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修醫療法 終結萬年董事長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6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將終結醫療法人「萬年
董事長」,規定最多只可連任一次;醫療法人提撥給教研與社福的經費,也由「醫療結餘
」的10%,擴大為「收入結餘」10%。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會中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擬修法13條,後續將送
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次長蔡森田說明,修法重點有三大項,第一是加強醫療法人的董事會治理,規定董
事長最多只可做2屆,終結「萬年董事長」;為了避免利益輸送,同一人不能同時擔任醫
療財團法人跟醫療社團法人董事長,也不能同時擔任兩個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長。
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中應設監察人,且須有社會公正人士及基層員工選出的董事;一定規
模以上的法人,須有1位衛福部派任的公益監察人。
蔡森田說,第二是將公開透明入法,明定醫療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其章則、捐助章程、董
監事名單與年度財務報告等;若捐贈達一定數額以上,應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蔡森田表示,第三則是擴大醫療法人的社會責任,目前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
醫療收入結餘」的10%做教學研究、另提撥10%做社福救濟;修法後將提撥金額計算基礎擴
大為年度「收入結餘」,而不只是醫療收入盈餘;並規定盈餘須優先用在員工待遇跟補充
人力短缺等。
蔡森田指出,目前營運中的醫療財團法人有53家,根據104年財務報告,39家有醫療收入
盈餘,提撥新台幣共28.66億元做教研跟社會救濟;若修法通過後,將有47家有收入盈餘
,需提撥教研跟社福救濟支出,總金額增加到45.18億元。1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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