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藥師執業不限一處

作者: Daron309 (大榮蟲)   2014-06-27 18:03:58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6270217-1.aspx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7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藥師法部分條文,未來藥
師工作地點,遇特殊狀況,將不再以一處為限。
現行法律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不過,民國102年7月31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11號解釋,這項規定未就藥師於不違
反立法目的情形下,或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需要時,設必要合理例外規定,已不必要
限制藥師執業自由,牴觸中華民國憲法比例原則與保障工作權意旨,應自解釋公布日起,
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效。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於醫療機構、藥局執業者,遇藥癮戒治或
傳染病防治服務;義診或巡迴醫療服務;藥事照護相關業務;於矯正機關及經中央主管機
關公告的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執行調劑業務,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的公益或
緊急需要等狀況,藥師經事先報准,得於原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執行業務辦法由中央主
管機關訂定。1030627
(中央社 2014/06/27)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06-27 21:02:00
慘不忍睹
作者: roger56 (roger56)   2014-06-27 21:21:00
宋啦!貪得無厭的下場!
作者: begolong (龍龍)   2014-06-27 22:01:00
終於成為其他醫療人員的楷模,大家加油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4-06-27 22:03:00
這樣算醫師公會勝利了嗎?
作者: JJLi   2014-06-27 22:13:00
應該是藥師公會勝利了,藥師板有貼通過的條文內容。
作者: pyfputa (忘云)   2014-06-28 00:40:00
老實說我不是很懂為什麼會變成像是醫師與藥師的鬥爭,應該是勞方與資方的對抗吧?對非自行營業的醫師會有影響嗎?
作者: sdbb (幫我泡杯卡布奇諾)   2014-06-28 00:52:00
樓上突破盲點
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14-06-28 01:10:00
對醫院的藥師醫師沒差
作者: CDRW (小楊)   2014-06-28 08:46:00
醫師公會這十年來都只有潰敗跟全面潰敗,不存在勝利兩個字
作者: Howard2 (......)   2014-06-28 09:13:00
醫師公會是全面勝利沒錯 就搞垮所有臨床醫師這方面而言
作者: gentlwind (ㄉㄊ)   2014-06-28 13:15:00
其實條文有很大的解釋空間.如果朝著對經營者最有利的狀況來解釋.那就是「申請支援時需要付上被支援院所專任藥師的請假證明」那就是老闆排班、藥師不上的時段要請假這樣子其實還是比現況好很多.但.要怎麼解釋.要看之後
作者: danyoung0616 (進擊的藥師)   2014-06-28 13:58:00
其實重點就在請假這條列在說明文內 不具法律效益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4-06-29 00:52:00
緊急需要是如何界定?感覺很有空間
作者: JJLi   2014-06-29 16:43:00
推 Howard2 醫師公會根本就是『資方』…對受僱醫師來說…無法理解也是正常的(笑
作者: CDRW (小楊)   2014-06-30 08:56:00
醫院醫師不挺診所,敗給藥師;診所醫師不挺醫院,DRG搞死超團結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4-06-30 11:15:00
淚推樓上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4-06-30 20:38:00
醫院內的醫師和藥師不會有啥利益關係,都吃大財團的飯碗都為五斗米折腰有啥好爭的。是出去開業的醫師和走基層的藥師彼此有利益競爭所以會廝殺
作者: CDRW (小楊)   2014-07-01 20:20:00
診所醫師:反正我都看感冒腸胃炎,DRG有啥好爭的
作者: laverne1 (laverne)   2014-07-07 13:12:00
爽 再過10年真的可以推美國藥師機器人那個真的功能超強
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14-07-07 18:35:00
等醫院換掉爛資訊系統再說把藥師換機器人吧不然機器有一天會取代藥師也只是講來自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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