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術後未送加護病房害死癌患 名醫賠260萬

作者: brianzzy (BK)   2017-12-28 21:41:33
原文吃光光,剛剛吃完導生聚回來
小弟在仁愛PGY,導師是外科部主任,有律師執照,這個case有幫丁部長辯護
老師說當初得知抽到這個法官就覺得不太妙了,只是沒想到判決結果這麼重
人、時都不對,因為最近現在醫責法正在修法,該法官的立場比較不挺醫師方
因此頗有表達他的立場的意味。
話雖如此,醫審會鑑定認定有疏失還是敗訴主因,只是沒想到連緩刑都不給。
Anyway, 上訴是一定會的,只是過程大概又要花上許多年,只是這個判決一出
不管是對部長當事人,還是我們後進行醫人來說都還是個失望的消息
唉...
btw, 導師最近在醫責法修法上花了蠻多心力的
除了開講座/研討會讓法界知道我們的立場之外,也有參與法條編修
之前上課的時候老師說如果修法成功,這樣子就可以在法律條文上留下自己的文字
算是為我們後進做一些事情,聽了真的蠻感動的
作者: Virous (這就是定局)   2017-12-28 21:45:00
心證已經決定prognosis 了
作者: coldspring (笑笑)   2017-12-28 22:24:00
可怕的是可能法官覺得自己判很輕惹
作者: jonna1012102 (jojo)   2017-12-28 22:40:00
可怕的是法官覺得不夠
作者: hygen (海波)   2017-12-28 22:52:00
最可怕的是出事只想告來告去,有誰想真正改善問題嗎?這種事是只要住加護病房就一定萬無一失嗎?
作者: 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   2017-12-28 22:55:00
醫責法 根本是場災難...... 是美名還是臭名再看看吧..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7-12-28 23:42:00
原po說的是指去刑化吧?
作者: jimmy451399 (兄弟兄弟兄弟加油!!!)   2017-12-29 00:03:00
以後只能遵循兩種guideline,一個是學會的,另一個是法官的
作者: segga (GJ)   2017-12-29 00:20:00
要符合現實的guideline 一個是健保 一個是法院
作者: liday5108 (K)   2017-12-29 00:28:00
system based practice 科科
作者: KingFelix (2010 AL Cy Young)   2017-12-29 01:12:00
這是賠錢還要逼你認罪 慘
作者: lc3b (lc3b)   2017-12-29 08:55:00
法官ㄎㄎ
作者: kbpoop (poogyfine)   2017-12-29 15:52:00
法官要處罰修法的人
作者: Stunts (時間.空間)   2016-01-07 02:13:00
你媽這樣死了你會原諒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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