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GH2ts7 (marvel) 11-5
[轉錄] 靈媒/靈力家族
未有主動引導或主動徵求站內信等,未違反板規11-5
格局也要看適用對象呵。這不是什麼稽核,而是這個板有必要完全排斥這類東西,想要尋求的自然可以去別的不在意的板。不是沒打過照面,有時候帽子對某些人戴得挺服貼的。情感,用來幫通靈招商打破缺口的情感嗎?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5 18:41:00我覺得,沒辦法用文字好好表達情感而讓人造成誤會,那也是他們自己的問題;更何況從字面意義來看就是踩版規了,沒什麼好護的還有火影忍者哪裡有五男神啊,我看了這麼久火影怎麼都不知道
作者:
cld123 (colin)
2018-01-09 12:18:00想要認識學姊
作者: ashley1995 2018-01-10 07:27:00
想認識學姊
作者: pintolu (byedeer) 2018-01-10 20:42:00
真想讓學姊看一下姻緣線XD
作者:
sinzzzz (新4Z)
2018-01-11 15:33:00推!想給學姐算!
作者: flora2011 (小吱) 2018-01-12 00:48:00
想給學姊算一下
無意引戰,單純好奇問一下,為什麼說:“想”讓學姊算,屬於徵求呢?我的解讀是,看完文章後覺得很神奇而發出的感概,很容易就會說出“真想讓學姊也算一下呢”這樣。請問這是否有什麼原因還是前例,導致這種可以視為是感想的推文也無法存在…?
作者: onlysolitary (貝魯特) 2019-02-02 03:42:00
我想是想”讓/給”XX”看/算”表達了主動性,單純想不會踩板規。而且無法猜測推文是不是感想,單就看字面是比較妥當的作法,我的想法是這樣。
覺得想讓學姊算好像算是感想不算徵求的意思耶,無意引戰,個人想法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9-02-02 06:39:00沒人討論ABC分別是誰?
自從前板主卸任之後 最近有一種通靈王即將再起的感覺現任板主辛苦了 要挺住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9-02-02 10:55:00感覺以後會有人用認識偷渡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2 13:20:00前面幾樓是在偷渡概念嗎,學姊文已經算廣告了
作者: astrophy 2019-02-02 13:20:00
通靈王大賽參賽者蠢蠢欲動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9-02-02 14:27:00YannNanTian / onlysolitary / natsuki0518 三個通靈王護航小隊ㄓㄤ長
最近看版上的文 想起以前有人整理出通靈王列傳 真是精彩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2 14:44:00c我想到死侍,但是他沒有專精飛行器哈哈
作者: admission78 (chou) 2019-02-02 15:06:00
推版主用心
作者: onlysolitary (貝魯特) 2019-02-02 15:16:00
怎麼好好的討論板規變成在針對人,難道希望我說你貼標籤小隊長?無意冒犯,不過挺無聊的,但你有說的自由,請注意不要人身攻擊喔,也希望討論板規多一些。
作者:
ttcml (三三)
2019-02-02 15:28:00期待活動
也覺得只是純粹說「想」,沒有真的詢問就要桶有一點不合理,如果拿算命當作買賣來看「想買」跟「去哪裡買」還是不同啊!!
作者: darbyjoun (亞伯) 2019-02-02 17:08:00
我認為光「想」,就有站內信的意圖了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2 17:16:00(路過)想想可樂果(路過)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2 17:18:00個人對板規的理解 舉例:版規說禁止買某項商品 第一組沒進桶的是問 商店在哪裡?第二組進桶的 就真的是詢問商品販售了.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2 17:19:00都把想都打在推文裡,難道不會想要?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2 17:20:00其實剛看判決文 光是第一組沒進桶 我都覺得版主判很鬆了當然 這是個人想法啦 大家一定也會有不同的意見 可多推文討論. 希望新舊版主交接之際 不要再有通靈王趁機大舉入侵.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2 17:53:00就差在「想認識」跟「想給算命」吧,我也覺得第一組沒判已經很鬆了,推文有種好厲害阿姨既視感「想認識」有可能只是好奇是怎麼樣的人,但是「想被算命」已經有詢問意味了((如果是我可能連想認識都算犯規就是了
如果是從嚴判定那就是兩組一起桶啦,但這裡通常是偏鬆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7:58:00
板主群辛苦了,請問板規的規定是板友連「想」都不可以「想」嗎?
然後這部份認定算是板主行使裁決權的範圍,畢竟條款有防堵意味那基本上判定上要比較積極是合理的,不然就失去那條的訂立理由了。該條主要是防堵問事,而問事定義條文明文問事包括卜卦,你這樣大大方方說想要給人家算,算不算一種「邀約」?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2 18:05:00板規11-5 禁止徵求通靈.你要說人家沒有「徵求」通靈啊,人家只是「想」通靈,然後說這有沒有違反版規...?我也只能苦笑,看板主裁量權怎麼判囉~~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8:11:00
例如:「 席琳狄翁 」的歌如天籟之音,好「想」聽。以後如果這樣寫很怕會被桶。
你真的覺得你的舉例跟本案可以相提並論嗎?O_o還有這裡不是音樂討論板,不相關PO推文太嚴重確實有可能有事,但不會是11-5的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8:19:00
討論的不就是板友可不可以「想」,因為喜歡某事物而「想…」會不會進桶?先慎重聲明,並沒有支持通靈王。
這個舉例根本不能相比好嗎= =重點是想的後面是接什麼,如果有通靈意味就是違反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2 18:27:00同意樓上 其實第一組&第二組 都有描述到"想"這個動作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8:29:00
「想」就是「想」,後續的解讀是各人的各自延伸。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2 18:32:00不就是你提出 擔心"想" 會出事?現在不是有人解釋 要"想"+通靈 才是違規, 這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一二組都有"想"這個動作(描述) 但是一組進桶 一組沒事這不就代表了 單純"想" 並不一定導致進桶
這讓我想到媒體很愛報導的「說人是XXX」被起訴的新聞,XXX通常是比較有爭議的名人,但實際上被起訴的重點都是後面沒寫出來的貶抑詞……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9-02-02 19:02:00那個想算命的可以討論啦 可是拿想聽歌來比 好像怪怪的
是可以討論啦,但嚴格討論起來結果應該不太會變,想這個字還有期望、期待、欲求的意思,前後搭起來被判定徵求是很正常的事,不然各大板看禁啥你就去想啥,看看會不會被桶...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9:31:00
所以以上的解讀是?板規的規定是 想算命 = 徵求算命?
如果要玩文字遊戲 據說文解字:想 冀思也 白話就是期望得到、企圖的意思當初訂規從嚴 大概也是為了保護版友的美意吧
版規的規定是禁止徵求這動作,在這個情況下說想算命被認定成徵求,你不要一直歪重點只看自己想看的東西你如果真的沒有情境、前後文等輔助判斷的概念,那死記下來也無妨但要記對,不要東缺西漏的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9:42:00
就板規論板規 需要人身攻擊或貼標籤嗎?
啥?這樣叫人身攻擊?至於貼標籤,我這樣說好了這麼多人跟你講這麼多,你除了提一個完全無法相提並論毫無重點的例子外,就是一直針對那一個文字在做文章,那我當然合理懷疑你欠缺放眼整體脈絡的能力啊,不然咧?
作者: ansonvps 2019-02-02 19:52:00
覺得"想"不算是主動問事,反倒考慮學姐文本身的存在真的沒問題嗎?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19:53:00
真「想」讓學姊看一下姻緣線XD = 徵求學姐算命 ?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2 20:49:00某M你覺得有人身攻擊就去檢舉阿,一直喊人身攻擊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20:59:00
又來了,不能問,不能討論,也不能「想」XD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9-02-02 21:01:00
其實有時感覺媽佛版不少版友文字能力以及邏輯真的蠻可觀的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21:06:00
再來是什麼?人海戰術還是貼標籤戰術?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2 21:14:00很多板的判例都是AB任一項可能只踩線沒違規 但A+B就成立違規喔 m板友一直糾結在單一字眼上 其實前面很多人解釋過了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2 21:30:00他只會跳針人身攻擊跟貼標籤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21:36:00
或許各位無法體會這是一個多麼令人膽顫心驚的判例。並非玩文字遊戲,而是如果在民主國家你(妳)的「想」被任意主觀解讀而入罪,你(妳)有何感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2 21:51:00嗯...你是不是刻意忽略了前兩個推文沒有入桶的事實啊?「想」+找特定人士算命,被判定為主動徵求問事,這樣叫做被任意主觀解讀而入罪?例如在明訂「禁止票卷交易/轉讓」的看板,說「好想買到票」沒事,但說「想跟某某區換票」,後者就是很危險近乎踩線,那被判違規了,重點真的只是在於那個想字嗎?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22:00:00
「想」是事實,「找」是被主觀認定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2 22:03:00把「找」換成「指名」特定人士也不會改變啊,還是你要說那些推文都把學姊/師父打出來了,也是旁人在主觀認定指涉對象?想了想,把我那句話改成「想+指名特定人士算命」,好像更符合違規成立條件,感謝m大幫定義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2 23:23:00
XD重點在於有沒有板規所歸定的「徵求」的意涵。就證據上來說被桶者終究只有「想」並沒有實質「徵求」。基於人權應予無罪推定,除非你(妳)有他們實質徵求的證據。例如:他(她)想找誰算命,你(妳)必須證實他(她)確實有去算命的事實或去詢問詳細資訊的證據。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3 00:10:00照m大標準,那過往所有問事推文的水桶都是板主惡意主觀認定了,畢竟除了板上推文,也沒有其他「確實有去算命的事實」或「詢問詳細資訊的證據」又,照m大標準,11-5根本應該直接廢掉,因為除了ptt上的文字,並無其他實質徵求/透露通靈問事管道的證據。這是m大你想要的嗎?
作者: onlysolitary (貝魯特) 2019-02-03 00:48:00
mi大,冒昧一提,被水桶者違規的推文因為有不同解讀方式,而也能成為「徵求」的證據,模棱兩可的情況,是有踩在板規邊緣的嫌疑,根據板規11-5,板主有權利判斷是否達裁罰標準,我想這足以使水桶成立。而我想說的,是mi大跟green大所討論的都是可解釋的方式,但目前板主是不接受這種踩邊緣的推文,另外,依上篇多人水桶文來看,板主以皆有暗示或明示徵求問事或問事資訊為由水桶,如果單純是「想」,以推文形式留言,也具有暗示的意義,我的理解或許能給你一點想法。 留言長,手機排版不太會修,不方便看抱歉了。
哇講一句話就變小隊長真的是開眼界了(拍拍手)但樓上討論的不無道理,可能每個人認知不同,像我看到就不會想到這句子有徵求意味在,辛苦版主認真審查,也希望各位網友不要那麼咄咄逼人~版規就是要大家多多討論的嘛
想就不是重點,字眼在"給她算"。就像在表特板推想認識不會被桶,但推想幹就會被桶,問題不是想,是幹。想後面加上動作,表意圖,展現出意圖要給特定對象算命,就算只是隨口說說,也踩到線了。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10:47:00
舉音樂例子說要去音樂版. 公平原則 不要拿表特版的版規來這裡濫竽充數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17:57:00
先同情你自己的引據失當,舉例來源就不被認同,舉一就被反對三
我是不知道跟你解釋字眼在動詞還副詞哪裡引據失當你能指出兩例中用法的差異我們再來談,不然你也就只是在反對你看不懂的東西而已,程度在這的話也甭多說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19:06:00
你說的那些不怎麼有深度的論點,之前的推文已經有人說的比你清楚有深度,是有必要那麼自我感覺良好嗎?呵~~這裡是Marvel版你拿表特版的版規來張冠李戴不是引據不當?到底是說幾次理解力是怎麼了啊啊啊?呵~~
人家是援引其他板的判例來說明這種A+B構成違規的情況,這種案例引發爭議在漫威板不算常見,遇到了看人家怎麼處理是有什麼問題?上你朋友講的是無視討論板宗旨的例子說"這樣會不會違規",事實上會啊,雖然板主抓這個認定也滿寬鬆的,但你一直無視宗旨講一些543的版規還是有相關條文可以處理啊但不會是11-5啊,如果要談無罪推定...其實很簡單,如果板主不採無罪推定就是兩組一起捅了,想認識認識之後幹嘛?說不定是欣賞他想追人家嘛,版規禁止問事可沒禁止求偶,在尊重無罪推定罪疑為輕的原則下第一組被放過了,對了還有一件事,板主其實不太需要管無罪推定原則的,要尊重那個精神是OK但沒有人可要求板主一定得遵守那東西,不然11-5乾脆整條爆掉算了雖然刪除11-5我也樂觀其成就是了wwww
重點不在哪板的板規,在於板規跟犯例中的相對關係;表特板板規不允許性騷擾,之餘媽佛板板規不允許徵求問事。會講這個是因為上面有人執著於"想都不能想"。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要這樣解釋,也難怪板規寫在那有人要去踩,只能說識字不一定看得懂字。
我只能說不喜歡通靈算命在板上流行的人根本不會覺得這樣過嚴。會在那拿著文字遊戲當什麼自由、思想在鑽的就只有一個目的,就是你想鑽鬆這個限制,想替那些想問資訊的找出一個可以在板上存活的漏洞,這不是爭論媽佛點這種會不會影響文章廣度的板規,這是一個驅逐劣幣用的板規,從嚴沒什麼不應該,覺得太嚴?慢走不送。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19:37:00
樓樓上這位大大,之前有人用音樂舉例,有人說這不是音樂版舉例不當,也沒有看你這位大大出來吭一聲,請問樓樓上這位大大你的標準公平公正性是否大大大大的受質疑啊?是幾重標準啊??????是有人把這版當做私有資產嗎?還慢走不送咧!呵~
而且只桶一週,在我看來真的不懂板規不先看卻只受一週的懲罰有什麼好過重的。喔現在是規定我要24小時看到文比反應嗎?呵呵,我沒有幾重標準,對像鑽問事漏洞的我只有一種標準,滾。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19:48:00
可不可以請求先出示Marvel版所有權狀?一個星期久不久重不重個人標準不同,不過嗎!那肯定叫做有前科。
像警告也是種前科嗎?哇好熟悉的說法喔,不過都有就任板主後還被桶好幾個月的了,真的算得上前科嗎?阿你自己不看板規,現在被桶了一週是不是該自己學乖,也給別人看看這樣就是會被桶不是很有教育意義?你看連你現在都知道了。
前面舉音樂那個就是在講"不能想"我就是在試著解釋重點不在想,你的邏輯真的不太好,建議多讀點書。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20:08:00
除了自我感覺良好外,也請你多讀書,呵~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3 20:18:00認真請教,w大除了不同意用表特板舉例,對板規或判決有其他更完整的意見嗎?一直揪著這點的話,好像會變成鬼打牆跟純抬槓XD^否則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20:36:00
g大,樓上不去讀書一直出來秀存在感,你怎麼不先問問他是在幹嘛?認真回答你,請問就舉例來源就多重標準,請問真的可以透過討論得到公平正義嗎?
請問真的可以請問你想講啥嗎?閱讀能力困難,表達又有障礙,我真的很替你擔心。人家問你對板規判決的完整意見,你還在鬼打牆我回答過的問題,看來你真的沒有一點自己的想法呢。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3 21:04:00我是覺得 舉例也有分是否適切啦 有人舉了不好的例子以致無法說服人且被認為引喻失當(以上純述概況非針對任何人)直接用一句多重標準帶過 是否太輕忽前後的因果關係呢?
就簡單的問,放寬11-5的認定方便到的究竟是誰?會影響任何文章分類的標準嗎?讓板眾知道這種想問事的推文就是會從嚴認定對板上有壞處嗎?不支持通靈王又為什麼要給跟通靈廣告互動的方便?想鑽洞是替誰在鑽,就這麼簡單的道理而已。
我不管他是用歸謬法還是真的滑坡去認為想+任何事都會被桶,那個例子在本次討論中我也回了確實可能會有事,但跟11-5無關,那是另一些條文的問題,你拿來這情況講到底想幹嘛?再者無關看板宗旨、跑題這種事再多數版都有一定規劃算是放諸各板都有限制的行為,只是寬顏不一而已啊,說到底為啥他會認為那個例子能用來討論11-5?規範 寬嚴還有平等原則這東西的內涵並不是齊頭式形式上的平等,也就是說並不是兩個人都提到他板就應該獲得同等評價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3 21:48:00
謝謝w大,辛苦了XDlacoste1113 學識過人閱讀理解能力無人人及世界冠軍。謝謝onlysolitary大的提點
作者: wenolimite 2019-02-03 23:09: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世界冠軍?還宇宙無敵冠軍咧!
有的人最喜歡起手說是要跟人討論,發現自己鬼扯被掀的時候就先說自己被攻擊,無效後整個嘴臉就直接呈現出來呵呵。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3 23:51:00
請問v大是板主群之一嗎?請問v大擁有板主權限嗎?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3 23:55:00有人講不贏就把自己當受害者,公平正義你說的算?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3 23:57:00
請問v大有受板主保密責任的規範嗎?站規板規有嚴格保密條文,不准任何人為所欲為!
看不懂在扯什麼,不過看到這樣就放心了,這樣的人無能改變什麼。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4 02:20:00
看得懂的自然看得懂,看不懂的自然看不懂。執法者,應該更嚴格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原來b只有這種程度?XDDD那就不再多言了,真的改變不了什麼。
好啊你說要保密啊,保密標的保密程度違反規範的處理這些基本的東西要有吧,寫在哪裡?別跟我個資法喔XD啊還有PTT板主至少上百人算是規模很大的大站,我滿難想像會有那種需要「悟性」的特別規範,每個板主專長不一不是每個人都有法學相關知識去體悟那些規定性的東西,退萬步言我很難相信站方會搞出那種玄學領域的規範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4 02:54:00b大l大v大我覺得可以不用理他們了其實,我相信他們已經懂了只是面子上下不來,所以才不斷的偏題跳針而已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4 03:12:00開始感到某樓只是仗著自由,法治的言論 想鑽法律肉洞然後有哼哈二將一起在旁跳針 模糊焦點而已...還鄭重聲明 沒有支持通靈王勒...提前打預防針 討論到後來啥嘴臉都露出來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4 05:35:00靠杯 直接一查就發現是影分身之術喔 XDD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9-02-04 05:58:00標準的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乾脆都進桶就沒問題啦也可以避免到時候通靈王之亂
作者: yui2307 (御憶) 2019-02-04 08:43:00
太精彩了吧w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4 08:49:00
現在連小學生都會查ip了 ,也會截圖真的要隱藏身份的人不會這麼明顯留同一個ip讓你截圖XDDD同一個ip就是影分身?還正在等哪個ID會跟小學生一樣聰明厲害去截圖上傳,見獵心喜說的口沫橫飛板友們,你們害不害怕出來說話就像這樣被查身家?板友們害不害怕被查完身家再一群ID(不是一群人喔)出來極盡嘲笑之能事?最後最重要的就是再貼一個「通靈王」的標籤,來扭曲你發言的客觀性。這是一個沉痛的例子,讓大家做為警惕。展望未來有更完整的法規可以規範這個形同網路霸凌的行為,讓網友們發言免於恐懼。
小學生會不會查IP我不知道,但小學生大概也不會自己跟自己對話,自吹擂台。被查IP不是因為你出來講話是因為兩個帳號邏輯爛的程度太相似,邏輯爛的人很多但爛到這程度的人可不多,太容易漏餡了阿,朋友。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4 09:51:00
還有想跟網友們分享一個例子,就在你們眼前,一個老是只會用“爛”來評論別人,並且喜歡查人身家的人,網友們會更看得起他嗎?XD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4 10:06:00被抓包就腦羞~哈哈
如果那個爛是用來形容一個自己理虧就先攻擊別人,查ip是因為那個人自己不靠道理先想混淆視聽,這應該看不起的是哪一種答案非常明顯吧。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4 11:25:00無法說服眾人就把自己當受害者然後再扣一個公平正義的大帽子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4 11:39:00典型的被抓包就腦羞 自己崩潰就先用XDD那種人...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4 12:17:00
預祝網友們新年快樂~~~(揮手)團圓夜與親人吃個溫暖快樂的團圓飯XD
作者: babymentor 2019-02-04 12:49:00
mi大新年快樂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4 13:04:00有個高人很愛查別人身家,可是他備受推崇,還是民俗界的專家,蘭花界的翩翩貴公子。對了,回覆正題,想認識學姐這個前提應該是沒問題的,可是想請學姐算命這個就屬於公開約的行為,板規又不是寫拉丁語,怎麼老有人看不懂?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4 13:07:00哇,ip被查就開始扣帽子耶,奇人共賞(吃雞排
作者:
llintell (月光奏鳴曲 登~登~)
2019-02-04 15:53:00mi大新年快樂~
作者: markiepooh (阿卡迪亞的女孩) 2019-02-04 22:34:00
才剛從學姊水桶那放出來 ~~小心啊各位
我說不想引戰,下面還是戰成一片(攤不能有話好好說嗎~還有那個Birdy扣帽子是啥意思,夠沒水準。單純客觀討論很難嗎?一定要先扣個帽子我說實話,我的感想還是那樣。那些語句看起來就不是在徵求,所以我才提問。只是就事論事的提出問題。單純文字沒有音調的抑揚頓挫,有時是容易誤解的。那如果「真想讓學姊算」的喂嘆也屬徵求,那就算徵求吧~只是以我一般水平(?的中文能力讀起來,還覺得『想認識學姊』比「真想讓學姊算命」更帶有徵求的意味。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5 04:26:00我實在不是很懂「認識」比「讓她算命」更有徵求意味是怎麼判斷的,也許提升一下自己的水平會比較好?另外這裡所有東西都是文字構成,所以當然是用文字判定,而且中文並不是像其他語言一樣靠音調高低來表達語意,所以當然要更精準的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意見才不會踩到版規哦~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5 05:10:00我也看不懂 想認識學姊 比想讓她算命 更有徵求意味 是3小
你看起來不是,我看起來是阿,那板主怎麼判斷是不是?這裡就是採取從嚴,這條板規就是嚇阻用的,沒有寬鬆的必要。不想被桶就不要踩線,想找這些通靈算命某個板自己可以去找到爽。板規寫的是「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等相關資訊」想認識某人有包括後面幾項嗎?這好像不是一般水平的中文閱讀能力。
作者: missu1437 2019-02-05 09:10:00
來拜年的孩子說「火影忍者」五位男神帥翻囉~~~~~~XDDDDD上上………面那位建議過年聽席琳狄翁的天籟之音也是不錯的建議XD新年快樂啊~
以上諸位新年快樂,和平討論是交流,酸言酸語只是反應了自己的格局。「感嘆」和「想要」我是看的很清楚,如果你們不要戴著稽核的眼鏡去看,不要只從字面判斷,而忽略後面的情感,或許也能明白我的意思~
理解以上諸位的意思,板上近幾年發生的事情我也有經歷,版規從嚴有一路以來的脈絡軌跡。只是像這種「感想」變「徵求」的情況,我看到還是會覺得替他們抱屈。如果我是推文者,因為支持作者而推文寫了想法,結果被判為「徵求問事」,會覺得無法接受。這不是罰輕罰重的問題,偷一件和偷一百件都是偷,判輕判重都是罰,但他們真的有錯嗎~?還是版規可再補充一下~
作者:
isocean (isocean)
2019-02-05 20:29:00mi大新年快樂~ 大家新年快樂~勸某大 各人自掃門前雪 凡事不用強出頭 冷漠無情是世道 明則保身是中道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貝)
2019-02-05 23:02:00我覺得版友如果想讓誰算命你就心裡想就好了,推出來擺明了有意圖啊,甚至有廣告推波助瀾的嫌疑,不然自己寄站內信去就好了,推屁推
這樣舉例好了,某個板規定透露個資是直接永桶,有人自己踩了線還要在那扯屁說是什麼股票編號之類無關的事,被判決的人採從嚴認定下了永桶,這到底誰的問題?要因為那種辯解去體諒什麼還是板規補充什麼嗎?規定不去看初犯給你一週而已不夠寬待?判決者願意找個理由放人一馬是撿到的,不是你該找理由去凹去要求的東西。現在就是真的有錯,反省學習才是首要,別再犯不就沒事了,一直在找理由鑽洞這到底有啥幫助?板上到底為啥要為不看規定的去讓板上規則鬆動呢?這個板規就講很明不要讓算命、找通靈問事在板上氾濫,來這個板想找這類的文章跟資訊心態上就不正確還感嘆什麼,想找就去特定的板啊。判輕判重都是罰這真的很逗趣,一週跟永桶是沒差嗎?拘役跟死刑沒差嗎?就真的踩板規了啊。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6 09:22:00好我看懂了,Y大是覺得版規不夠完善,那歡迎提出版務文,會比在這裡推文更有效率
謝貓6看懂,v6一直要扯丹楓的事情我看了都懶得回了,我分明把問題說的很清楚了~說到提出板務文,這可能要先有共識之後去做才有效果,現在看來會覺得「判感想不判求認識」有問題的只有我,所以還是作罷吧…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6 11:46:00V大他是在舉例,如果看不懂,那也不好勉強,畢竟每個人程度不同。只是不要嘴巴說瞭解板規演變史,卻一直針對判決跳針,好心人勸開板務文,卻又推說要在推文取得共識。有共識還需要開文討論嗎,果然是臨表涕零,不知所云。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6 12:07:00樓上說得對,有人為了護航都不知所云的跳針了而且某Y語法跟某M很相似
抱歉以上兩位,還是老樣子,酸文就不回應了。光是在推文想討論,受到的阻力就這麼大,開文討論更是可見一斑。祝各位初二愉快~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6 13:18:00挖靠~連回應文法也差不多,也很喜歡扣帽子推文幾句就立馬扣個帽子逃離戰場,跟M手法很像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6 13:46:00凡不贊成你的都被當酸文,到底誰在貼標籤?何況本樓是違規公告,基於尊重及集中焦點的原則,不正該開新文讓大家討論嗎?還是欺負板主沒脾氣,就可以隨便扣帽子?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6 13:59:00V大根本提丹楓,Y還在亂扯沒
不管我提的是誰,舉例就是舉例,若有雷同的事也只是突顯例子的合理性;你要就講出要為這種踩線改變的理由,自己要想成是誰是你自己的事,問題到底在哪一方身上回不出來嗎?前面那種開分身瞎嗆的都不會出來喊聲,自己被反對就變成酸語呵呵,我只能說看在過年的面子上十分客氣了。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9-02-07 01:54:00光用想的就違規了喔 呵呵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7 05:22:00覺得版規不夠完善,那歡迎提出版務文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9-02-07 11:25:00
有一群糾察隊國文老師審查員,替版主省事省心,他們才是萬年真版主。版規只能是他們的形狀,紅線只能多不能少。想法不同者一律叫做信徒反智陣營。他們也很團結,三個人送老虎,不只三個人能送的就更多啦!想好好討論什麼事情別做夢了,剛好讓他們聞到獵物氣息一擁而上競相撕咬。(放餌)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7 11:44:00隔空哥 覺得版規不夠完善,歡迎提出版務文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7 11:48:00板規就是允許質疑 你覺得太嚴格 請提出版務文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9-02-07 11:52:00
可以質疑啊!油品跟美品的差別而已啦 ^^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7 11:53:00隔空哥覺得質疑還需要區分程度的話 請提出"質疑程度"版務文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9-02-07 11:55:00
噗...我要去打電動了,掰掰~~
作者:
m122e (m122e)
2019-02-07 12:08:00果然出張嘴可以 要認真提出意見及行動 就下次見囉~~掰掰
11-5:禁止任何人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等相關資訊(地點、網站、人名、團體名、價錢……等)。那『想讓學姊算』這句話有徵求什麼資訊嗎?依照11-5是怎麼判成這一條的呢?11-5的其他條就更不相干,所以就不貼了~
算就占卜啊,哇你不會要玩什麼算是算數這種虛爆的文字遊戲吧。徵求這些服務跟資訊都是違規啊。
懂你意思,即使改為『想讓學姊占卜』,這樣有徵求什麼「資訊」嗎?主要版規是說徵求或透漏「資訊」,人名、團名、地點等等的東西…
「主動徵求問事屬實」徵求問事就已經踩線,不是你只抓在資訊就能鑽鬆,這個板不是只限資訊被禁止,是連「行為」都包含,我覺得這滿明確滿好閱讀的啊。你只封資訊,每個人喊幫算都沒辦法管,有這麼好笑的板規嗎?
首先v6你的用詞我無法認同,「鑽鬆」?版規如果說的不清楚的地方,本來就可討論,討論不是為了「鑽鬆」,而是為了使規範更明確,用字更精準,模糊空間越少現在版規就是明寫禁止徵求問事的「資訊」,沒有徵求資訊的前提下,再怎麼『想』,還是沒有「行動」(沒有徵求資訊),怎麼會被判罰呢?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7 23:08:00說過不討論了就不要一直回,建議開板務文好好談,不要躲在舊公告底下蓋大樓,還強迫板主非看不可。
你搞錯了,我只有說不回覆酸文~至於開版務文,我想這是版主的職責,版務並不是必需依賴使用者開文討論才去執行的,版規反而是版主在管版時的最有利工具以及依據,如果有疑義,應當主導的是版主,使用者已經盡到告知的義務了,其他則是看版主怎麼做…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7 23:33:00執法看的是證據而不是感覺,不是你覺得如何就如何,如果你認為你有理有據,為什麼不開板務文讓大家參與討論?何必躲在舊公告下面拼命跳針的強調自己的感覺?一副不聽你言,板務會崩潰的調子呵。對板規11-5有意見,請拿出你的改善條文或是改良後的板規出來討論,不要只會出一張嘴就要別人改。
我講了只管資訊但是不管一堆人喊幫算,板主沒有打算建立這麼搞笑的板規,偏偏你在期待它是這麼搞笑的形式,這就是鑽鬆,我的用詞也不用你同不同意因為我連你的觀點都全盤否定。什麼板務文是板主職責真的有夠莫名,板務文就是用來跟板主討論板規的分類,之前人怖就是靠板務文整理出來然後你說什麼使用者只告知啥的,你要跟人討論前能不能正常的知道這些板務相關的正常觀點跟功能啊?你要就開文,要縮就閃人別再拿一些奇怪的觀念來講。
@Lang90 現在不是我的感覺問題了,而是你能指出11-5條文用來判「想被算」的依據在哪裡嗎?
哇,板務文還能因為事項有分雞腿大腿喔?那就是一個分類,人人可以用,想討論板務就可以用,想討論板規要不要修更該要用,是一個很平等的工具。你不敢用就不要在那大腿雞腿,不敢用啥腿都不是。
請問v6,依法無據的判決=錯誤的判決。板主判決有問題,算是我的問題嗎?
這是兩件事,板主有沒有依據不是你說了算,因為你看來理解力跟別人不太一樣,建議你可以去組務試試。板務文是另一件事,板務文一直都是開來給板眾用來跟板主跟板上共同討論板務,不知道你是待過什麼奇妙的板造成這種奇怪的觀念。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2-08 00:24:00想讓學姊算命,字眼都打出來不是就有徵求的意味
還是某票人的通病就是很愛瞎出意見,真的叫去上陣沒一個敢擔的啊?他現在想打的就是板規裡「…等相關資訊」因為這句,所以只要沒提到資訊的可以合法的喊想算、幫算、想也知道哪有這種莫名其妙的規定法。
@vicious666 現在只有你說的第一個問題,沒有第二個版務文的問題。我對版規沒有甚麼建議的修改方向,何來開版務文的需要?那第一個問題,請問你能指出11-5內文用來判「想被算」的依據嗎?如果指不出來,表示沒有犯到版規,那為何判罰?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8 00:43:00燕南天的問題只是沒好好看判決公告而已,只能勸他好好的看清楚公告,剩下的多說都是浪費生命。
我多前面就已經指出了?「主動徵求問事屬實」,11-5本來就罰徵求問事,所以我覺得你的理解能力真的奇怪。你對板規沒有建議然後在這裡一直轉一直轉都是練逍威的意思,早說嘛。第一次看到不發板務文可以把自己的言論全歸為廢話的。
@vicious666 你可以再好好看看11-5,我稍微精簡字句使它好讀一點。第一句:禁止徵求問事資訊(地點、人名…等)。第二句:禁止徵求聯絡資訊(站內信、通訊軟體…等)。第三句:禁止引導至個板、網站、粉絲頁…等。沒了,不知道「想被算」是依據哪一條呢?沒有求任何資訊,卻被判罰,這樣沒有問題嗎?
「禁止任何人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為什麼複製貼上也行的東西你要自己簡化呢?所以說一心想鑽鬆就沒有錯啊,這段如果只管資訊那這條根本達不到防阻徵求問事的旨意,到底你要跳針幾次?還是你盧到別人沒了耐心會變成你有道理?這不用你簡化也很好讀啊,你簡化除了替自己找方便好像沒有什麼意義耶?來,看在過年的面子上最後一次標給你「推文內容不屬於主動徵求問事的行為」「主動徵求問事屬實」有罰「行為」,有罰「徵求問事」的「行為」不是只罰徵求「資訊」。你在不懂就怎樣都不能溝通了,跟你講話可能要請乩童在旁邊用跳的。
謝版主解釋。你的意思是:綜觀11-5來說,該文是為了防止“行為”。(如有說錯請幫忙指正) 但是句一卻只提「禁止透漏或徵求相關資訊」。所以「想被算命」是因為踩到11-5的“精神”而犯版規,並不是踩到“內文”,這樣解釋對嗎?
N 內文就是針對徵求或透漏其行為及相關資訊 並非只有相關資訊這塊
好的,如果是踩到“精神”我就沒話說了,尊重版主。謝版主撥空閱讀,初四愉快~
這奇葩串從年前吵到年後還真是厲害wwwwww借用刑法的概念來看的話,這波"異議人士"腦袋只有也只存在"結果犯"的概念,但實際上11-5是處理"行為犯"的條文,行為一但完成無須追究結果如何都應該處理,所以才會出現那種要看實際結果的跟想要鑽鬆條文規範的情況...這條文在某次爭議後改成例示形式,但現在看起來對一些人來說似乎是不夠明確,或許可以考慮用「包括但不限於」這種也滿常用的規範形式來改應該不錯
別人回你是「N」然後你在那邊「好的 如果是踩到精神」,真的是該請特殊溝通的協助了。
抱歉我以為「N」是「嗯」,可請版主解釋「N」嗎?踩到“精神”,說真的我沒有意見,但是“精神”畢竟較抽象,建議還是要訴諸“條文”,減少模糊空間。
作者:
suumire (S)
2019-02-08 14:10:00推文就已經說了想被算命這樣還不叫問事真的不知道什麼叫問事,自己無法理解就怪版規條文不清楚,大過年的你能不能饒了板主啊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8 14:28:00因為你態度不差所以沒想噴你,但是我真的覺得Y大可以去增進一下自己的閱讀理解能力N=No,所以再去重新看一下版主的推文是什麼意思吧
@a6234709 板主,你說「內文就是針對徵求或透漏其行為及相關資訊 並非只有相關資訊這塊」,但是第一句講不可徵求資訊,後面幾句更無相關,不知你說的「行為」寫在何處?
板主跟你講的就是那個違規是踩中整條,不是什麼「精神」,停止你的擅自解釋可以?哈哈哈,真厲害,找個翻譯來好了。
已經踩到內文了呀。但我現在認為你應該怎樣都不會懂啦,也無關閱讀能力了,打心裡就不認同這種阻擋問事的板規了,當然怎樣看都不順眼。
不可以,因為前面都提過了,板主也提過了,你還在鬼打牆是你的事。
是的,你們都提過了,都只說內文有,但是實際要指出內文的哪裡時,卻又沒有人講的出來…這是什麼情況…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9-02-08 16:53:00一個不想跟你一起跳針的情況。
要幫版主說話,就請指出寫在哪裡,這樣對討論才有幫助。你們也找不到,在那打哈哈有什麼意思…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8 17:31:00禁止任何人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等相關資訊,幫你括起來,這樣懂了嗎?我實在看不出有討論了什麼,只有你一個人看不懂版規然後不斷要求版主說清楚講明白。
你這樣是斷章取義了~整句是說:禁止徵求XXX的『相關資訊』;而非禁止徵求XXX。你再看一次…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8 17:39:00後面使用「……等」代表前面四項都被包含在「相關資訊」裡面,所以我並沒有斷章取義,而是你需要好好理解版規的意思。還是需要我畫圖表你才懂?
不是的,我再貼一次原文:『禁止任何人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等相關資訊 (地點、網站、人名、團體名、價錢……等)』,這句很清楚是說禁止徵求XXX的相關資訊,並舉例如後(地點、人名…等)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8 17:49:00好,你硬要這樣我也沒辦法,那「想讓學姐算」的「學姐」就包含在人名範圍內了,因為這樣暗示性夠強烈了。(請參照好厲害阿姨)如果你要扯人名必須要姓名都講出來,那麻煩你自己去提版務,把版規修的更明確,不然也只是浪費時間在做無意義的鬼打牆。另外補充一下,希望你不要忽略「由版主群裁定」這幾個字,一直在這邊扯已經很清楚(而且從寬)的判決內容,只是在不尊重版主而已。
禁止徵求XXX的相關資訊。『想讓學姊算』有徵求任何資訊嗎?這就是我不理解的點~
所以跟你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這也不到幫板主說話的層次,因為別人都已經理解板規並講清楚的點,只有你自己還在那像瞎子一樣一直鑽,就是你一個人的問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8 18:44:00把學姐代換成好厲害阿姨其實就一目瞭然了吧 「想讓學姐算」、「想讓好厲害阿姨算」 這樣很明顯就是踩線了啊 只是一般較少用被動文法來敘述而已
請問以上諸位是怎麼把版規『禁止徵求或透漏問事相關資訊(人名、地點…)』濃縮成『禁止徵求或透露問事』?事實上這樣根本不成一句話,「禁止透漏問事」是?
作者:
cat663 (貓婷)
2019-02-08 21:00:00怎麼又跳回資訊這一點(豆頁痛)而且那個濃縮是你自己濃縮的,其他人不背這鍋最後一次解釋,再看不懂就去砍掉重練好嗎?「想讓學姐算」中「想讓…算」代表徵求,「學姐」是人名,因此這句話包含了徵求特定人士資訊的暗示,因此踩到版規
你覺得版規寫的不好讓你無法理解,叫你開板務文你又不要在那裡說掰掰,掰完沒多久又跑回來543,我比較想問你到底是? 像之前我覺得10-5規定不對,開了一篇板務文講了一下,10-5後續修正就改了啊,如果你提的東西真的正確可行那到底是在怕什麼東西?說錯條文,是11-1對了,認真來說該條文確實有些小BUG,嚴格來說是遇到你這類人才會出現的BUG,理論上還有修改空間是真的...
謝@balberith 與 @cat663指教,開板務文了
作者:
kame3750 (Hammer很胖)
2019-02-09 03:00:00奇文共賞 我優良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