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viepart (live or life)
2014-10-18 22:41:37想請問一下為何醫生說現在有公文不能明寫出宜休養"天數",因為公司內規規定五日內病假需開立健保診所醫生證明,超過五日要教學等級醫院的醫生證明,皆需寫明宜休養天數日期,宜多休養這種模糊字樣不接受。這樣兩邊衝突很擾民阿,總不能為了開證明到處求醫生碰壁吧!如果有法律上的條文說明哪邊才是正確的,麻煩讓我看一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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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10-18 23:16:00因為醫生不需要聽你公司或保險公司的
作者:
batike (BlueRed)
2014-10-18 23:53:00法律只有規定不得拒絕開立 勞基法也沒有規定請病假診斷書要註明天數 你那鳥公司的鳥規定自己去解決願意註明的醫師是佛心 不要當成理所當然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4-10-19 00:02:00不知道您在哪家公司訂出這種故意整員工的規定啊?生病了還要到處找醫師開證明,甚至要求教學醫院掛號因為休養天數不可能預估阿,病情會有變化,恢復能力也不同
作者:
Tallis (醫學與音樂的繆思)
2014-10-19 00:25:00曾有急診病人說公司要求開休養三天,我回說...不註明天數三天回診再看傷勢,如果公司不給休,那建議換家有人性點的員工上班途中受傷還要計較這種天數的公司,真的不待也罷~~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4-10-19 01:39:00很多公司刁難病假像防賊一樣,遇過幾個只是請假看病,公司就要他們交回診斷書的病人,連就醫證明或收據等都不行
作者:
hahawow (哇哈哈)
2014-10-19 08:01:00這就像颱風放假一樣,氣象局最好是幾天前就能確定風雨影響縣市長都要到颱風到達前一天甚至當天凌晨才敢宣布了...卻要讓醫師決定病人要休2天以上?除非是骨折或重病住院確定有一定療程的...
說三天結果第四天還沒好,結果去上班出事找誰負責?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誰想做?
作者: wanderful (8-19-19-25!!) 2014-10-19 13:27:00
當你找了很多醫生,都「不配合」貴公司內規,你覺得是誰有問題?//////這個話題應該可以結束了
你要不要講你是開什麼刀生什麼病你工作內容不同;需要的休息時間也不同吧
作者:
moviepart (live or life)
2014-10-19 14:10:00對需要證明的人,不寫天數等於沒開。
作者:
batike (BlueRed)
2014-10-19 15:07:00說半天乾脆直接明講不寫天數就是沒醫德 還假裝問法律規定越想越杜爛 以前保險黃牛也是在診間靠夭 理由也是要方便
算天數有這麼難嗎 入院出院日期都寫了 請保險自己算
作者:
yehliyu (Mu)
2014-10-19 17:54:00干醫生屁事? 自己不會解決嗎?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4-10-19 22:34:00你被公司刁難 不要跑來找醫師麻煩
作者:
miland (耶)
2014-10-19 23:09:00擾民?去跟你公司說呀!
作者:
moviepart (live or life)
2014-10-19 23:48:00開證明是我花錢買,不是我求醫生開。開出沒用的東西是
作者: jagdzaku (聯邦去死吉翁萬歲) 2014-10-19 23:51:00
麻煩你不爽不要買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10-19 23:51:00證明不是你花錢就一定有的以為繳健保費 醫生就要聽你的?
不是你求醫生開? 請問是誰求的? 不要笑死人了好嗎要問法律請去法律相關版 這裡是醫療人員吐苦水版另外我也找不到法律規定人要進食喝水 你要不要絕食?
作者:
yehliyu (Mu)
2014-10-20 01:34:00滾去別的版 建議你轉八卦版會更刺激唷
作者: ashidaka (阿席達卡) 2014-10-20 01:47:00
證明是你花錢買的不是你求醫生開? 那拜託你把錢省下來把這筆錢拿去砸你們公司人資的臉,要他們把錢收下准你假
作者: approach 2014-10-20 09:44:00
口氣真差,花錢買? 證明不合你的意,就腦羞?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10-20 10:28:00zzzzzzz...不合你意請當場跟醫師說 可退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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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sees (happy ending)
2014-10-20 10:46:00以後拜託你都不要開診斷證明書。你以為大家愛賺這筆啊光聽你在那邊盧就不知道要浪費多少時間了
為何一定要寫天數?每個人恢復能力不同,醫師又不是神X要如何百分百確定到哪一天病人會痊癒?或是完全康復?醫師開立診斷書必須依實際發生事件來書寫,又不是擲筊沒發生的事怎麼寫?貴公司內規或請假規定是你要遵守,不是醫師要遵循,請尊重專業,不要任意指導開立符合貴公司內規的文書,另外也不是付錢就必須聽你的,你付錢是得到診斷書,而且是正確符合你疾病診斷的文書,不是隨便寫寫,醫師也是要負責任的。
作者:
yehliyu (Mu)
2014-10-20 12:49:00花錢就大爺? 別鬧了醫生不缺你的狗屎錢你以為你出很多嗎? 花個十萬以上再來說嘴吧你還是說對你來說那個已經是大錢了? 好可憐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4-10-21 11:23:00大家不要這樣攻擊原Po啦!他已經夠委屈了,我無期限支持原po投訴公司有不合理內規!原po加油!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4-10-21 16:47:00樓上超正面 XD 補推 無期限支持原po投訴公司有不合理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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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LSHARFE (MJ forever)
2014-10-22 22:00:00花錢買?你以為我想賣你啊,去家樂福買看看啊,26爺們
奇文共賞 可惜不是奇文 是大家都碰過的病人類型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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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ukuo (我的未來不是夢)
2014-10-28 03:47:00WMX說得好!正面很好!但原PO錯誤觀念需要被導正!!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4-10-28 12:11:00看醫院規定吧,長庚就可以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