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術後未送加護病房害死癌患 名醫賠260萬

作者: AAATP (我老婆超級棒!)   2018-01-05 10:12:49
※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 推 driftingjong: 勇敢面對complication...用蹲牢面對?無言... 01/05 01:04
: : → Idiopathic: 你不要說這廢到笑的謊 不會變成台灣少數被判刑的醫師 01/05 01:05
: 誠實以告 有錯就認錯
: 法官檢察官都會從寬認定啦 不起訴或緩起訴
: 甚至就算判刑 也會給你緩刑
: 隨便google都一堆新聞
: 就事論事
: 法庭就是戰場 你目的只是要追求最小傷害而已
: 不論是刑期還是罰金
: 大部分時候 如果明顯劣勢
: 通常低姿態 苦肉計 才是上上策
我必須說,就這一點而言,台灣的法界真的很糟糕。
法律判的是「犯行」,而且是「當下的犯行」,基本上不判「犯意」,所以很多罪
是沒有「未遂犯」的,因為我們不處罰你的「犯意」
當然,在「過失」部分就要談犯意,但是這個「犯意」不是「悔意」!台灣很多法
官就是把「事後的悔意」跟「事件的犯意」扯在一起講,所以才會這麼多莫名其妙的
事情。
酒駕撞死人,事後很有悔意,可以輕判嗎?
虐童致死,事後有悔意,可以輕判嗎?
回過頭來,醫療案件,一個別人都不願意動刀的病人,這位外科醫師願意出手,事
件當下他的態度是「這病人死了關我屁事」還是「我要盡全力救這個人」?
說真的,你可以說他事後的態度很糟,但是我問你,我花這麼多心力救一個人,結
果因為這人命中注定救不起來,結果最後怪到我身上,我的態度是應該多好?
不過,碎嘴完了,現在要跟還在線上的外科醫師教一招,所謂的Take Home M~~~
每次開完刀,只要這個刀有可能出問題,你就回家寫臉書,隱私先設「個人」
「今天又救了一個病人,這台手術真的很辛苦,一直流血,病人又不肯使用自費的
超音波刀,不肯自費補白蛋白,算了,我還是會努力救他,因為這是我身為外科醫
師的天職....」
如果有一天,這個病人死了,家屬出來告你,你趕快把文章改成公開,這很重要,證
明你不但有悔意,你還超超級為病人著想,開完刀之後回家還在想著他!
......Tosca,這一招比你還更高段吧?
作者: aliceeeeee (aliceeeeee)   2018-01-05 10:42:00
XDD 這招真的有效嗎?
作者: pandahsien (天空藍)   2018-01-05 11:00:00
XDDD
作者: Tosca (hi)   2018-01-05 11:08:00
就像現在行賄都會寫借據阿 被抓到就說我是借錢 不是賄賂XD
作者: HappyPorsche (我愛看電影=3=)   2018-01-05 11:08:00
範本設一設,每次開刀完就套一套當紀錄在寫,一旦拿出來用過一次後再改範本即可XDD
作者: k8543 (6.30)   2018-01-05 11:30:00
我是認為這應該算救人未遂,以後乾脆不救人就不會有未遂發生
作者: nephrologist (內佛羅聚史特)   2018-01-05 11:38:00
悔意應該是量刑的標準 醫糾幾乎都是過失犯
作者: rookkied (rookkied)   2018-01-05 11:38:00
直接寫在病歷裡如何
作者: aneshsiao (ed105905)   2018-01-05 11:47:00
法官以為自己是帝制時期的縣太爺,就他說了算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8-01-05 11:49:00
不一定要設隱藏吧 fb多發幾篇外界會覺得是盡心盡力的好醫生
作者: aneshsiao (ed105905)   2018-01-05 11:49:00
每個人都可以有悔意,不知道悔意和誠意有沒有關係?就不敢有陪審團制度,雖然陪審團對醫師可能也不友善什麼爛政府,連國家都不是還在亂搞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8-01-05 13:07:00
ㄜˉ推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8-01-05 13:13:00
你這個叫做先做好阻卻違法的防火牆 其實是有用的
作者: x284yk6cjo5 (腦叮噹)   2018-01-05 14:09:00
學到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1-05 14:41:00
這個不用設個人啊 直接公開 文筆好的還能變網紅
作者: changmada (馬大)   2018-01-05 15:43:00
大大要不開發一個app 悔恨防火牆 感覺很實用
作者: turtleeggs   2018-01-05 15:47:00
高~ 太高了~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8-01-05 15:48:00
6666
作者: rucwmj273b (嚕克我麻吉)   2018-01-05 15:59:00
66666666
作者: Combatant (o(><;)o o)   2018-01-05 16:20:00
學起來xdd
作者: jasonvt (刻痕一中人)   2018-01-05 17:22:00
作者: r7544007 (007)   2018-01-05 17:46:00
丁醫師說依健保規定不能送icu,法官說醫師不可以持該標準充作醫療上作為與不作為之依據,所以法官說了算不過感覺丁醫師說不定激怒了醫審會XD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8-01-05 19:00:00
高招,立馬學起來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1-05 22:12:00
依健保不能送ICU??這連醫審會都不會過吧,搞到自己人都不挺真的要檢討。多來刀房看看生態大家想法會改的,有些外科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種豬)   2018-01-05 22:15:00
一直要說病人是心因性休克 這我根本不會讓他過不要用狡辯的方式去凹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1-05 22:17:00
真的會讓人覺得出事被告死好,事前怎麼好說歹說,死都要拿別人的命冒險醫界對於自己人不自清,放任這些人照自己心情做事,以為城門關起來就沒事,結果被法界破門屠殺,唉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8-01-05 22:30:00
醫審會對過失會從嚴判定,他們都認定有過失通常問題很大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8-01-05 22:32:00
D大 那住進ICU後多久 轉出後出血才不會被告呀這個案例之所以抓未進加護病房 是因為出血是手術併發症很難告成吧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種豬)   2018-01-05 22:38:00
我講個簡單的邏輯 你要是真的認為是cardiogenic shock為什麼一直輸血???應該EKG Cardiac enzyme吧明明治療往出血走硬要說是死在心臟上? 醫審會會怎樣想要是他今天承認 也許也被判有罪 但是法官也沒立場在判決書加上後兩點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8-01-05 23:00:00
回C大 就如同D/D有好幾個 順序誰先誰後 是硬要說Cardiogenic shock 或是判斷錯誤(或一直不願相信)能被法官視為說謊嗎? 這牽扯到什麼是說謊 暫且不論原點是不入住加護病房所以導致病患死亡中間畢竟跳過太多程序 真的有那麼強烈的因果關係?例子之所以提出這個版 小弟認為醫學上有許多改進措施但法庭上看的東西與角度 和MM會有差距故分兩方面列文學弟妹學習正確的醫學知識之餘 也應知道應對法律
作者: chooser (...........)   2018-01-05 23:17:00
我認為今天法庭上就是攻防戰,你要說是cardiogenic shock,就把證據拿出來,表現的無懈可擊,自然人家就相信你。問題是你的CV不挺你,醫審會不挺你,你自己的治療經過也不挺你,怎麼可能人家會相信你。有些時候聽MM就是這樣,報的人故意漏一點,不知情的人就被引過去了。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8-01-06 00:02:00
醫界法界都應該要明白一點,這世界上沒有完美的醫療,犯錯是不可避免的,法律應該要讓醫生不怕犯錯和不會隱瞞錯誤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8-01-06 00:23:00
法律可不跟你玩容錯率喔 過失就是要罰~
作者: greatodin (Mephistopheles)   2018-01-06 07:17:00
法界的鴨霸目前無解但是要搞到醫審會不挺 自己先好好潤稿吧
作者: knight1942 (咧咧)   2018-01-06 12:40:00
太猛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