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 建立醫糾處理法源

作者: Daron309 (大榮蟲)   2014-05-09 12:45:29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5080478-1.aspx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8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醫療糾
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但醫糾補償基金來源仍保留協商。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表示,經近2年討論,整體而言草案已包括重要醫糾處理及事
故補償精神。
他說,醫糾發生時,由醫院內設置的關懷小組解決,預防未來走上訴訟;經院內程序後,
到各縣市政府調解委員會初步鑑定,希望民眾在訴訟前先調解。
不過,李偉強表示,人民訴訟權不受影響,民眾還是可提告,但訴訟耗時,不利醫病雙方
,希望調解不成後才走訴訟。
草案也觸及補償機制,他說,事故仍可申請補償,補償對象及範圍在母法通過後,由衛福
部訂子法規範。
另外,草案納入醫院發生重大病安事故強制通報法源,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醫院調查,
避免未來發生重大類似事件。1030508
(中央社 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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