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板友的這篇借我當引用,
因為真的都打在點上害我看完一直點頭哈哈哈
VS不該因為PGY劉先生對你們來說是外人就補他刀。
除非今天這位PGY錯得離譜,整個急診科都義憤填膺
(但如果是這樣,這討論串風向也不會歪到這種地步)
不然再怎麼樣都輪不到一位不在現場的你來添柴火。
靠著捕風捉影的聽說就趕來補刀,
所謂"身為急診人"路見不平要保護同事?
那所以正在實習的PGY就不是你們的同事囉?
跟你們相處一年不算同事啊?
分成這樣很好笑欸
現在情況真的很簡單。
PGY劉先生的實習選擇了你們家,
然後PGY跟檢傷護理師陳小姐發生爭執,
因此為了之後的行醫生涯著想PGY願意出具道歉紙據
把這件事擺平算了。
用個簡單明瞭的比方就是,
你是志願役軍官菜鳥,下部隊後在裡面冒犯了老士官,
礙於你還想安安穩穩當完你的兵,
只好乖乖受罰。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讓自己黑到發亮沒人敢跟你打交道
但這對你之後的仕途會有非常壞的影響。
那要怎麼辦?吞下去囉
(這裡我要說,PGY一定也有罵得過分的地方,
不然不會簽這種白紙黑字的道歉紙據。
但PGY如果你能佐證如你文中所說護理師先罵你渣,
整件事情就會更加大條。
因為這叫做以權逼和,捏著你PGY的身分要求你吞下去,不然大家就不要合作。
否則護理師的道歉呢?她不用道嗎?
如果你看到這段,不要忍氣吞聲)
PGY,對,之後確實很可能不會是你們家的人
就是個過客
但過客就該死就該吞嗎?
這跟你們控訴的血汗醫勞有什麼不同?
反正鍋有人背就好啦!還是外人欸管他去屎啦
如果陳小姐遲遲不願提出所謂錄音檔佐證責任歸屬,
那麼很明顯就有問題了。
雖然我們在旁邊幫不上什麼忙
但打給台中榮總政風室聊聊天總還是可以的。
就算很大機率被摸頭壓下來,
至少你堅持了自己的原則。
※ 引述《excimo (excimo)》之銘言:
: 這件事詳細情況可能版友永遠也不會了解了,但是這完全顯示了渣榮管理的無能
: 無能不是說無力阻止兩個員工對幹,無能是因為放任員工到處放火
: 1. 大夜只有一個VS一個PGY,班表真的長這樣? 有符合評鑑資格? 有符合醫中評鑑資格?
: 2. 在急救就沒空管血壓240的病人,備援機制?講出去能聽?
: 3. 護理師評估血壓高需要Foley,直接要求PGY放Foley,這是哪種醫療行為?
: 4. 就算3是護理師的錯,但醫療結果還是當時的主治醫師承擔,難道渣榮喜歡這樣?
: 5. 處理Foley的方式有符合院內SOP?
: 6. 就算以上符合醫療標準,有符合PGY訓練計畫的訓練內容,床數等規定?
: 7. 最後,對於院內的其他醫師和護理師,雙方難道都滿意高層的處理方式?