之說就照單全收膩
作者:
fge16 ( TT)
2017-03-12 00:17:00紅明顯 ,其實只要轉述別人的故事 ,可以稱為「傳聞事件」,大都會誇大一些 ,真假各幾分 ,誰也說不清 ,所以這類的傳聞事件我都當創作 。等下補推 !我自己也有分享故事 ,雖然是真實事件 ,但仍掛創作 ,畢竟也是從別人那聽來的 !
作者:
HsihHan (希漢)
2017-03-12 00:33:00網路視同公開場合 本來就要對自己的言語負責 不然就不會有之前吉人的狀況啦
作者: princeno06 2017-03-12 00:34:00
支持本篇。科學的質疑精神還是要有的,不然掛創作文就好了。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03-12 00:35:00
雖然還是覺得最後一段很酸,但本篇原po回覆,先推回來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03-12 00:44:00
既然birdy指名了,就回覆一下,每個人看文章有不同想法,我自已是不分經驗或創作,真的也好,假的也罷,一概都當故事看,一概都不相信,有興趣你可以去查我全部推文或發文,應該都沒特別立場。
作者:
esa2 (翅)
2017-03-12 00:47:00自身有相關的知識,而質事情,沒什麼錯誤吧。沒相關知識也該去尋找正確的資料來確認。(如果這事情認為很重要)-難怪有人說媒體能控制人民人民都被媒體控制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03-12 00:51:00
如果都當故事看,本來就沒去相信,每天上班就夠累了,我是不會再去作什麼求證或追查資料啦,每人有自已都堅持跟生活方式吧
對相關職業的人來說一看就知道問題點 不需要在特地查吧
這種要拿醫護 警消或其他專業來當背景的,有所誤導被指正是必需的,你不在意不代表該職業的人不用在意,你不出事不代表別人不會搞出事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03-12 01:00:00
是的,所以我本來就回覆相信本篇原po說的才是真的。 但因為自已有專業知識而酸其他人,不是很欣賞,才噓文呃,我所有推文都只針對最後一段,其餘所有觀點我都沒意見,一篇很考究的澄清文依然精彩,並沒反對本篇原po其他觀點,這點需要說明下
掛著經驗標榜真實,完全不去考慮會否造成實質該職業及民眾間誤解帶來的害處,被該職業的人酸是很無辜的嗎?最後一段,自己是不是這樣的人,應該很清楚。如果覺得被酸到…多點警覺對人生有利無害
作者: jmd0820 (C'est La Vie) 2017-03-12 01:06:00
哈,v兄說的有理,這邊有點破我盲點,確實沒想到對該行業人員造成的困擾,少慮了,在此致歉
省得哪天有人來板上說警察都不照我要求的辦案,或是誰又得了蜂窩性組織炎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3-12 01:07:00推 我也覺得原文超假的
作者: kevin0515 2017-03-12 01:11:00
太快打臉了 想繼續聽故事的說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3-12 01:13:00實在不知道原文好看在哪
作者:
shadowen (我只剩張嘴)
2017-03-12 01:26:00笑死人了 內文的術語 各種敘述充滿破綻 一看就是編的本版一堆護航的 真的是唉~
作者:
onelook (彎路可)
2017-03-12 01:28:00這篇原文3了耶~
作者: beesee 2017-03-12 01:37:00
質疑才能維護這個版好嗎 期待某G稱王~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2 01:40:00真的很難看 越描越黑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7-03-12 01:40:00不喜歡你的語氣跟態度
作者:
popbitch (that's it)
2017-03-12 01:42:00本來想上來看續集的,結果就這樣沒了
作者:
mirac1e (月下美人)
2017-03-12 01:44:00原作者刪文其實已經說明了一切 有些事別亂開玩笑尤其是把警察這種嚴肅行業拿來亂講 是會惹上麻煩的
作者:
ll000000 (ll000000)
2017-03-12 01:51:00原作者就惱羞刪文啊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2 01:52:00自己反智就算了 還非得要別人跟你一樣反智
作者:
dupd8017 (馬其頓的士兵)
2017-03-12 01:55:00推你理性 崩潰的噓文也太逗趣了
這版幻想文一堆阿,重點是提出質疑還會被護航者無腦攻擊
作者:
mirac1e (月下美人)
2017-03-12 02:14:00我覺得原Po的用字遣詞跟態度已經很客氣了只能說原文破洞百出又沒處理好細節 又說是經驗文
作者:
burgergirl (20 seconds insane)
2017-03-12 02:19:00推,說理分明,質疑有據。
作者:
mirac1e (月下美人)
2017-03-12 02:21:00結果就是被專家一路打臉到底 然後刪文落跑
作者:
Leouyeh (洛)
2017-03-12 02:34:00以後寫懸疑推理小說內的現場場景和辦案流程都要徵詢大大您XD
有在接觸相關,幾線幾本來就不是職等,光是這個說法就完全零分,何況鑑識科去巡邏?那其他員警要幹嘛?去鑑識嗎?
作者:
litann4 (偵探妙子)
2017-03-12 02:48:00崩潰的人好媽佛,分類不好好分類,別人提出質疑還噓關你屁事? 哈哈哈哈哈笑死
作者:
Nyaowan (水上å¾ç¶æ©é§•åˆ°)
2017-03-12 02:48:00為什麼刪文了,改創作再接再厲啊~
作者:
litann4 (偵探妙子)
2017-03-12 02:55:00對啊 我覺得寫的不錯,建議改創作來扳回一城喔原原po 加油^_^
作者: masanobu (裝甲抖抖鳥) 2017-03-12 02:57:00
我昨晚看也覺得破綻好多,想不到居然刪了?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3-12 02:58:00
YOU WIN!!!
作者: lu19900217 2017-03-12 03:10:00
剛要戰 雞排奶都還沒送來 原作者就刪文惹
作者:
Cruised (你是我最完整的廢墟)
2017-03-12 03:20:00reality6699太好笑 不知道幾歲
所以我說有人去檢舉了嗎?原po信誓旦旦是真的,所以我好在意照片外流這件事
作者:
XOEX (阿哲)
2017-03-12 04:13:00XD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7-03-12 04:58:00噓文我笑到肚子好痛每次都有人問媽佛點不然就是幹嘛打臉別人
作者: CapPigeon 2017-03-12 05:58:00
推
口氣超嗆再說不是來吵的,OK現在人家刪文了你很有成就感了吧?
作者:
hlcho (You moved me to tears..)
2017-03-12 07:20:00我也愛看經驗文,但詐騙經驗文就是不可取
樓上,原PO都有提出說明了吧,如果是真的,原原PO朋友拿照片亂傳,一來對死者不敬,二來沒有職業道德,如果被有心人士去檢舉,下場不知會怎樣?如果是假的,那就不用多說了吧?所以不管是真是假,口氣嗆一點不行嗎?我是在說C大= ="
樓上口氣才嗆吧,原原po不心噓做啥刪文樓上是指c大,然後別人刪文卻跑來這邊罵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2 07:35:00看護航的種種嘴臉,比創作的鬼故事還要有樂趣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2 07:36:00找不到能打的理由 開始噓態度了 筆戰固定套路還有一種是沒其他可以打 只能挑錯字
作者:
misha37 (Misha)
2017-03-12 07:43:00無法理解為何有人會覺得這篇很嗆…正確的事情本來就要導正吧!導正視聽與告知專業知識跟不相信鬼神有何關聯……
可能有些人覺得不可以質疑神鬼吧,一質疑就是對神鬼不敬所以就算內容有問題,也不能問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2 07:56:00超有市場的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2 08:02:00覺得嗆的人感覺好像沒出過社會一樣 都不能被質疑或是討論欸XDDD 以後不要當設計類的工作喔 不然會玻璃心碎滿地掃不完~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7-03-12 09:06:00噓文崩潰的超好笑噓態度 噓用字 噓幹嘛認真 有沒有別招啊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3-12 09:18:00Chocolate15 這樣就是嗆喔?? 你是中國人嘛這麼玻璃心?
作者: vbbv99601054 2017-03-12 09:59:00
竟然還有人在無腦護航,臉都腫成這樣了耶,%%%%%
作者:
sbeman (Nash)
2017-03-12 10:04:00質疑很好啊,又不是一言堂
作者:
wush (wush)
2017-03-12 10:14:00腦袋有問題的還真不少
作者:
taidocky (taidocky)
2017-03-12 10:24:00因為自己的信仰被戳破而崩潰真好笑XDDDD 腦波真弱
某些人真的微妙,一噓就被說崩潰當初要是沒這篇來打臉,原文還是爆啊,不懂這邊的人開始轉風向嘲諷原原PO的態度是怎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2 10:56:00有轉風向?!爆文跟質疑是兩回事吧,難道爆文就都不能質疑?!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2 10:59:00欸 我本來就不信喔 我才沒有轉風向不要亂扣帽子謝謝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2 10:59:00更何況原文都自刪了,大概也知道這件事就算是真的,那追查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2 11:00:00下去,可是會出事的,雖然應該是假故事啦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2 11:02:00說別人從打臉中得到什麼成就感的人不是崩潰是什麼XDDD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03-12 11:06:00而且看推文也很奇妙阿,原文作者都自刪離開了,還可以有一堆人幫他說話?!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7-03-12 11:08:00其實你的第一個質疑的地方還說什麼 刑場 算是太過了
作者:
libaga (妍希)
2017-03-12 11:30:00某些噓文的邏輯好棒棒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2 12:01:00原文被推爆跟這篇被推爆是兩回事好嗎? 好歹也是熱門看板你回去找通靈王列傳 看看踢爆前跟踢爆後的信徒跟反對者是否為同一群人的數據有多少?
作者: MAZX (宏傑克) 2017-03-12 12:12:00
好多人跳針捏 還是來釣魚的
作者:
qsasha (小花)
2017-03-12 12:20:00專業推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3-12 12:23:00推
作者:
kenso (kenso)
2017-03-12 12:32:00噓文秀下限超好看的
作者: thirtyto 2017-03-12 13:42:00
質疑就吵架的邏輯 超可笑的
作者: stonesmart95 (chzheiaee) 2017-03-12 13:45:00
質疑的好,別看一看什麼都不思考就信 盲胞
作者: ytc9607 2017-03-12 14:06:00
還好刪文了,不然會有新通靈王開系列文
作者:
peacesb (~煩~)
2017-03-12 14:06:00想到當年的15分鐘地藏王菩薩本願經 質疑者也是一堆信徒噓"你沒法15分鐘唸完不代表人家不行啊" "我看你是沒念過吧"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3-12 14:17:00作者:
groene (Groene)
2017-03-12 14:34:00推專業、認真!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7-03-12 14:38:00推質疑!
作者: blueboyboy 2017-03-12 14:54:00
又在戰了..誰還敢po文阿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7-03-12 14:59:00
推理性質疑,有些人真的好可悲
作者:
mrwooo (嗚嗚不是鳴鳴)
2017-03-12 15:03:00噓的邏輯是去喝下午茶了? 你真實的經驗文會被戰?
其實假的經驗文不敢PO也好,真的~~~真的經驗文即使有人質疑,解釋一下應該沒有人特別刁難
作者: pintolu (byedeer) 2017-03-12 15:17:00
謝謝認真看待,原文漏洞百出 但不是相關行業也說不出所以然來,掛經驗就要有被質疑的能耐,這篇真的長知識了><來媽佛的人不是想看翻譯/創作就是想看經驗,編故事還掛經驗騙爆,拿出證據打臉竟然還有人護航...只能說媽佛版不是愚昧無知版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2 15:33:00不是愚眛無知板,嗯^_^
作者: FuNeraLL (2D) 2017-03-12 15:34:00
崩潰的真的好笑
作者: MJHanchan 2017-03-12 15:55:00
幫補血不覺得這篇質疑文哪邊嗆了不就是提出疑問嗎?一堆玻璃碎滿地掃一掃好不好
作者:
Sourxd (linyu)
2017-03-12 16:53:00一堆人崩潰www Why
作者:
wennai (紋)
2017-03-12 17:44:00推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2 17:49:00智商低並不可恥,肯思考、知道虛心,就會進步。可恥的是
作者: LF25166234 (阿揚) 2017-03-12 17:52:00
是什麼??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7-03-12 18:11:00可惡沒跟到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3-12 18:18:00
這裡就是故事版,沒辦法別認真了XD偏偏故事又愛假說真經驗
作者:
silense (寧靜的韌性)
2017-03-12 18:32:00這篇質疑文cool
作者:
yeaaah (♥ω♥)
2017-03-12 19:39:00推 我很愛看經驗文 但是這種腦創作當經驗的真是夠了
作者: ajkre1 (黑特版被球迷淹沒了拉) 2017-03-12 20:16:00
推marvel不是愚眛無知板, 實在不想看偽裝成經驗的創作文
作者: space (牛廷) 2017-03-12 20:25:00
補血
作者: yanci (彭小毛) 2017-03-12 20:38:00
推~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7-03-12 22:00:00合理質疑,美麥。
作者:
vilico (烏拉烏拉草)
2017-03-12 23:03:00無聊
作者:
nobunobu (不壞也不好,只是普通人)
2017-03-12 23:08:00推
作者: ltkf2291 2017-03-13 00:08:00
正當質疑啊 護航的是在激動什麼
作者:
melance (波zz)
2017-03-13 00:30:00推這篇
作者: hobuk 2017-03-13 00:47:00
太好笑了,說關你屁事的是有什麼事啦
作者:
peine (peine)
2017-03-13 01:32:00認真推,雖然只看過CSI,但也看得出來這過程有夠粗糙
作者: Akashadow (Denka) 2017-03-13 04:07:00
推
作者: aisu399 (ai) 2017-03-13 08:08:00
推,這樣的討論很有趣,謝謝~
經驗本來就要真實經驗啊 不然創作經驗嗎? 噓文神邏輯
哈哈鄉民智商...人家說啥就信啥,難怪輕易被媒體操弄
作者:
wzicgm (wzi)
2017-03-13 13:08:00幫推 某樓也很愛在鍵盤前吠,質疑有什麼問題嗎?你有沒有問過你媽媽為什麼說你是從石頭蹦出來的
作者: ivla8432 (ivla) 2017-03-13 14:12:00
哈哈哈
作者: papuwa (此乃天命是也) 2017-03-13 16:11:00
幫補血,創作就打創作嘛,掰到被真正專業的打臉多難看啊
作者: beast86214 (banbanhsu) 2017-03-13 23:17:00
還真的沒聽過鑑識科巡官要巡邏的,而且還是跟學長。
作者:
kanpfer (Undying Love)
2017-03-14 06:40:00中肯推
作者:
y51696 2017-03-14 19:41:00推這篇,不覺得用字嗆
作者:
ak77now (ak77now)
2017-03-16 07:38:00真心覺得是創作就不要用經驗,根本就是騙人的
假經驗文就是文筆很差,掛創作怕沒人看才要騙人,還一堆人要護航,笑死
支持 一堆8+9秀下限的回文 我就不評論了 這社會最不缺的就是這種人
作者:
waxigu (吳大)
2017-03-17 14:49:00推 崩潰的就別護航了
作者: w310754 (焦糖可可) 2017-03-17 19:10:00
感謝掃盲,還真不知道原來有那麼多講究
推學長 看的當下還真沒那麼理性 現在回頭想 當創作文蠻嚇人的 當經驗真的很不合理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3-20 01:16:00感謝有你守護媽佛不被腦殘們搞成唬爛版
作者:
ATND (金牌鮪魚罐頭)
2017-03-20 12:23:00進來推的大家是都八字夠重嗎
作者:
KYALUCARD (KYALUCARD)
2017-03-22 16:53:00Marvel跟reddit那個版不一樣 這邊是有分創作跟經驗的
作者: a10338 (blazer) 2017-03-22 17:38:00
真的會傳啊... 他們有私密群組 之前服勤的學長給我們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